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10措施+1证明”:西安最新政策释放复工重要信号
一起先来看看西安都放什么“大招”了↓↓↓
详情:
“硬核”10条!西安出大招保障用工需求,政策倾斜、补助补贴……
10条措施: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向上滑动浏览)
2月19日,西安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推出大力支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用工的十条“硬核”措施,西安出大招保障用工需求,政策倾斜、补助补贴等一系列问题。
1. 集中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保障我市企业用工,10亿元专账资金支持我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
2. 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按实际增加稳定就业的员工数量,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我市企业新招用员工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步缴纳社会保险的,100人及以上的、300人及以上的、500人及以上的,分别按照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3. 我市企业新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
4. 对坚持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60%,返还资金优先用于职工生活费发放。对30人(含)以下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小微企业,参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给予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对参与疫情防控的重点单位,给予政策倾斜。
5. 支持企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对我市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职工岗前培训的,按照不低于6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我市企业组织开展在岗职工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1000—5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6. 对复工复产的我市企业通过包车、包用铁路列车专门车厢等方式,组织集体接送员工所产生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7. 对自行返工人员的交通费,参照客运汽车标准给予补贴。
8. 对我市企业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分别给予500元/人·月、600元/人·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9. 执行中省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10. 对于外地返回西安的复工人员及我市企业新招录员工进行核酸检测筛查的费用,予以全额补贴。
1个证明:职工持开复工证明,村、社区要予以放行,不得阻挡。
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全市保障开(复)工企业员工正常生产生活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另外,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昨日印发指导意见,将我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划分为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
各县(市、区)风险等级将实行动态管理,每7天调整一次。
高风险地区
目前我省没有高风险地区
中风险地区
其中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周至县、西安高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宝鸡市渭滨区,扶风县、岐山县、武功县、三原县、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临渭区、澄城县、富平县、延川县、定边县、汉中市汉台区、洋县、镇巴县、旬阳县、紫阳县、白河县、洛南县等29个县(市、区)为中风险地区。
低风险地区
我省其余地区均为低风险地区。
《意见》要求,各地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这些都释放出明确信号:西安正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企业正常生产和员工正常生活提供服务保障。来西安上班的和返家的凭相关证明都可以进西安,其他的将逐步有序放开。在做好防疫检查消杀的基础上,上班人员可持证明正常进出村、小区,出门工作的人可以吃下“定心丸”。
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当前我市疫情呈现波动下降趋势,在面对疫情防控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全国各地约300万人返工需求带来的“外防输入”和“内防扩散”双重压力,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需要统筹进行,必须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保障企业有序开复工。
请大家继续关注西安发布微博、微信和APP “两微一端”的最新信息。
编辑:西安报业全媒体编辑 郑可昕
审核:韩东辰
转载请注明出处
原标题:《“10措施+1证明”:西安最新政策释放复工重要信号》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