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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英男︱重读福山:政治秩序衰败中的制度与人心

北京大学法学院 赵英男
2020-02-10 11:00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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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然步入二十一世纪的第三个十年,但世界上的局部战事、地缘冲突、宗教纷争、种族矛盾以及自然灾害却一如往昔。此时的我们即便手握自己都为之感到兴奋和颤栗的全新科技,却对自己现在身处何处、将要前往何方感到迷惑不解,甚至不知不觉中过往的来路都在记忆里渐渐模糊。每个难眠的夜晚或静谧的清晨,我们倾听着内心的声音,似乎隐隐感受到一个声音在告诉自己应当过上怎样的生活、成为怎样的人;但在白天往返不停地地铁上、永无尽头的工作面前,这个声音似乎又渐渐安静下来。此时我们甚至会对深夜与清晨的自己有一丝嘲笑:胡为遑遑欲何之?

福山,摄于1992年。

或许正如亚历山大·科耶夫所言(当然这也是黑格尔的论断),历史最终会证明自身的合理性。但至少在目前,我们并没有像弗朗西斯·福山在1992年出版的《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一书结尾那般乐观,会认为人类的发展仿佛“相当多的马车驶向城镇,任何有理性的人看到这一景象,都会认为只有一趟旅程且只有一个目的地”。的确,近三十年的历史发展逐渐让这种乐观主义论调变得不再牢靠:如果说在1992年福山的疑问,也即“倘若人都成了唐纳德·特朗普那样的开放商……取之不竭乃至尚未触动的理想主义渊薮难道就没有了吗”,只不过是种略带悲观的假设,那么在将近三十年后的今天,特朗普借由一个号称民主自由的制度成为美国人的总统,在某种程度上则是对此悲观假设的证实——人类的政治制度在当代正经历着某种衰败。

正是在此意义上,福山近年有关政治秩序的讨论,往往被理解为是对“历史终结论”的隐秘修正。在讨论以国家、法治和责任制为核心的政治秩序时,我们不难看到相比较于《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以及《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中更加侧重制度而非心理机制的考察,更加关注非西方国家的历史与现实而非仅仅围绕欧洲与美国展开论述,更加强调历史中的偶然因素(譬如领导人的政治才能、政治纲领以及个人选择)而不再倚重目的论分析……这一崭新框架下,民主和自由价值在福山笔下不再(只)是个人自尊的源泉,反倒是政治秩序衰败的根源;民主和自由制度也不再(只)是人们获得承认的基础,反倒成国家能力的阻碍。简言之,在福山笔下同样的价值与制度似乎由于分析框架的不同而呈现出截然相反的两种面貌。

当然,出于直觉我们完全可以简单地说历史不断发展,我们对历史的解释也要做出相应改变。但如果我们不想如黑格尔所慨叹的那样,认为人类从历史中汲取的教训就是我们从未汲取任何教训,那么问题的关键可能并不在于评判哪种对历史的解释更加正确,而是需要思考:为何制度在某一时期能够推动人类历史发展,但在另一时期却又成为进步的阻碍?我们如何才能使得制度适合历史的发展需求?僵化的制度和受到压抑的历史发展需求会带来何种结果?

此时重温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的教诲可能不无裨益。他指出,“要讲一代的制度,必先精熟一代的人事”。一项制度的创设和运行,背后总是有一种精神或意志也即人心与之相应;人心与制度之间的和合与背离,往往成为制度兴衰的关键。我们不妨就从制度与人心的视角出发重读福山有关政治衰败的思考,从中探寻他思想转变的根源,并努力寻找对于我们当下的启发。

政治衰败的制度根源

在福山看来,制度一如亨廷顿所言,是“稳定、受尊重和不断重复的行为模式”,它最重要的功能是促进人类的集体行动。人类社会如果没有制度,那么我们的每一次交往就非得重新谈判不可。构成制度的种种规则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不同,且在不同社会中也存在差异,但制定规则的能力却是“基因遗传”的,源自数世纪以来社交生活的演化。政治衰败则正是由于制度的这种稳定性。我们起先为了满足特定需求而创立制度,可是当原初环境随时可能发生变化时,制度却往往始终如一,无法适应变化的环境,其根源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美]弗朗西斯·福山著,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572页,88.00元

