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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紧急立法,管住“乱吃的嘴”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相对于普通的立法,这部有着超长名字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显得是如此特别。
这次疫情起源的细节,虽然还有待做出全面科学研究,但是,近年来世界各地出现的新发传染病,禽流感、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都和动物有关,却有着明确的科学证据。解决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不能再玩乱吃野生动物的“危险游戏”了。
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先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这条“底线中的底线”,很有必要,也相当及时。这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立法目的所在。
这次的《决定》强调凡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此外,对之前打着“人工繁育、人工饲养”旗号的陆生野生动物,这次《决定》也关上了大门,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也不行!
之前,“人工繁殖子二代”的野生动物,都在公开出售、消费,因为有这么一个“后窗程序”的存在,导致之前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大门一直关不严,相关经营者一遇到执法,就变戏法一样拿出相关“人工繁育证明书”来当挡箭牌。人工繁殖和野生动物“掺着卖”,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这导致整个行业鱼龙混杂,专业执法难以发力。这次《决定》,拿出雷霆万钧的手段,彻底关上了“人工繁育”的“后窗程序”。
此外,《决定》也避免误伤正当的养殖和捕捞业,捕捞天然渔业资源,以及兔、鸽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的动物被排除在禁令之外。
其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在2018年时就做过修订,但是经过这场大疫的考验,人们发现现行的法律从立法理念到执法措施,都有不少空白点。
之前我国动物保护法法律所保护的野生动物,主要限于珍贵、濒危动物和“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动物,受法律调整的动物范围过于狭窄,蝙蝠、旱獭等具有潜在公共健康风险的动物,反而在该法调整范围之外。未来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要引入公共卫生和健康的视角,将并不“珍稀”但却与公共卫生息息相关的“蝙蝠们”管起来。
2003年非典之后,我们有过一次做出全面改变的机会。这一次的机会窗口不能再错过。要彻底管住“乱吃的嘴”,彻底关掉“人工繁殖”的后窗程序,禁绝“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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