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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陈晓平:《被统治的艺术》是“有政府主义”的社会史
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宋怡明(Michael Szonyi)无疑是当今十分耀眼的学术明星之一,《被统治的艺术》英文版于2017年出炉,中文版则刚刚推出。给这本书写序的是科大卫、当年明月。科大卫是宋怡明的老师,也是“华南研究”的前辈,请他作序十分自然;请当年明月写序,则有点明星化运作的味道。
《被统治的艺术》宋怡明在福建地区深耕多年,曾出版《前线岛屿——冷战下的金门》一书,以大量田野材料配合档案,对军事化体制下金门居民的日常生活作出“深描”。《被统治的艺术》(The Art of Being Governed)是他对华南区域研究的新尝试。从书名来看,显然是对詹姆斯·斯科特《逃避统治的艺术》(The Art of Not Being Governed)的回应。斯科特乃是“无政府主义人类学”独一无二的大师,笔者冒昧给宋怡明这本新书杜撰一个新词,叫做“有政府主义”社会史。
《逃避统治的艺术》四大策略
斯科特强调百姓的反叛、消极抵制、“逃离国家”这个面向,而宋怡明想要突出的则是百姓如何适应国家制度并利用制度的“空隙”改善处境。本书以明代东南的军户为中心,讲述百姓顺应朝廷统治并争取从中获利、军事制度如何型塑普通百姓生活的故事。宋怡明利用多种稀见族谱,深耕田野,阐发百姓应对国家的策略:何时被统治,如何被“最恰当地”统治,如何让被统治的好处最大化、同时让其弊端最小化。中国人对这一套做法,发明了不少成语、俗语来加以形容,例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擦边球”“阳奉阴违”“浑水摸鱼”“移花接木”“反客为主”等,宋怡明深入案例,用学术语言加以厘清,比那些成语、俗语所描述的要更加清晰。总括言之,有四大策略:
“优化处境”策略(strategies of optimization)。宋怡明依据族谱,以泉州近郊军户颜氏的悲惨遭遇为引子来展开他的论述。颜家与朱家共同承役,颜家为“正帖军户”,负主要责任。颜观田先后有4个儿子承役,1个逃亡,3个在卫所或途中去世,另有1个族人利用官府的自首政策,得以安排在泉州当兵。随后颜家再无役龄男丁,责任落到朱家身上,但服役者不断逃亡,两家在一个半世纪里饱受不确定性之苦。为杜绝悲剧继续发生,他们共同拟定合同,同意支付役兵朱尚忠的军装盘缠,要求朱答应终身服役,不再逃亡。颜家同时采用了“集中”“轮替”“补偿”三种基本策略。其他军户大多是运用其中一种或两种。“集中”策略产生代役问题,而“轮替”则导致短期化,甚至出现每人轮值服役一年的情况,实则与制度设计的初衷相违背。
宋怡明把利用体制规则与现实处境之间的差距,作出安排以规避风险、减轻负担等等做法,比拟于经济学上的“制度套利”(regulatory arbitrage)。制度套利能够实现的前提是规管者的默许。出于利益考虑,原籍军户与远方的卫所军户之间维持着一定的联系。原籍军户向卫所军户提供津贴,利用这些关系保护自己,对抗仇家,并获得豁免赋税的好处。军户承担了一些风险,但也有明显的好处,即可以豁免徭役,在徭役折银、摊丁入亩制度变化过程中变成豁免附加税,成为一项重大利好。宋怡明把这种宗族成员之间的“远程”联系,与后来华侨与家乡的联系相比拟,认为明代军事制度“日后同样塑造着海外华人社会”,论证尚不够充分。
“近水楼台”策略(strategies of proximity)。沿海卫所军户利用其身份、特权,“参与走私,与外国人做生意,并时而行事如同海盗。”沿海卫所正军、军户在走私与海盗活动中享有竞争优势,他们掌握航海技术,能避开布防、巡逻,有很多亲戚就在负责缉私,比普通民户走私要“安全”得多。我认为,到了这个地步,这些卫所军户已经不是在体制下合法谋求利益,而是从事非法勾当。
“制度套利”策略(strategies of regulatory arbitrage)。朱元璋设计军事制度,是“希望他的军队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封闭系统,既不需要投入新的人力,又不需要提供额外的供给。有能力喂饱自己的军队,必然是一支亦兵亦农的军队”。为此,朱元璋恢复了军屯。
