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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有两人散布疫情谣言被查处!
1月26日、27日,平罗县多个微信群内流传一则疫情信息“今天平罗明月新村120拉走一个高烧患者,新利小区拉走一个高烧患者,山水名居隔离一个湖北返乡人员”。
经核实,该信息为虚假谣言信息。
平罗县公安局迅速开展信息核查工作,并将涉嫌散布谣言人员杨某(女,34岁,平罗县城关镇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杨某对其编造、散布疫情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平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杨某给予行政罚款处罚。大武口一女子传播疫情谣言被警方查处
1月25日,一则“我们徐院长说大武口已经发现五例此疫情了”虚假信息发送在大武口区某一居民微信群中,引起了公安机关的警觉。1月26日,长胜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立即将谣言传播者杨某口头传唤至所内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杨某,女,对其在微信群中发表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杨某称:“微信群中只有16位亲属,主要目的是提醒他们讲究卫生,不要出门去人多的地方,要做好防护工作,没有别的恶意”,介于此原因,民警对杨某进行了训诫,并填写训诫书。
此外
宁夏还有多个
散布疫情谣言者被行政拘留
吴忠固原两男子散布疫情谣言被行政拘留
1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吴忠市、固原市分别有一男子在微信群内散布关于疫情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予以行政拘留。
1月26日20时许,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公安分局寨科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微信平台发布关于疫情的谣言,给其本人及家人的声誉和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并引起部分群众恐慌。寨科派出所迅速处警,将散布谣言的违法嫌疑人杨某抓获。经查,杨某在一个有82人的微信群中散布“这个娃娃叫马某,从外省回来的,把这个病已经得上了,你们谁发现了随时举报一下”的语音内容,并配有马某在医院检查身体的照片的不实信息,散布谣言,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同日,杨某酒后又在辖区一火锅店内故意驱赶店内顾客、损毁财物、殴打工作人员,造成店内多处财物损毁、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杨某因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被原州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1月26日,吴忠市61岁的王某某在微信群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谣言,吴忠市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罪,予以王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但同时也出现了个别人在微信群内散布关于疫情的不实信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自治区公安厅部署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狠抓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依法打击各类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的不法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造谣、不实疫情信息。
自治区公安厅提示,当前全国都在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任何编造疫情谎言、传播谣言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肃处理,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记者 刘惠媛)
银川公安查处多起网络谣言 行拘1人批评教育13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却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连日来,银川市公安局加大网上巡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多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依法行政拘留1人,批评教育13人。
案例一:
1月23日,王某(男,40岁,银川市兴庆区居民)在一微信群中发布“不要出门了,早上刚确诊40多人了,西夏区”的不实信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负面影响,兴庆区公安分局已对王某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案例二:1月25日,秦某芳(女,70岁,银川市兴庆区居民)在一微信群内发布“银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3号令”的虚假消息,造成不良影响,兴庆区公安分局已对秦某芳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三:1月24日,王某杰(男,20岁,银川市永宁县居民)在微信朋友圈发表希望别人全得肺炎不良言论。永宁县公安局已对王某杰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删除信息。
案例四:
1月25日,殷某(女,15岁,银川市兴庆区居民)在QQ群内发表不当言论称:“吃死一个算一个”的不当言论,在网络上引起负面影响,兴庆区公安分局已对殷某进行批评教育。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面对疫情,人民群众应当齐心协力共同抗击疫情,对于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记者 胡俊)综合:宁夏新闻网、平安宁夏、平安平罗原标题:《石嘴山有两人散布疫情谣言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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