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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整版刊文解码显著优势: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不断健全
编者的话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这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大显著优势。从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到构建起一整套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我国人民主体地位日益巩固、人民民主不断发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是由哪些制度构成的,在实践中治理效能如何,怎样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安排?本期观察版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核心阅读
■我们党牢牢立足中国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照搬照抄他国政治制度模式,构建起一整套独具特色又切实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体系。
■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科学制度,是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日益成熟的科学制度,显示出强大治理效能,为推动国家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适应时代发展和人民要求不断完善、不断健全,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制度保障,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提供强大制度支撑。
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冯玉军
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在党的领导下,我们扎根中国社会土壤,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政治智慧,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人民民主不断发展,为我国社会保持长期稳定、充满生机活力提供了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阐明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是其中一大显著优势。我们要准确理解把握这一显著优势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把这一显著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切实保障人民根本利益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并领导人民为之进行不懈斗争。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进行广泛的民主实践,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在探索构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党牢牢立足中国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照搬照抄他国政治制度模式,构建起一整套既独具特色又切实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体系。我国现行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主要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总结近代中国政治发展历史教训、总结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有了根本制度保障。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动员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有效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切实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推动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根本政治制度功能,在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它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具有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等重要功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它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形成并不断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开创并不断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确保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具有十分独特的作用。广大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与基层治理,依法保障自身权益,形成广泛、真实、生动的民主实践。基层群众自治为改革发展有效凝聚民智民力,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各个层面和环节,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
彰显强大治理效能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的科学制度,是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日益成熟的科学制度,显示出强大治理效能,为推动国家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这一制度体系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真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在我国,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一句空话,而是真真切切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通过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我国人民不仅享有民主选举的权利,还享有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和程序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越来越丰富。
这一制度体系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团结起来,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而努力。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人民政协的制度安排能够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当家作主,推动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协调理顺各方面利益关系,凝聚起各族各界人士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强大力量,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这一制度体系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推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幅员辽阔、民族和人口众多、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大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既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又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民主集中制,能够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我们党充分发挥强大整合能力和高效协调能力,有力组织各项事业、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协调和平衡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通过一整套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体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紧紧依靠人民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冲突,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这一制度体系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增进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保证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确保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使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紧紧团结在一起。这一制度体系过去、现在都始终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中,是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坚强保障。
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完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具有显著优势,并不意味着它已经完美无缺了,而是需要适应时代发展和人民要求不断完善、不断健全,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制度保障,为应对风险挑战提供强大制度支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关键是不断增强和扩大其优势,特别是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加强社会各方面的合作协调,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等等。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需要着力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更好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我们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坚守根本、增强优势,使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出更强大的治理效能。(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更好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优势
洪大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国取得的世所罕见的成就,既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更不是别人恩赐施舍的,而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用勤劳、智慧、勇气干出来的。相关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劳动参与率长期保持在高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很多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如“枫桥经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都来自人民群众的首创。
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关键。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通过一系列相互贯通的体制机制安排,使党员干部、各级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能够广泛持续深入参与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来,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建言献策,基层创造的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能够及时得到总结并上升为制度,从而更好实现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
今年,我们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继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当然,我们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风险和挑战,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有效应对波谲云诡国际形势带来的风险挑战,等等。化解这些风险挑战,中国人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
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人民群众的职业身份日益多样,生活水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在居住形态、生产生活方式、社会交往、社会流动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适应这些新发展新变化,我们联系组织群众的制度安排需要继续完善发展,宣传教育群众的手段需要持续创新,党员干部协调群众利益关系、凝聚社会共识的能力需要不断提高。确保与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密切联系,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制度执行,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把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中间,切实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我们党是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中成长、发展、壮大起来的,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制度安排和工作作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强调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等等。这些制度对于推动全党增强联系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确保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制度化经常化,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得到人民衷心拥护。
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需要进一步制定并完善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比如,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夯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物质基础。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整体利益。
通过制度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还需进一步落实确保人民主体地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使人民民主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特别是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通过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挥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更广泛凝聚谋划发展的共识,更深入汇聚推动发展的力量。(作者为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基层民主充满活力
冯 霞 刘进龙
基层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体现,彰显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在城乡形成基层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广泛、真实、生动的基层民主实践。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基层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层民主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通过基层民主这一制度纽带,党员干部深入群众、了解民情、体察民意、鼓励创造、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改善,激发人民群众改革动力,促进改革发展成果共享,有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这一过程中,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党的领导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为党领导人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人民群众是社会进步的直接推动者和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基层民主是激发人民智慧、把人民群众伟大创造力转化为国家发展动力、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重要途径。习近平同志指出:“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通过多种制度化渠道,围绕涉及自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发表意见建议,进行广泛协商,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我国基层民主保障人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为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提供广阔空间和舞台。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得到充分尊重,来自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被上升为政策制度,成熟的政策制度被固定为法律法规,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源源不断地汇聚到国家发展的事业中。
基层民主的广泛性有力促进社会共识的凝聚,为国家发展集聚智慧和力量。基层民主的制度形态包括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等,同时,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和文化传统,形成民主恳谈会、便民服务窗、居民论坛、民主议政会等丰富的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实现人民群众广泛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有效的民意表达。我国基层民主在实践中不断建立健全各种程序,如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实行“四议两公开”,即通过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把党支部的决策变成村委会的行动,变成村民的共识。基层民主实践有助于找到社会认识的“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习近平同志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城市和农村的基层治理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大量社会矛盾需要在基层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基层民主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提供了直接平台,是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应通过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发挥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村(居)民会议以及群团组织、治保会等自治组织的作用,发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市民公约等自治规范的作用,实现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充分表达、利益差异的积极协调、利益矛盾的有效化解。通过基层民主,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汇聚群众力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公民等各种主体的良性互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作者单位: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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