屯军利用了官营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对立,在需要现金时出售屯田,在土地增值后又利用特殊身份收回土地。广州卫屯军陈进,将一块屯田的长期使用权卖给民户居兆觉,之后,他与同宗陈元岳串通,声称陈元岳刚刚被征入伍,分得那块屯田,要夺取居兆觉的土地。幸亏推官洞悉其奸,判决陈进偿还银两并加以杖责。拥有一定特权的屯军,试图利用“双轨制”掠夺民户财产。作为平衡手段,宋怡明接着提出民户苏祥五谋夺军户蔡孺仲屯田的案例,以蔡孺仲拿出田帖而败诉。我认为,这两者不能等量齐观,敢于谋夺军户屯田的民户毕竟只是个例,而拥有特权的军户掠夺民产的案例应该更多。由于屯田军户无须承担徭役,增加屯田面积不用缴纳相应的附加税,军户占多土地的获利比民户更大。
“诉诸先例”策略(strategies of precedent)。萧山田家为鼓励正军履行义务,拨出一部分族产收入用作正军的薪俸。到康熙十六年,田家正军回到原籍,要求获得来自族产的收入,族人接受了这个请求。前明军户的权利,入清以后仍然得到承认。粤北大城所明代军户后代,到康熙年间仍向县令申请免除徭役(实际为附加税),而县令居然也给予批准。明代豁免军户徭役,是因为族人中有人当兵,但入清后已经没有当兵义务,也即免役的前提已经消失。官僚系统总是存在很大惯性,只要朝廷没有明令改革,这项已经缺乏前提的权利仍可认定有效。
明清东南沿海的军户及其后代,采取优化处境、近水楼台、制度套利、诉诸先例四套策略来处理服军役义务并力图从中取利,这是宋怡明对“日常政治”(everyday politics)的总结,也即所谓“被统治的艺术”。宋怡明希望借助人类学、政治学乃至经济学的思维,通过提炼概念实现与“社会科学”对话,而不仅仅是在历史学圈子里“孤芳自赏”。
“日常政治”
宋怡明揭示,一些中国现象看似植根于永恒的文化元素中,实则是特定时期的历史产物。在闽粤地区十分普遍的宗族并非古已有之,很大程度上是由明代的制度所催生。“军户比民户更有可能发展为有组织的社团型宗族,军户的身份使父系氏族更有可能组织起来,以履行他们的共同义务,而宗族恰恰构成了适合的组织平台。”(本书第289页)
本书关于“中华帝国晚期的日常政治”这一提法,若能得到学界普遍认可,或将开辟新的研究空间。以往的政治史都是书写重大事件、重要政治人物,可以说是“非常政治”,而“日常政治”比较乏人关注。宋怡明要阐明的,是“百姓”如何与国家良性互动,在与国家的官员和非正式委托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如何应付、交涉乃至操纵,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他所总结的诸种策略,不一定具有排他性,学者可循着这个方向,继续加以修正、补充和提升。
作者自己承认,他所运用的族谱史料大多来自世官军户,内中有不少人担任军官,按照国人的标准来说并非都是寻常百姓(ordinary people)。正因为这些世官军户后代处境较佳,才容易留下详尽的族谱。在明初苛政之下,不仅民户甚至连卫所正兵都经常逃亡,这些真正的底层恐怕留下的文字记载极少,也即作者运用的史料可能存在“幸存者偏差”,这是我们读宋怡明的书需要警惕的。
在论述应对体制的种种策略外,宋怡明还讨论了屯军的“再域化”问题,即如何与周边百姓打交道并融入一个新社区。这个可以说是人类学者的“当行本事”,依赖长期的田野调查。安溪县湖头的侯山庙,原本供奉的是本地神明。屯军到来以后,真武大帝占据中心地位,本地的“英武尊王”则退居次要地位。真武大帝一方面是朱元璋、朱棣的保护神,具有最高的正统地位,另一方面又代表着外来的军户。神明地位的升降,象征着人群地位的升降。这个案例对研究明代珠江三角洲北帝庙(真武庙)的大量涌现提供了启发。清代广东仅番禺一县,有记录的北帝庙达到200座之多。可以这么认为:这些庙宇最初是供奉各种本地神明的,但为适应朝廷取缔“淫祀”的政策,地方人士与官员达成妥协,把原有庙宇改为北帝庙,但仍给本土神明保留一定祭祀空间。广州仁威庙中路正座供奉真武帝,其他殿堂则崇祀本地神祗华光大帝、金花娘娘,这种折衷办法显示了地方人士利用正统信仰“掩护”地方神明的智慧。同一庙宇同时供奉多种神明,并非思维混乱,而是一种适应策略,也即地方人士灵活运用国家的正统语言来维护本土信仰。
