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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第一贪”案细节披露!赖小民为何能在华融一手遮天?
“赖小民藏匿赃款的一处房屋,里面有多个保险柜,存放的现金达两个多亿。”13日晚,央视一套播出了反腐专题片《国家监察》的第二集,大篇幅披露了金融领域一起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的案件——赖小民案。赖小民,曾任国有金融企业华融公司的“一把手”,2018年落马,被称为“金融第一贪”。
屋内堆满钱,现金砌成墙,这一幕与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巨贪赵德汉的所为何其相似?赵德汉贪污2.3999亿元,将成捆的百元现金藏匿在不为人知的房子里,平时也不敢花。赖小民与赵德汉相比,一个是现实中的巨蠹,一个是艺术加工的形象。
《人民的名义》中的贪官赵德汉还有一个不同是,赵德汉贪污两亿多,而赖小民涉案的除了两亿多现金,还收受大量房产、名车、名表、黄金、字画。赖小民涉案金额究竟有多少,尚需统计,但无疑是令人震惊的数字,连见过大场面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办案人员都讶异不已,“我们也曾经办过多件金融领域的案件,但是都不像赖小民案,此案事后查清的违纪违法的这种数额、危害程度、犯罪情节、犯罪手段,都是触目惊心,让人瞠目结舌。”
剖析赖小民案,他是如何聚敛骇人的财富的,是更需要追问的。赖小民承认:“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都是我一个人挑,纪委书记都还是自己党委下面管,他哪有多少权威啊?纪委书记是我的党委委员,我的部下,说句实话他很难监督我。”
这话很“诚实”,让人想到多年前的一句流行语: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这话用在赖小民身上,可谓恰如其分。在华融,“基本上赖小民说啥就是做啥”,如果有人顶他两次、三次,工作岗位就会被调整。用专题片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李中华的话说,赖小民从内心是排斥党的领导的,这个华融公司成了他的一个家天下,一手遮天。
把堂堂的国家金融企业变成了一手遮天的家天下,可以想见赖小民是多么独断专行,多么嚣张跋扈。这样的一把手,分明变成了一霸手。
其实,不是没有制度可规范赖小民,比如“三重一大”制度。多年前,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凡属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都要集体决策等等。但具体到赖小民,制度失灵了,他一个人直接拍板,《国家监察》中也谈到,华融公司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纪检部门难以履职、监督严重缺失等状况。由是观之,赖小民案之所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大金融腐败案,也是由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察委合署办公后联合正式办理的第一个金融大案,绝非偶然。一个最简单的原因是,他权力集于一身,说一不二,虚置了应有的监督。
防止出现新的“赖小民”,亟需通过制度发力。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化了监督创新,将中管金融企业纪委改设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此举被誉为“焕然一新的升级版‘探头’”,相对应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15家中管金融企业派驻了纪检监察组长。很显然,这一制度设计,旨在改变金融企业内部监督虚化的状况。
在1月13日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众所周知,我们党已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但反腐不会画上句号,特别对金融领域的反腐只会深化,决不让赖小民之流再现,决不让国企沦为少数人的“独立王国”,决不容贪腐分子鲸吞国家财产。从根本上说,遏制乃至杜绝赖小民之流再现,仍需在监督上下功夫。具体体现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还体现在解决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同时,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才不会有第二个“赖小民”出现。
(原题为《热评|“金融第一贪”案细节披露!赖小民为何能在华融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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