首先是认知因素。人类遵循制度的理由非常多样,经过理性衡量而接受的制度只占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人类的天性中存在着鼓励我们遵循规则或规范的情感,且这种情感的生发与规则本身是否合理无关。比如,当人们基于信念或信仰而遵循制度时,即便有证据表明这种信念或信仰是错误的,人们往往也不会放弃。这种非理性甚至体现在看似非常理性的领域,譬如科学家或经济学家对于某一种学说的笃信,使得他们在越来越多的相反现实证据面前依然我行我素。

其次是政治体制中精英或现任参与者的作用。制度的变迁往往源于新兴社会群体的涌现打破了旧有的权力平衡。先前的在野群体变成当朝群体,制度也随之发生改变。此时,新的当朝群体通过利益分配而达成新的权力平衡,并倾向于维持这一状态。在掌控权力的过程中,会受到人类自然交往中偏爱家人和朋友互惠这两个因素的侵袭,进而使得制度的“非人格化”特征受到削弱。简言之,权力越来越具有个人属性,逐渐越来越为个人而非所有服务。

福山将这一过程概括为“家族制复辟”,他指出精英或当朝群体对权力的攫取过程,就是折磨所有现代制度的顽疾。这一社会疾病在美国体现得尤为明显。它的棘手之处体现在现有的一切制度性处方对之往往无能为力。从理论上说,民主本该起到约束精英的作用,它通过权力制衡体系防止少数人将国家权力放入自己口袋。但从现实来看,当朝的精英群体相较于其它社会群体通常享有优越的资源和信息,可以此来蒙蔽大众以便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这种自由民主制的弊端往往同市场经济连在一起,就加倍放大了詹姆斯·麦迪逊所说的“获取财产的不一样和不平等的天赋”。在经济方面的赢家千方百计的将自己的财富转化为对于政治的影响力,进而巩固自己在经济上的优势地位。在福山看来,这些根深蒂固的政治力量加上僵化的认知,对美国政治制度带来重大破坏。

以上这两点因素不仅适用于美国,也适用于现代任何政治体制,只是在美国的民主制度中尤为明显。在福山笔下,这两点因素破坏了立法、司法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平衡而导致了美国政治秩序的败坏,它们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我们依次予以简要考察。

《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美]弗朗西斯·福山,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9月出版,638页,98.00元

其一,美国当下政府呈现出行政部门司法化和利益集团影响力蔓延的特征。这意味着法院和立法机构在相当程度上篡夺了很多原本是行政部门的功能,使得政府的整个运作变得颠三倒四和效率低下;同时利益集团施加的影响力同它们在社会中的地位不成比例,扭曲了税收和支出,破坏了公共行政的质量。这种现象的出现往往削弱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由于人民不再信任政府,就需要更多的法律条文和司法手段来制约政府的行为,这就进一步降低了政府的质量和效率。此时我们会看到,美国政治制度的衰败有相当原因是国家能力的不足,但解决方案却是进一步通过法律规则制约国家能力。在福山看来,这实际上是加剧了国家能力与民主之间力量的不对等,反而使得整个体制陷入恶性循环而无法自拔。

其二,美国国会中存在着家族制复辟的现象。如前所述,“家族制”意味着统治者倾向于任命自己的家人、亲族和朋友来参与行政管理。在美国政治中,虽然明令禁止政客和私人明确商定具体交换条件的交易活动,但却对于他们彼此之间的“礼尚往来”或“互惠利他”行为缄默不语。在后一种关系中,提供好处的一方并没有要求即刻的回报,也没有任何明确的期望,接受好处的一方也不会认为对方的好意具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但久而久之在礼尚往来之中,接受的一方会觉得自己有一种“知恩图报”的道德义务,并开始选择在合适时机回报提供好处的一方。这样双方就形成了恩惠交换关系。这种关系的兴起有人性中情感基础的因素,也与现代国家严格的规则和反腐败制度使得各种各样的利益群体不得不“另辟蹊径”有关。据福山统计,华盛顿的利益集团和游说团有着惊人的增长。在1971年只有一百七十五家注册游说公司,但十年后这一数字就上升为两千五百。当然,会有理论辩护说,众多利益集团的存在正如美国国父之一詹姆斯·麦迪逊的乐观看法一样,能够有效防止其中任何一个集团居于垄断地位,也即只有相互抗衡的利益群体加在一起才能构成民主的公共利益。但也应看到这些利益集团对于狭隘利益的过度代表,反而阻碍了代议制民主代表真正的公共利益。

以上这两个因素的叠加,让福山对美国的政治秩序尤为悲观,他感慨美国政治的特点是对国家的持久不信任,这导致政治设置失衡并影响了集体行动的前景,并催生出美国政治秩序衰败的另一重要特征。