趋利避害乃人之常情。国家推行其制度、政策,百姓可以“顺应”、消极抵制、逃离甚至“反叛”等等方式来加以回应,也存在着重新选择的大量案例,比如所谓“盗寇”接受招抚入籍为民。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指出,明代广东“盗寇”的基本成分,是脱离王朝户籍约束的“无籍之徒”。他们之所以脱离户籍,乃是难以忍受明初繁苛的赋役征派,不得不走上逋逃之路。
明初大量编户齐民的逃亡,使得征派赋役更加困难,大量人口流为“盗寇”,使社会处在高度动荡之中。这种危机,促使明廷逐渐采取措施改革赋役制度,从均徭法、均平法到赋役折银而发展到“一条鞭法”,到清初以“摊丁入地”总其成。正是百姓不断“逃避统治”,迫使朝廷不得不调整政策,推动了赋役制度的“合理化”。以笔者浅见,这是一个“倒逼改革”的进程。从这个角度看,明清国家在均平税负方面应该说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似乎充满“被推着走”的味道。
一点启示
宋怡明此书列述百姓选择“顺应”的种种策略,试图扭转斯科特“逃避统治”理论所造成的“偏向”,让人们更加重视“日常政治”。
斯科特依据在东南亚的长期田野调查,系统论述了“赞米亚”居民逃避国家的设计。他认为,这些人群的生存法则、社会组织、地理上的分散,是被精心设计以阻止他们被统合进附近的国家,或避免在内部产生高度集中的权力。他们在摆脱被统治的同时,仍然与低地地区保持互补互利的贸易。
斯科特提到生活在印尼廖内群岛海上的奥朗劳特人(orang laut),他们住在船上,“隐身于群岛的复杂水域中以逃避猎奴者和国家”,但没有展开论述。若将斯科特“逃离国家”理论与宋怡明对“日常政治”的论述结合起来,或者可对明清闽粤疍户的研究提供新的推动。
在闽粤地区,明清以至民国都存在着大量疍户,他们以船为家,以船谋生,流动性极强,大多不属于王朝的“编户齐民”,即使到了1926年,广州河面仍有疍民10万人,约当市区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鸦片战争后,广州、黄埔、澳门的疍家人有不少移居香港,可以理解成是另一种“制度套利”。人类学家张振江的研究表明:“在香港开埠的最初将近十年的时间里,新形成的华人社会以至整个香港殖民地中,最为风光的华人群体和个人都是来自珠江三角洲各地(尤其是来自广州和澳门两地)的疍民。……早期香港疍民中的绝大多数,是英占香港之后才从广州、澳门迁入的。……有证据显示,1842、1843年等开埠最初的几年,疍民甚至占了香港华人人口数目的三分之二。”(张振江:《早期香港的四个华人族群》)。据华德英(Barbara Ward)对香港疍民的研究,他们在被迫与港府打交道时,每次都推选不同的人作为代表,避免出现固定首领,这正是“赞米亚”高地居民采取的策略。另一方面,广州等地的疍户,实际又离不开政府治下的市场,他们高度依赖与陆上居民进行交易来维持生存,必然会发展一整套与官府打交道的“日常政治”策略。在此之前,疍户被认为只是受到主流社会排斥而居于水上;如今看来,或许他们的祖先是做了自主选择,受到歧视排斥正是由于他们“自居化外”。他们具有高度流动性,其中部分人在香港开埠初期即迅速移居,利用中英制度的差异“套利”。
华南研究植根于傅衣凌、梁方仲奠定的社会经济史传统,受到人类学家在闽粤台港田野研究中提炼的理论模型的推动,到以科大卫等学者为代表的“历史人类学”脱颖而出基本成型,本书“出版后记”由此将宋怡明称之为“华南学派”的第三代学者。这些学者主要从中国史料、中国经验出发,在人类学思维的启发下,尝试提炼不同以往的解释模式,希望在更广阔、更细致的视野下重写中国史,对“西方中心论”提出实质性挑战。他们反复强调区域史并非地方史,科大卫很早就提出“走出华南”的口号。
“历史人类学”研究仍处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之中,身处其外的学者很难掌握全貌。作为外行,笔者只是对“华南研究”略加关注而缺乏系统了解,这篇小文算是一份学习笔记,或有认知上的偏差,望识者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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