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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枯梅|《东西两场访书记》“挹彭”钩沉
2011年8月,谢其章编《东西两场访书记》由海豚出版社发行,收录“挹彭”在民国期刊如《杂志》《古今》《新东方》《文史》所发表藏书记十篇。据出版说明载,作者挹彭姓何,“宦隐法曹,而酷喜旧籍”(《古今》第四十一期“编后小记”),有书斋名“眠雨堂”,与谢兴尧、邵燕祥、林以亮(宋淇)、容鼎昌(黄裳)有过往来,馀则不详,谢其章称之为“北平旧书肆摹画者”。
而此书出版前,谢其章以“之乎”名义在布衣书局的论坛先后发表《寻找旧京藏书家“何挹彭”》(2006年2月)以及《夜读书:北平何挹彭藏书记》(2008年11月)两篇网帖,绍介何挹彭藏书记并征集其相关史料。当时,即有人据《战斗在北大的共产党人:1920.10—1949.2北大地下党概况》(下称《概况》)一书,指出何挹彭(一作何奕鹏)别名贺启平,北京人,满族,生于民国八年(1919);民国三十四年至三十七年(1945-1948),在北京大学总办事处任助理会计,并于其间(三十五年,1946)成为中共党员;后则赴解放区泊镇,在华北局党校学习,任党支部委员。1949年2月至1955年8月,历任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图书馆长及党支部委员、华北局党校图书馆主任、马列学院三部图书馆主任。1955年9月以后,在高级党校师资部五班学习。1966年2月,调山西省阳泉市委组织部等待分配工作。“文革”期间,受到严重迫害,1971年3月7日,因突发心脏病去世。1978年,高级党校党委为之彻底平反(《概况》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548-549页)。但对这仅有的档案史料,谢其章未采用,只在《书蠹艳异录》所收《北平何挹彭藏书记》篇末附注“写到这里,忽然有朋友告知何挹彭有下落了,1946年何挹彭在北大入了党,1971年3月7日病逝”(中华书局2009年版,97页)。
尽管《概况》对何挹彭生平作了大略系年,然早期即民国三十四年前事迹则阙如,而此其实尚有一篇自述史料可供考求。民国三十三年(1944)十二月,南京陆海空军同袍社发行《同袍》第二卷第二三期合刊本,其内有何挹彭《法吏詹言》(下称《詹言》)一文,“挹彭”目录误植“拖彭”。此文撰于当年“九月二十一日夜”,记述“六年以前”即民国二十七年(1938)在京东某县承审处担任录事,以及其后从事“小小法吏”工作之闻见与感想。
《同袍》所载《法吏詹言》书影《詹言》开篇即谓“在六年以前,扔下书包,在一个曦光微熹的早晨,冒着料峭的春寒,提着行囊,随着父亲到东四牌楼汽车站,赶那开往京东的第一班汽车”,“我这初出茅庐的孩子,只身到穷乡去谋升米之养”。何挹彭乃民国八年生人,至二十七年,当十九岁,按民国十七年(1928)教育部所颁布《学校系统表》“入学年龄”平均标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10页),介于高级中学校与大学校之间,或将高中毕业,或已大学入学。又民国二十年(1931)《修正学校学年学期及休假日期规程》第一条“各级学校以每年八月一日为学年之始,翌年七月卅一日为学年之终”,第二条“一学年分为两学期,以八月一日至翌年一月卅一日为第一学期,以二月一日至七月卅一日为第二学期”(同上,66页),而何挹彭“冒着料峭的春寒”,“扔下书包”,则其应在第二学期肄业期间辍学。或因“七七事变”北平沦陷之故,“到穷乡去谋升米之养”。
又何挹彭《东西两场访书记》:“我家久居东城,在学校时距东安市场最近。……二十五年的冬天,北平学生的一二九、一二一六两次运动,在风天雪地中与员警的大刀水龙交战。我们市立学校,向来不敢有甚么活动。我那时饿着肚子,冒着冷风,跑到市场去买《大众生活》。”而“距东安市场最近”的“市立学校”,则属北京二中。此校创于宣统二年(1910),始称“左翼八旗中学堂”,位于史家胡同;民国元年(1912)改校名为“京师公立第二中学校”,十七年(1928)再改“北平特别市市立第二中学校”,十九年(1930)又改“北平市立第二中学校”(《北京二中史略:断代1910—1966》,中国文史出版社2012年版,第5页)。另核史实,“一二九、一二一六两次运动”并不是发生于“二十五年”(1936),应该是二十四年(1935),此时何挹彭十六岁,为中学生,就读“北平市立第二中学校”。
民国二十三年(1934)《最新北平全市详图》(北京二中在史家胡同)昭和十三年(1938)日版《北京地图》(北京二中在内务部街)