2020年2月4日晚,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美国国会发表任内第三份国情咨文。演讲结束后,美国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撕毁了手中的特朗普讲话稿。

其三,否决制的出现。在福山眼中,美国政党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便逐渐走向极端化。激烈的政党竞争下,不仅使得意识形态日益激进、竞选资金展开“军备竞赛”,也使得美国民主陷入重重危机。在理想状态下,民主制度向每一位成员提供平等的参与机会,由此来解决群体越发多元、群体规模越发庞大的情形下,成员间难以协商一致展开决策或采取行动的难题。“否决者”则意味着在集体决策过程中,可以阻止整个体系行动的个人或群体。它是政治学家乔治·采贝利斯(George Tsebelis)提出的概念,福山认为它等同于美国人传统上所谓的权力制衡。同其它国家的政治体制相比,福山看到美国要比其它民主国家有更多的否决者。比如,美国的预算过程非常开放且漫无终期,为说客和利益集团发挥影响力打开了多道方便之门;国会中存在众多经常颁发重复重叠任务的委员会或机构,等等。由此我们看到似乎国会仅仅掌控着政府,而不愿将权力委托于它。但正如福山正确指出的那样,这只是美国政治体制故事的一半。在一些领域中,美国国会又将强大权力委托给行政部门,比如美联储、情报机构和武装力量,以及国家航空航天局、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这样的专门机构,它们都有非常强的自由裁量权。这些机构在某种程度来说,更需要监管或授权,更需要国会对其权力加以约束。但事实上它们却享有非常高度的自主性。此时,美国政治制度呈现出非常矛盾的特征:一方面政府似乎无所不能,但在另一方面它在面对某些事务时又难以展开拳脚。既强大又软弱,成为美国政治衰败的核心特征。

新的起点

如果我们接受福山有关现代政治体制,特别是美国政治制度的诊断,我们很自然地就会得出与他相一致的结论,即只有当国家、法治和负责制这三个政治秩序的核心要素相互支持、彼此互补时,一种政治体制才能够免于或走出衰败,符合并推动人类历史的发展。具体到美国政治制度,这意味着国家能力不应当继续受到法治与民主的过度约束,或者说建构高质量的国家而非民主与自由(法治)是美国走出当代衰败危机的正确道路。

此时,福山有关历史发展的目标或终点的论断,似乎与他在二十余年前《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中的分析截然相反。在这部成名作的序言中,福山充满信心地指出:“尽管今天的一些国家可能没有形成稳定的自由民主,甚至还有一些国家倒退为其他更为原始的统治形态,比如神权政治或军事独裁,但是,自由民主的理想则已尽善尽美。”可是,福山的如下表述又会让我们认为他依旧坚持着自己的早年立场。在《华尔街日报》2014年6月6日刊发的一篇文章的结尾,福山指出,“纵然我们会质疑要多久之后全人类才能抵达那个终点,但我们不应怀疑某种社会形态就挺立在历史的终结处”。

福山,摄于2020年。

因此,与我们通常看法不同,福山似乎并不认为有关政治秩序的讨论是对自己早年论断的颠覆或修正。那么我们如何理解福山有关民主与自由的两种不同观点呢?这就需要我们将福山早期有关政治制度发展的心理机制分析,同他对当代政治衰败的制度诊断加以关联。

制度背后的人心

仍旧以美国政治制度为例。在福山眼中,美国政治制度的衰败体现为国家能力的不足,也即行政职能因民主与法治的过多约束而遭受侵蚀,无法有效完成职责。民主与法治力量过于强大的背后,是美国历史中对于国家或政府根深蒂固的不信任。在《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一书中,福山认为它与美国契约立国的传统相伴相生,可以追溯至霍布斯、卢梭,特别是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这种盎格鲁-撒克逊的现代自由主义传统在福山看来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不足。

首先,它以个人的私利为核心,忽视了自由概念在人类历史中更为深厚的含义。在霍布斯的学说中,自然状态中的个人只看到当下的自我保存和物质利益;在洛克的学说中,人们无需公共精神和爱国心,也不用关心身边人的福祉。福山在此赞同康德的判断,即这无异于表明“一个自由社会甚至可以由魔鬼组成”。其次,它只重视个人物质利益,而忽略有关平等、尊重、尊严的价值,并试图将这些价值所体现的激情从政治生活中排除出去。福山指出,无论是霍布斯还是洛克笔下的自然状态,都是一种前道德的状态,自我保存或自我利益中并不包含平等意识及其催生的承认的欲望。这些因素都是人性中无法压制的东西,但他们的理论却对之视而不见。最后,它无法解释现实中经济自由为何能够带来政治自由这一变化。

