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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通报一小学营养餐监管失职问题:19斤肉复称仅8.4斤
自2018年以来,我市群众举报反映教育和卫生医疗系统可能影响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比较集中,市委、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决定自2019年6月至11月在全市教育和卫生医疗系统集中开展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市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教育系统
1.宁强县禅家岩镇中心小学原校长陈正宝挪用公款问题。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间,陈正宝在担任宁强县禅家岩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先后21次挪用公款555413.64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赌博及生活开支。2019年11月,宁强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陈正宝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宁强县纪委监委给予陈正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案款555413.64元由陈正宝全部退还至宁强县禅家岩镇中心小学。
2.勉县武侯中学(原勉县一中)违规发放奖励、绩效工资问题。2014年至2015年底,勉县武侯中学(原勉县一中)按照自行修订完善的《勉县一中奖励绩效工资奖发放实施细则》,在财政全额发放绩效工资之外,共计发放各种奖励、绩效工资7612243.0元。2016年7月8日,汉中市审计局对勉县武侯中学超总量发放奖励、绩效工资的行为处以定额处罚3万元。2018年12月,勉县武侯中学校长何柏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总支部书记刘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校长张晓冬在分管学校总务、后勤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受到警告处分。
3.西乡县私渡镇廷水小学营养餐监管失职问题。2018年5月17日,西乡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廷水小学营养餐操作室对当日营养餐食材逐一复称,发现19斤精瘦肉复称8.4斤,20斤豆腐干复称9.4斤,21.8斤红萝卜复称7.4斤,20斤黄瓜复称1.4斤等,当日营养餐虚列259.57元。2018年12月,私渡镇廷水小学校长熊丕元受到记过处分,副校长秦学科、营养餐管理教师秦蕾受到警告处分,西乡县教体局党组给予熊丕元、秦学科免职处理。
4.南郑区阳春镇初级中学副校长刘振林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2017年11月,刘振林生育二孩后在大河坎一酒店宴请同事并收取21名同事礼金6400元。2018年5月,刘振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全部退还。
5.镇巴职业中学教师刘明斌违规为企业牟利问题。2017年10月,刘明斌投入10万元与好友刘某合伙经营广告公司。刘明斌利用担任“双高双普”技术指导组成员的工作便利,为该广告公司承揽本县教育系统32个单位的校园文化宣传、装修等工程,从中获利2.95万元。2019年9月,刘明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城固县集灵小学教师王宇洁违规有偿代课问题。王宇洁于2019年7月在集灵小学对面的棒棒糖辅导班进行有偿代课。2019年10月,城固县教体局给予王宇洁警告处分。
二、卫生医疗系统
1.留坝县火烧店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左志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克扣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问题。 2013年,左志雄在单位财务报销个人学费5680元;2013年至2015年,违规报销公务接待餐费23998元、个人电话费9899.6元;2014年至2016年,克扣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0639.2元。2018年3月,左志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佛坪县陈家坝镇卫生院院长许大勇违规发放补贴奖金、公款宴请、收受回扣问题。2015年5月、2016年9月,许大勇先后两次给陈家坝镇中心卫生院8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补助和绩效12458元;2016年9月、11月,许大勇以每月200元的标准给自己发放院长补助,共计领取1800元;2016年6月,以购买教育健康宣传资料的名义在单位财务报销公款宴请费用3285.7元;2015年4月至2017年1月,先后四次收受医药公司业务经理回扣20500元。2017年4月,许大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西乡县白勉峡镇卫生院原院长李玉才截留村级公共卫生、药品三统一补助等经费问题。2018年,李玉才在任白勉峡镇卫生院院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截留村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4.7737万元用于卫生院其他支出,引发村医群体上访。2019年11月,西乡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政务立案调查,截留项目资金限期于12月15日前拨付到位。
4.勉县漆树坝镇卫生院院长宋清健套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问题。宋清健在任勉县漆树坝镇卫生院院长期间,采取虚报方式套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5494.23元自行保管,用于卫生院集体开支。2018年7月,宋清健受到记过处分,套取资金余额27446.73元予以收缴。
5.洋县桑溪镇卫生院院长邵宏文违规报销招待费用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邵宏文开具11张收款收据将接待吃饭、购买烟酒等花费5116.5元在单位报销。2019年8月,邵宏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5116.5元由个人退还给卫生院。
6.宁强县天津医院违规收费问题。2018年至2019年6月,患者张某、何某在宁强县天津医院住院期间,该院理疗科共向两名患者多记红外线治疗等诊疗费用合计1154元;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患者熊某、张某、赵某、何某等在该院住院期间,手术室违规向6名患者收取不合理费用1525元。2019年11月,该院理疗科主任李晓莉、手术室护士长邹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多收取费用退还患者。
此次在全市教育和卫生医疗系统集中开展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立足问题导向,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行动,贯彻中省纪委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抓手。上述典型案例大多数发生在十八大之后,十九大之后仍有个别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发生,暴露出全市教育和卫生医疗系统部分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收受红包礼金、乱收费等易发多发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仍抱有侥幸心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检视自身存在问题,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查办问题线索,坚持突出“关键少数”,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净化全市教育、卫生和医疗系统行业风气,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全市各项工作实现新超越。(原标题《关于全市教育和卫生医疗系统违纪违法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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