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一男子“火化”自己,又“死而复生”!还干下这龌龊事…

2020-01-17 17: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彻底傻眼!

福建惊现一戏精

不惜“火化”自己,注销户口

“消失”在人间一段时间后

他竟然“死而复生”

继续干这种龌龊事

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跟着小编一探究竟

讨债电话和

堆积成小山的信用卡催款信件

事发漳州

故事的主人公正是“戏精”黄某

他本是一家水果批发商行的小老板,

后因经营不善,入不敷出,

渐渐拖欠了许多外债,

面对一整天响个不停的讨债电话和

堆积成小山的信用卡催款信件,

黄某愁白了头。

如何从债务中脱离出来呢?

黄某萌生邪念,

“火化”自己

他认为假如自己“死了”,

岂不是就可以不用还债了

说干就干

黄某通过粘贴在路边的

伪造证件小广告联系造假分子,

花120元伪造一张火化证,

并凭该证到辖区派出所注销了户口,

该办法果然让各债主无法向其追讨债务。

不用还债的日子一身轻松,黄某为自己的“机智”沾沾自喜,但舒心的日子很快就到了尽头,他手头的钱也很快花光了,怎么快速“赚到钱”?

再次利用“亡故”身份,得款5万元

热衷于琢磨歪门邪道走捷径的黄某

在假死后尝到了甜头

于是

他再次把目光投放到其

现在的“亡故”身份上,

用未销毁的身份证向

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

一辆现代小轿车,

并私自抵押给他人,得款5万元。

黄某认为

既然债主无法向我追债,如果继续“欠债”是否也可不用还债了,甚至公安机关也无法查到一个“死人”作的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正当黄某得意洋洋时,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的民警们

很快就识破了黄某诡计,

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2017年12月26日,

黄某在其家中被抓获。

经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2020年1月8日,黄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执行逮捕,同时针对其伪造火化证等行为可能涉嫌伪造公司、企事业印章罪等情况,检察机关已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并考虑予以追诉。

为警察点赞

抓获一枚心术不正的戏精

黄某本可踏实工作挣钱还债,

却偏要琢磨歪门邪道走捷径,

耍小聪明“金蝉脱壳”

结果还把自己送到牢里

其实 ,在厦门

也有不少戏精为躲债

干出令人瞠目结舌的事

剧本可不止假死这一种

为清算躲债找警察

三赌徒把自己送进"班房"

(图片来源于网络,图文无关)

2014年9月份,事发同安西柯派出所,三个年轻人因清算赌债起了争执,竟跑到派出所找警察“主持公道”。结果,债还没算清楚,先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一个短发的男子对民警说:“你们要帮我讨回公道啊。”该男子姓韦,贵州人,他和其他两人玩牌,他赢了重庆人郑某18000多元,但对方就是不给钱。

“昨晚我喝多了,输了那么多,谁知道你们有没有出‘老千’。”郑某也急了。原来,那晚郑某和韦某说好了明天还债,结果第二天酒醒之后反悔。一气之下,三人结伴到派出所讨“公道”。

“谁可以作证呢?”民警问。一直没吱声的第三人韦某老乡秦某说:“我可以,那晚我们三个一起打,我还输了5000多元呢。”黄伟荣把三人带进了办案中心。三人因赌博分别被处治安拘留10天、罚款500元。

厦门男子为躲债放弃豪宅继承权

法院判决认定“弃权无效”

老张和儿媳林女士都是厦门一家公司的股东,该公司和老张一家人曾先后向起诉的原告借款2000万元。

经查,2012年12月,案外人吴某、林女士及其公司向原告阿建和阿亚借款1000万元。因林女士等逾期未偿还借款,原告起诉到法院。随后,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公司、案外人吴某、老张儿媳林女士应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万元以及利息。利息以1000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截至起诉前,利息已经高达280万元。

2014年5月,老张、林女士及其公司再次向阿建、阿亚借款1000万元。之后,林女士等仅偿还借款100万元,阿建、阿亚为此再次起诉到法院。当时,法院判决要求公司、老张、林女士应偿还原告借款900万元及相应利息。

然而,判决生效后,林女士、老张等人仍然不还钱,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为此,两位债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就在债主讨债法院强制执行期间,老张做了一件事,引发了债主的强烈不满。原来,他主动放弃了自己对去世儿子遗留的三处房屋份额遗产所享有的继承权。

据悉,老张夫妇的儿子小张于几年前去世,而林女士是小张的妻子。林女士与小张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了湖里区五缘湾的两套豪宅以及思明区厦禾路的一套房产。这三套房产,均登记在小张名下。

2010年5月,小张去世。小张和妻子一共生育两个子女。2016年4月30日,老张自愿放弃其对儿子遗留的上述三处房屋份额遗产所享有的继承权,还去办理了公证手续。

不仅仅在厦门,于全国各地

戏精为躲债,

上演了各种躲债剧情

而假死就是其中的经典“剧本”之一

那么问题来了

若欠款人实在无力偿还怎么办?

↓↓↓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既然欠款,

与其费尽心思走捷径,

不如踏实工作还债,

否则把自己送进“天堂”

还得送进监牢

来源:海峡导报(ID hxdbwx) 综合 台海网、 厦门网、厦门日报、网络等

原标题:《一男子“火化”自己,又“死而复生”!还干下这龌龊事…》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