基于以上原因,福山试图以黑格尔(与科耶夫)提出的理论框架,取代盎格鲁-撒克逊的现代自由主义传统来分析政治制度的演进。这便是将历史当做“寻求承认的斗争”来理解。在福山看来,这意味着不同于社会契约论理论家,我们应当将“最初的人”视为一个“道德个体”,他能够摆脱自己的物理本性或动物本性,根据自己所具有的自由,在不同行动之间做出选择。这种自由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人们通过战斗或甘冒生命危险而希望他人承认这一点。从“主奴辩证法”的角度来看,主人通过在流血斗争中甘愿冒死表明自己的自由,并以此来显示自己对自然规定的超越;而奴隶则是通过为主人劳动来设想自由观念,在劳动过程中认识到作为一个人,他能够进行自由的创造性劳动。此时主人与奴隶最终都证明了自己的自由,也承认了对方的自由,主奴关系便翻转为平等关系。由此出发,福山认为人类历史就是寻求承认的过程,也是实现自由和平等的过程。因此,建立在自由民主理念基础上的制度不仅能够使得每一个人获得承认,而且也是历史的终点。如福山所言,“激情或寻求承认的欲望是第一位的,是最深层、最基本的人类渴望”,“现代自由民主成功地综合了主人道德和奴隶道德”,并“消除了两者的差别”。

《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美]弗朗西斯·福山著,陈高华译,孟凡礼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456页,78.00元

但与此同时,福山还观察到了“主奴辩证法”所带来的另一个结果。这就是在历史终结处出现的造物:最后的人。如果说在福山笔下,最初的人不同于自然状态中的人,是一个具有自由的道德个体,那么在最后的人身上已然看不到最初的人的影子。他不再具有强烈的道德感,已经无法严肃对待公共生活中涉及真正道德内容的问题,而且关心好坏善恶问题似乎也与民主的宽容原则格格不入。因此,最后的人首要关注的个人健康和安全,“将自我保存放在首位”。这样最后的人在福山眼中,就与黑格尔笔下的奴隶,或社会契约论中自然状态下的人颇为类似。他们对于利益的热爱超过对于激情或道德的追求,对于个人利益的热爱超过对于公共利益的关心。主人试图证明自己具有自由的冒险行为逐渐变得不再有意义,社群生活或对共同体的关切也因此逐渐衰落。福山如此描述他眼中的美国社会:

纵观当今美国……那些认真的年轻人纷纷涌入法学院和商学院,焦急地填写着履历表格,希望维持自认为有资格拥有的生活方式……对他们而言,用物质财富和安全以及被认可的雄心填满人生,这一自由主义方案似乎很有效果。在那些刚入行第一年的律师那里,我们很难看到他们有什么伟大的、未满足的渴望或非理性的热情。(《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344页)

可见,福山认为当代美国社会中那种推动历史继续前进的“寻求承认”的激情已然衰落,人们在自由民主制度中安营扎寨并怡然自得。先前具有道德感并不惜冒死来证明自己自由的“最初的人”,逐渐堕落为只关心个人利益和安全而无暇他顾的“最后的人”。这个让福山对美国社会人心现状发出慨叹的历史时期,也正是福山笔下美国政治制度陷入衰败的时刻。人人只顾私利而逐渐忘却公共利益之时,亦是美国自由民主制度逐渐受到认知僵化、家族制复辟侵袭之日。此时的人们囿于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而忽视了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导致美国政治制度陷入否决制的困境。

平心而论,福山的上述论断并不严密。他虽然声称借用“黑格尔-科耶夫”的理论框架,但在具体分析上却颇为倚重源自韦伯、尼采的理论资源。此外,即便从黑格尔学说出发,福山的许多观点也颇成问题。比如,他认为黑格尔的哲学理论同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社会契约论是彼此对立的观点。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确实不止一次批评社会契约论不仅基于有关“自然状态”的假想,而且将普遍意志同个人意志混同,导致国家成为个人利益而非普遍利益的代表。但黑格尔此时批评的对象却并非霍布斯与洛克,反而是卢梭,同时他也混淆了卢梭的“公意”和“众意”这两个概念,以为个人意志的加总构成了国家(在卢梭看来,个人意志的总和只构成“众意”,它的确仍然是个人利益的体现;但构成国家则需要体现公共利益的“公意”,参见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二百五十八节)。此外,黑格尔本人并不排斥盎格鲁-撒克逊的自由主义传统。同样是在《法哲学原理》中,他基于亚当·斯密的需求理论将“市民社会”解读为建立在人们彼此需要之上的“需求体系”,并认为正是这一具有市场经济样态的市民社会中隐含的贫困问题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进而需要国家的介入。

