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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企业偷排废水篡改监测数据被罚5.2亿,被告人获刑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2020-01-06 19:22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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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上午,南京市中级法院举行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颁奖暨发布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某污水处理公司、郑某等污染环境案”入选了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南京市中级法院举行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发布会。本文图片均由南京中院提供  

据发布会上的视频介绍,2014年至2017年,南京某污水处理公司接收了一些企业的高浓度废水,在没有处理的情况下,直接用暗管将其排入了长江。其间,还人为篡改了在线监测仪器的相关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

经过鉴定,非法排放的废水、污泥、危险废物,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达2.5亿元。

法院查明,郑某作为该公司总经理,明知下属实施上述污染环境行为,未加制止或及时采取措施,而选择默许纵容。该公司的部门经理、班长、主管等人员,分别参与组织、实施偷排废水、污泥、危险废物等行为。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对上述污水处理公司及12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等12人犯有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刑6年至1年不等,并处200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涉事污水处理公司被判处罚金50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中院。南京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外,南京检察机关还对该污水处理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事污水处理公司赔偿4.7亿元环境修复费用,获得法院支持。

也就是说,这家污水处理公司的罚款金额加上环境修复费用,最终付出了5.2亿元的惨重代价。据办案法官介绍,截至目前,这是国内开出的污染环境“最严厉罚单”。

对此,该案主审法官表示,负责处理污水的污水处理公司偷排污水,性质极其恶劣。案件的审判只有体现从严从重的原则,方能达到惩罚和震慑的目标,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

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获奖法官。 

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1.王有喜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深圳秋叶原公司与东莞秋叶原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3.王一帆等敲诈勒索案

4.章某与江苏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高度危险责任纠纷案

5.金某与孟某抚养费纠纷案

6.朱莉、姜林妨害作证案

7.某污水处理公司、郑某等污染环境案

8.兆润公司、王某林与王某斌、万杰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9.南京欢乐水魔方公司破产重整案

10.上海某信托公司与雨润等关联公司执行案

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优秀案件获奖法官。

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优秀案件:

1.某能源公司与某商贸公司、某钢铁公司执行异议裁判案

2.王煌等57人诈骗案

3.南京某装备有限公司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4.南京某科技公司、某信息公司与苏州某技术公司、陆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5.张某仪、张某兴与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6.金某某等与金满庭小区业主委员会撤销权纠纷案

7.纪某某与某小额贷款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8.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

9.南通某公司诉江苏省商务厅不履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法定职责案

10.南京王者之风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责任编辑:李克诚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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