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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签名、虚构材料,南京一小区800万住宅维修资金被挪用
近日,多位南京市民向中国之声反映,自己所居住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小区物业通过伪造签名和材料的方式违规使用。
所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业主交的一笔专门用来维修、改造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钱。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每平米交的专项维修资金应该是这个房子每平米造价的的5%至8%,可以说不是一笔小钱。当然,既然是“专项资金”,就不得挪作他用。
然而,家住南京市栖霞区东方天郡小区的部分业主称,从2017年开始,在未征得小区业主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该小区有超过800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违规使用。那么,这笔按说不能挪作他用的钱是怎么被挪走的?究竟被用在了何处?对维修资金的监管存在哪些困难?
未经业主同意,超800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挪用资料显示,东方天郡小区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目前共有住户2400余户。2019年9月,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换届,换届期间,有业主通过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的官方网站对该小区三年以来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出情况进行了查询,发现该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次数比同期的其他小区多出不少。小区业主刘女士对此表示不解:“网上可以查到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一查我们就发现,我们小区(三年用维修资金)次数达65次,对比同期的几个小区,我们使用次数比他们高的多。”
除了使用次数多,费用更是高得惊人。据不完全统计,从2017年开始,该小区维修支出的总金额超过了800万元。但是居住在该小区的业主们却对小区的维修施工情况没有多少印象。
有业主说:“羽毛球场就是巴掌大,上面铺一层塑胶,放一个小网子,就花了100多万,这不是变成金子了吗?”
钱是如何飞走的?伪造签名+虚构材料
该小区的维修资金使用记录显示,至少有36项维修工程都是由一家名为“江苏汉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承揽,仅2017年12月一个月,该公司就获批工程款87万余元,三年来的总工程费用超过350万元,涉及小区内几乎所有楼栋的外墙防水等。
此外,相关资金支取材料中多次出现施工、项目公示时间前后矛盾,公示未完成施工却已经完成等情况,甚至有的申请材料连小区地址都是错的。
记者从资金申请的材料上看到,大多数资金申请的材料上,都有业委会成员喻小萍的签名。经过多次联系后,喻小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是在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后才盖的章,随后便匆匆挂断了电话。“是他们先申请,申请之后我才会盖章。”喻小萍说。
而小区物业栖霞建设集团物业公司东方天郡片区物业经理潘晖在接受业主咨询时称,申请材料上有业委会盖章,就视为是业委会授权物业公司办理资金使用各项手续。
业主:维修资金的使用是你们得到业委会授权吗?
潘晖:业委会盖章肯定就授权了啊。
业主:那我没有签过名,名字不是我签的,你怎么解释呢?
潘晖:应该都是我们安排管家上门过的。
日前,多位该小区业主来到栖霞区维修资金使用受理中心,在查询相关维修项目业主的签字时,多位业主表示单据上的业主签名是伪造的。
此外,小区业委会委员孙红梅告诉记者,自己并未听说过使用维修资金的情况。“业委会半数以上的成员,不知道有财务章。我们大多数人(业委会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我们甚至没有普通业主知道的早。” 孙红梅说。
除了东方天郡小区,南京多个小区的业主也通过查询发现了类似的情况,家住南京市秦淮区黄埔鑫园小区的业主汪女士告诉记者,在2018年的8月,该小区花了近55万元对小区内的24部电梯进行维修,并且每部电梯的故障原因都完全相同。
汪女士说:“电梯维修签合同的时候,24部电梯只有一张维修清单。也就是说,24部电梯是同一个毛病,所有要更换的东西都是相同的。24个验收报告,48个业主的签名的笔迹是同一个人。”
专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模式有待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和部分业主代表日前达成一致,相关小区业委会公章先由所在街道进行封存,再由业委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审计。
栖霞区住建局物业科科长李秀东:“以业委会为主体,公开招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进行审计。街道社区参与,业主代表监督,根据审计结果如果涉及到下一步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话,该追究谁的责任追究谁的责任。”
根据《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除应急维修工程外,使用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代管的维修资金,经资金管理部门组织现场勘查,确定维修范围后,小区业主委员会应提交涉及维修范围的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且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字认可。
对此,南京理工大学应用经济研究所所长朱宪辰表示,应急维修工程可以直接申请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无需涉及业主表决同意,但是在现实操作中,怎样的情况属于应急维修,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给监管带来了难度,朱宪辰建议有关部门应该给出更细致的管理办法。
此外,朱宪辰认为,目前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模式也有待完善。“业委会也不专业,业委会的人也不掏钱,业委会就不应该做主,应该做的是协助掏钱的人商议。要能让不管是谁来操办(维修资金使用),都能够做到,用别人的钱的时候,让别人来做主,自己不要做主。出钱和担责要对应起来,权责对应。” 朱宪辰说。
朱宪辰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应该牵头,搭建一个信息化平台,将申请维修的业主、维修涉及到的业主、施工单位以及维修资金使用去向等情况及时公开,将整个流程透明化,减少违规操作的空间。“商议人给其他共有人发去一个邀请,请别人来技术报价,有个平台能公示在上面,无论谁来做这个事儿都可以商议、知晓、表决。”
(原题为《伪造签名、虚构材料!南京一小区超800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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