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

不过不难看到,福山有关政治秩序特别是其衰败的讨论,非但没有颠覆他早年有关历史终结于自由民主制度的论断,反而与他对于自由民主制度生发嬗变的分析紧密结合了起来。无论是更加偏向心理机制的讨论,还是更加倚重制度演进的分析,福山无疑都在阐明一个道理,即制度的创生、演变以及衰落都与制度背后的人心密不可分。这里的“人心”既可以是人类自然本性中的某种不可压抑的欲望或激情,也可以是特定历史时期人们有关道德、自我利益、公共利益等事物的看法。如果制度不能因应其背后人心因素的流转变化,不能够及时回应人心中的积极因素,抑制其中的消极因素,就难以实现订立制度时所欲达到的目的。

这本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但越是简单的道理往往越容易被我们遗忘。透过福山的论述,我们已然看到这一遗忘给美国社会带来了怎样的伤害,那对于其它社会而言,这一遗忘又意味着什么呢?

遗忘的另一种苦果

当社会现实制度与社会人心不能彼此因应相合时,不仅会导致福山笔下美国政治制度的衰败,也会带来社会心态的变化。沃尔夫·勒佩尼斯(Wolf Lepenies)在其重要作品《德国历史中的文化诱惑》中指出,德国历史中上演的一幕幕悲剧,其根源大多在于人们对政治冷漠却对文化沉迷,在思想上是个巨人却在行动中是个矮子。这一现象在相当程度上源自于德国在历史上的保守和封闭。因此他赞同诗人叶芝的判断,即“年轻人由于不再对政治抱有任何幻想,因此转而投身到文化领域中来表达对民族独立和思想自由的追求和渴望”。并更进一步指出:

与其说对政治不闻不问或者表示失望是德国精神气质的表现,不如说这与德国历史的关系更加密切。对政治冷漠……成为许多人的与众不同之处,这些人把自己视为德国文化的典型代表。有时候,似乎德意志是一个没有政治的国家,也就是说,一个只有封臣而没有公民的国家。(《德国历史中的文化诱惑》,刘春芳、高新华译,译林出版社,2019年,10页)

勒佩尼斯著《德国历史中的文化诱惑》

这种在政治上的固步自封和因循守旧,不仅使得年轻人有关社会发展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社会关切从政治现实的行动撤回到思想领域的思辨,而且带来了更为沉痛的不幸。这就是理论与实践永远相距遥远。如勒佩尼斯所言,在此状态下的人们一旦行动起来,凭借着一腔热情投入到完全不适应的环境中,结果就是“表现得非常糟糕,显得浅薄无知,处处碰壁”。

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所带来的不幸,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更是实践中的。在德国,在法国,甚至在与之相距千里之外的遥远的东方,那种基于理念而改变现实的如永恒轮回般的一次次启蒙、一次次重头再来,我们已然数见不鲜。而冰冷的从未回应社会人心的制度现实,往往使得这一切努力又退回到原点,退回到思想领域中去。此时充满激情的付诸行动的昂扬斗志,逐渐凋零成个人“在自我牺牲的道德抚慰中,在受苦殉身的忧郁气质中”为自己疗伤,以便重新站起来面对自己,面对世界。此时,当面对现实人们再也无能为力,再也不敢基于激情或价值而行动或最终甘于现实,我们的世界又会怎样呢?

或许我们仍会在平日里热热闹闹地活着,对一切眼前的事物都变得习以为常,我们张罗着吃吃喝喝,并为工作或学习发愁,会加班、健身、追星……但永远不再会有刻骨铭心、想忘而不能忘的事情或人让我们动心。我们今天感动或愤怒于一个人物、一个事件,但第二天却无论怎么使劲也想不起这个人物或这个事件是什么。这是我们的生活吗?这是我们想要的生活吗?无论答案是什么,这或许是我们,作为一个普通人,在当下重新阅读福山时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也是从制度和人心这一双重视角重新审视福山论断的当代意义。

    责任编辑:丁雄飞
    校对:余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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