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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普法丨保护女性权益,这些法条你必须知道!

2020-01-07 17: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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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当~

小伙伴们你好!

星期二到了~

今日,巴小妹推出普法小课堂

第十七课,走学习去~

今天我们要学习的是

保护女性权益,这些法条你必须知道!

【普法小课堂】

妇女姐妹们

你是否曾遇到过职场的性别歧视,

生活中强迫结婚,

家庭中生育问题?

我们不禁要问

妇女权益受到侵害

怎么办?

妇女要勇敢站出来!

拿起法律武器!

坚决捍卫妇女权益!

1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三年之内不得结婚、不得生子”合法吗?孕期女性职场遭受不公平待遇怎么办?

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就业促进法》第27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女职工结婚生子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怀孕期间不可降低薪酬,企业更不能在员工怀孕期间将其辞退,即便是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要等到哺乳期过后才能终止合同。

2

招聘条件注明“男性优先”是否合法?

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不公平,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对妇女的劳动权益保障做了详细的规定,如:

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

第二十三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3

在什么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

妇女在生育子女的问题上,是否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 款,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7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寻求救济?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2款以及第53条之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四条救济渠道:

· END ·

原标题:《她普法丨保护女性权益,这些法条你必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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