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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这起“小官大贪”案开庭:科级干部受贿1400万元
广西柳州近日开庭审理一起典型的“小官大贪”案件。
澎湃新闻记者从柳州市检察院方面获悉:2020年1月21日,柳州市柳南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原副局长周润芝、曾明军共同受贿一案。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徐燕静、副主任何海丹出庭支持公诉。
检方指控: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期间,周润芝利用担任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原副局长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与特定关系人曾明军共同收受他人贿赂款1400万元,涉嫌构成受贿罪。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柳州市检察院方面介绍:周润芝在案发前,只是一名科员级干部,级别不高,但受贿数额惊人。在其担任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原副局长期间,主管违章拆迁工作,因工作岗位关键,伙同他人共同受贿1400万元,属于典型的“小官大贪”案件,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影响。在开庭当天,市监委、柳南区监委、柳东新区和阳和工业新区、柳东公安分局等单位派出80多人参加庭审旁听,“零距离”接触法庭庭审过程,让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感受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以案为鉴,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达到“旁听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柳州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去年10月9日发布了周润芝、曾明军两人被“双开”的消息。
经查,周润芝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纪检部门点评:周润芝身为党员干部,不注重道德修养,对党纪国法意识淡薄,不知敬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润芝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曾明军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纪检部门点评:曾明军身为党员干部,纪法观念淡薄,经济上贪婪成性,生活中道德败坏,且在党的十九大后肆无忌惮、不知敬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明军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去年10月15日,柳州市检察院发布消息: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周润芝、柳州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原所长曾明军共同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柳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润芝、曾明军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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