惟何挹彭是否读过大学,囿于史料不足,暂属未知。而其“到外县去,在县承审处,谋得一个录事”。该承审处有承审员一人、书记员一人、录事三人。所谓“录事”,就是行政机关内缮写文书之低级职员,故何挹彭戏称“所谓书记员,就是‘乌龙院’里的郓城县书吏宋江,我则是他的徒弟张文远,不过不曾有一个阎惜姣耳”。据其自述,“在这个小县里住了一年多,中经先父之丧,承一位久司风宪的老长辈,把我叫到他跟前做事。不久他老人家高升,又随之转任,并承厚情派为帮办庶务”,“在职六年之久,四级三审制,我则已经历三级”。所谓“四级三审制”,为法院审级制度之一种,“审判机关之阶级有四,故曰四级;审判经历之阶级有三,故曰三审”(郑爰诹《法院编制法概要》,上海世界书局1929年版,第2页),“四级”包括“(一)初级法院、(二)地方法院、(三)高等法院、(四)最高法院是也”(同前,第1页)。然何挹彭所经历之三级具体为何不得而知,而其对此经历,似无半点喜色,毕竟“始终是个‘雇员’。雇者,雇佣也,无国家委任之令,算不得一个官,录事、书记之属是也。比起古人,数年中扬历中外,荐至卿贰,真有愧色矣”。是以,当其“走出法界,微末不足以言‘无官一身轻’,但比之刑事犯之执行徒刑,期满开释,其轻松痛快,但有过之,而无不及焉”。
《詹言》中段评述外间对“司法界”或者“法院”三种观点,其一“认为法院职司风宪,执法平亭,可算得‘清要’‘尊严’”,其二“说法院是‘铁饭碗’,‘铁杆庄稼’,一入其门,终身可不致失业”,其三“是‘衙门口,冲南开,有理无理拿钱来’,‘大堂不种高粱,二堂不种黑豆’,‘瞒上不瞒下’”。此段何挹彭之着墨尤多,大概由于“物不得其平则鸣,且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也”,然其时年不过二十五岁,见解独到,剖析透彻,至今犹有砭俗之效。例如,“所谓‘老吏断狱’,就是纯任理智,不谈感情,方能如此;但此种态度只可在执法时行之,若涉世立身,则须以理智领导感情,更何况法官每有以‘天理、国法、人情’自箴者,则执法更何病少加以情乎?要在情理圆融无碍”。又如,“中国人打官司,第一他们都有一个成见,便是钱能通神,明明自己有理,且正好遇见一位清官,即使不花钱,也是你胜诉,但你们如不花钱,总觉于心不安。因此他们在发生权益纠纷要用法律解决以前,先要到各处,想尽方法,找一个法院的人,因而流弊也随之而起”。
《詹言》结尾喟然而叹“此六年中,好像是在过关,并不能说梦境,因为没有任何绮丽可令我憧憬,只是黑漆的一团,自己无能,既不能为恶,又不足以为善,却是这一堆破书,累得我如此,既不能仰事俯蓄,盖一所小房,买一堂红木家具,穿一身西洋料子的西服,娶一位漂亮太太,像某些人一样,复不能稍慰父亲于九泉,掷笔长叹,曷胜凄然”。书之累人,乃至于此,可慨也。
而何挹彭“服务法界六年之间,真正朋友,交了很多,但没有一个是法界的朋友,想起来真不胜痛心之至”,然其《眠雨堂记》却道“入世八年,竟没有因事的关系而遇见一位谈得来的朋友,虽然在公法关系上并没有任何恶感,想起来不无微憾,也足见自己的无能”。《眠雨堂记》撰于“甲申(1944)五月望后一日”,既与《詹言》为同一年所作,则此“八年”当系“六年”之讹。
前揭《古今》“编后小记”称何挹彭“宦隐法曹,而酷喜旧籍”,若非《詹言》存世,“法曹”之真实义则不可得。
另者,《许宝蘅日记》民国丙戌(1946)十二月二十日:“写联一,语为‘一物不知,深以为耻;遭人而问,少有宁日’。乃阎潜邱集陶贞白、皇甫士安语,何挹彭谓贞白语见《南史》本传,士安语则《晋书》及本集皆不见,不知何处?何挹彭名奕鹏,与怀儿同事。”此处“怀儿”即许恪儒,乃许宝蘅四女公子,与何挹彭同事,故而笔者曾以何挹彭之行实求教于许恪儒先生。据其回忆,与何挹彭相识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当时,许恪儒在采购科,何挹彭在文书科。其后,临大结束,北京大学总办事处成立,许何二人均供职于会计室。何挹彭嗓子有点哑,善与人交,时常在文学院谈天,而且思想进步,其向许恪儒绍介的第一部书便是《牛虻》。何挹彭有一妹,曾住豆芽胡同。其馀所述寥寥,且大抵与《概况》所载相近,不赘。
何挹彭供职于北京大学之后,亦有一则史料应予提及。北京大学档案馆藏案卷第959号《国立北京大学职员会章程》,“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二十日修正通过”,末附《职员会第一届理监事名单》,“理事”之下有何奕鹏之名,归入“学术康乐”一组(《北京大学史料》,第四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904-906页),可见何挹彭之博学与善交。
又谢其章指出“何挹彭的藏书近年时有在拍卖场现身,所拍之书均钤‘北平何挹彭藏书记’,这颗印很大”,而在《五人篆刻选》之内,亦有其藏书记一枚,“北平何氏眠雨堂藏书”,朱文篆书方印,徐之谦刻(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年版,68页)。印色粲然,可惜人亡书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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