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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文鼓励节水,先进单位最高奖励2万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通讯员 赵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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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水务局组织对高耗水企业现场节水情况检查。
2月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经过广泛论证和反复修订,近日,广州正式印发《广州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三年。
为体现“重在鼓励”,《办法》拟定广州市奖励标准为:节水先进单位最高奖励2万元;节水先进个人最高奖励2000元;并对节水先进单位奖项分档,按照上年度用水规模分为两档:年用水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下(含一万立方米)的单位,按10000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年用水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按20000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
广州市节水先进单位最高奖励2万元,节水先进个人最高奖励2000元。
《办法》将节水先进单位的奖励条件确定为:获得广东省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荣誉称号的非居民用水户。市水务局主要负责核实单位用水户的申报资格,避免在奖项评审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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