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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有效药给抗疫提供新选择,专家建议“同情用药”尽快落地
2月2日,中日友好医院发布消息称,在武汉牵头开展瑞德西韦(Remdesivir)治疗2019-nCoV新型冠状病毒临床研究。同一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批中心受理并承办了瑞德西韦临床试验申请。
在新药为抗击疫情带来曙光的同时,2月3日,多位来自药物研发、新药审批、法律层面的专家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为瑞德西韦临床试验中的诸多问题提出了包括为新药临床试验加入第三方监测数据机构,呼吁“同情用药”制度尽快落地等建议。
快速进入临床有科学基础
瑞德西韦是吉利德科学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德公司”)针对埃博拉病毒研发的一款药物。到目前为止并未在全球任何国家获得批准上市。
在吉利德公司全球首席科学官Merdad Parsey博士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尽管目前没有抗病毒数据显示瑞德西韦对于2019-nCoV的活性,但其针对其它冠状病毒的有效数据给了我们希望。”
在体外和动物模型中,瑞德西韦证实了其对非典型性肺炎(SARS)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病毒病原体均有活性,它们也属于冠状病毒,且与2019-nCoV在结构上非常相似。将瑞德西韦紧急用于治疗埃博拉病毒感染者的临床数据也有限。
2月2日,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GHDDI)主任、清华大学药学院院长丁胜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瑞德西韦能够快速在中国进入临床试验是因为该药在前期的数据比较严谨,而且有科学基础。
更让人关注这样药物其实还源于美国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在注射瑞德西韦后病情出现转机,随后康复。这一病例其后发表在了权威医学期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
但是丁胜对该药在个别病历上的作用保持谨慎乐观。“在美国这一例病人的治疗不说明任何问题,因为这例病人的治疗不是验证这个药、也不是为了新药的审批,而是通过一个‘同情用药’路径,给患者特批的。”丁胜表示,只能说从数据来看,这个病例跟从前的假设一致,但并不能够验证这个药物是一定有效的。
2月1日,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书记卢洪洲教授在接受上观新闻采访时表示,“目前,专家组已写好方案及申请,并汇报上级部门,同时与吉利德公司直接联系。从美国同行的研究来看,这一药物的临床疗效立竿见影,基于以往瑞德西韦在 MERS 病毒治疗领域亦有突出表现。一旦获准,相关部门也将开通绿色通道引入药物,受益我国病人。”
根据国家药品评审中心和丁香园Insight数据库显示,2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批中心受理并承办了瑞德西韦临床试验申请。
三期临床试验,专家建议加入第三方监测数据机构
截至2月3日上午9时,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数为17238例,疑似病例为21558例,重症2296,死亡为361例。
在国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特效药物,既然有了科学基础和一例有效治疗病例,为何还要开展临床试验?
中国国家药品审评中心首席科学家钱家华在接受“知识分子”微信公众号采访时表示,临床试验非常有必要。“因为这个药此前在中国没报过临床注册,它在美国做了试验,但结果我们也不知道。”钱家华表示。
同样,丁胜也认为,吉利德公司要进行一个标准的、严谨的临床试验,然后保障药物能够上市,这个思路和做法是合理的。在极为特殊的重大疫情下,从对待疫情和病患的角度出发,在法律法规和伦理的适用范围,如何科学并合法合规的权衡时间及多个不确定因素是个挑战。
2月1日,一份来自美国临床试验数据库ClinicalTrials.gov的文件披露了更多瑞德西韦在中国进行临床试验的更多细节,该项III期临床试验研究信息公布的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研究全称为“一项临床III期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研究评价瑞德西韦在轻症和中度2019-nCoV感染成人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该临床试验计划于2020年2月3日开始,2020年4月27日结束。计划入组病人270名。
而在这个试验中提到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研究。这是药物临床试验中,非常严谨的验证药物有效性的方式,但是同样就意味着医生和患者都不知道用的是新药还是安慰剂,药物最终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需要在临床试验结束之后才能知晓。
“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有专家建议探讨其它考虑, 例如加入一个独立第三方监测数据机构。”丁胜对澎湃新闻表示,这个机构可以及时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解读。当这个机构发现有足够的数据说明这个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时候,可以建议提前进行有条件性的批准,这样这个药物就可以条件性的用于更大的适用人群。
如果能够证实瑞德西韦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面对目前不断上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确诊和疑似病例,是否有足够的药品能够提供给患者也成为许多专家关心的问题。
“关于药品储备问题,建议瑞德西韦的原研药厂吉利德加速药品生产调配。”丁胜表示,如果有经济方面的和不确定性的考虑,中国机构愿意提供资金等支持,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与吉利德沟通同时授权中国代工企业生产。
“同情用药”在中国适应已有法律基础
根据目前披露的临床试验信息,此次在中国开展的瑞德西韦(Remdesivir)治疗2019-nCoV新型冠状病毒临床研究主要针对轻度和中度患者。也就是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重度患者并不能纳入临床试验中。
“从一般临床设计角度上可以理解,重症的话一般来讲风险会更大,也有基于病情的阶段特征考虑,这个可以理解。”丁胜表示,是否可以早期探讨由研究者发起通过类似于同情用药、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等方式针对重症患者和并发症患者治疗、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等方面开展小型的临床研究。
事实上,美国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能够用上瑞德西韦正是适用了美国“同情用药”制度。按照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规定,同情用药(Compassionate Use)也被称为“扩大使用(Expanded Access)”“病人使用(Named-patient Use)”,指对于患有严重或危及生命疾病的患者,在不能通过现有药品或入选临床试验来得到有效治疗时,可以申请在临床试验之外使用未经上市许可的试验用药物。
好消息是,去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新《药物管理法》第二十三条也首次以法律形式原则性地确立了同情用药制度。
但是具体如何实施还有许多问题待厘清,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左玉茹对澎湃新闻表示,对于同情用药制度的具体规范与操作,如:什么药物可以适用同情用药;什么样的疾病可以用药;同情用药的医学伦理标准如何把握;由谁负责审查;医疗机构及医药企业给予知情同意的告知义务等问题,尚待详细的落地措施。
“2017年食药监(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其实发布了一个关于扩展同情用药的规定,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发布。” 左玉茹表示。
如果在这次疫情中要启动同情用药制度,具体的实施和审查可以依据《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来实施吗?
“原则上可以参照这个办法来推进,这个办法中规定了拓展性同情用药需要得到药审中心的批准,批准时间是30天,在当前情况下这个程序显然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因此可以特事特办,直接向药品主管部门审评中心申请立即使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对澎湃新闻表示,申请主体可以是有法人资质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包括药品临床试验机构。
“现在药品管理法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进行审查,我们可以从同情用药的属性上去判断,同情用药本质上是临床试验的延伸,所以管理的部门也不会超出这个范畴,那临床这条线上主要就是研究者、研究机构、伦理委员会,最高的评审机构就是药品评审中心。” 左玉茹分析,2017年的《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同情用药由药品审评中心来审查,但是但是最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是让伦理委员会来审查。
但是左玉茹提到的这两个涉及同情用药详细实施细则的文件目前都没有正式颁布。“我个人的感觉,考虑到在疫情当中适用影响范围比较大,伦理委员会恐怕不敢担这么大的责任,由药品审评中心来审批的可能性更大。“左玉茹说。
同时左玉茹也建议,面对当下每天不断增长的冠状病毒感染者死亡数量,不能寄希望于瑞德西韦一药定乾坤,但在如此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中,尤其是在前所未见的新型病毒的应对中,在平衡安全与保障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尽量增加新型药物的可及性总是方向不错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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