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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机器人要怎么管:年度区域国别十大法治动态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上外区域国别法治动态》编辑部
2019-12-27 17:56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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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9年11月,洛杉矶。城市败坏,人口萎缩,人类面仿生机器人的威胁……”37年前电影《银翼杀手》这样预言道。时间进入2019年12月,我们的星球因环境污染江河日下,仿佛电影的演绎;仿生机器人已经出现,但远未到可以威胁人类的程度,骚扰人类的是另外一些机器人/人工智能;电影未能预见的是网络世界的扩张,彻底改变了人类金融和社交的面貌……

变化的世界对法治(Rule of law)提出挑战,要求法律作出回应。那么2019年各国各地区有哪些令人瞩目的法治动态呢?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上外区域国别法治动态》编辑部,在近百条区域国别最新法治动态的基础上,经法学界与法律实务界专家论证、投票等流程,评选出2019年度区域国别十大法治动态。现予发布。

❶ 德国发布《国家区块链发展战略》鼓励技术创新

德国于2019年9月18日发布了《国家区块链发展战略》(以下简称《战略》),提出了发展区块链技术的目标和举措,努力将德国建设成为世界领先的区块链技术中心,以此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该战略共提出了44项措施,主要有三点:

一是鼓励技术创新。借助区块链技术,人们可发行、转让、存储和交易数字资产(即加密通证)。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处分数字资产,将使人们减少对中介机构的依赖,并促进交易的安全和效率。德国还将开展区块链能源设施与公共数据库的连接实验,建设跨技术领域的试点实验室,资助在物流、消费者保护、高等教育文凭验证、医疗保健等领域运用区块链技术的研究,探索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潜力。

二是构建法律框架。目前,德国没有专门规范区块链资产的法律,《战略》呼吁德国立法机构开展相关研究,并早日将区块链资产尤其是电子证券纳入调整范围。德国还将研究在公司法律制度中,以及诉讼、仲裁等争端解决制度中运用区块链技术的方法径。

三是优化行政效率。德国将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提供数字化公共管理服务的路径。例如,政府在认证数字标识业务、监管电子信任业务、表单申请业务、出具证书及公共文件业务以及海关通关业务中,均可以使用区块链技术。

(编译:朱思佳 信息来源:德国联邦政府网站)

❷西班牙最高法院判决“比特币”不具有货币地位

2019年6月20日,西班牙最高法院首次认定“比特币”不具有货币的法律地位。

在一起诈骗案中,五名被害人受到某公司诈骗,与该公司签订了投资合同,合同约定被害人向某公司支付“比特币”作为出资;合同签订后,被害人如约支付了“比特币”。马德里高级法院一审对某公司负责人处以两年有期徒刑,并判令某公司以现金赔偿被害人损失。

被害人向西班牙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改判某公司以“比特币”方式赔偿损失,但最高法院驳回了被害人的诉请,理由主要在于:

一是“比特币”不具有货币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信息交互和加密账户的形式存在,通过特定的数字平台进行交易。“比特币”没有统一价格,其价值由交易时的供需关系确定。“比特币”不满足法律对“货币”的定义,只是一种支付手段,而不是货币或电子货币。

二是应以法定货币确定当事人损失。在本案中,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应包括合同履行时“比特币”的实际价值,以及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的增值部分。因为“比特币”不属于货币,所以被告公司应以法定货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编译:罗婧怡 信息来源:西班牙法律新闻网)

❸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制定P2P借贷监管规定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于2019年6月制定了“P2P(译者注:peer to peer,指个人对个人)借贷监管规定”,规定将于今年12月9日生效。该规定旨在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内容包括:

一、健全风控机制。P2P平台应当充分收集贷款人的信息,并评估其信用风险。在考虑贷款人违约概率和违约可能造成损失的前提下,对信用风险进行分类。

二、优化治理结构。P2P平台应当参照从事特定投资业务的公司(如从事投资交易或代理交易)的管理体系,完善自身的治理结构,尤其要发挥合规部门的功能,确保工作人员在审查法律风险时保持独立与客观。

三、设定投资限额。投资者在P2P平台的投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该平台可投资资产的10%。在投资者购买产品前,P2P平台应当对其进行投资风险测试,确认其属于成熟投资者。P2P平台还应当说明,如果平台停止经营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保障投资人利益。

四、完善披露制度。P2P平台应当向投资者披露投资所需的基本信息,包括平台对贷款人的尽职调查信息,对贷款的风险评估,使投资者了解投资的性质和可能风险。

(编译:刘锦程 来源: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网站)

➍英美签署协议实现跨境数据共享

2019年10月3日,美国与英国签订了《跨境数据访问协议》,协议将在两国立法机构批准后生效。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构建数据共享机制。两国执法机构在侦办恐怖主义犯罪、重大刑事犯罪以及严重的网络犯罪时,在得到法院授权后,可以要求对方国家的数据公司配合调查,提供相关信息数据。根据原有的司法协助程序,两国间交换数据信息耗时较长,上述新举措可大大缩短数据交换时间。

限制数据信息滥用。两国执法机构有权获取对方国家通信服务商的数据,但应得到法院的授权和监督。两国利用对方国家数据起诉犯罪嫌疑人时,应得到对方国家许可。执法机构还应保证将合法利用数据,不应损害公众正当利益。

(编译:薛寒啸 来源:美国司法部网站)

➎荷兰完善非法跟踪应对机制

2018年,一名16岁的荷兰女性被其前男友非法跟踪多日后,被杀害。2019年10月,荷兰司法和安全部发布“警示报告”,认为在上述案件中,司法机关在处理非法跟踪案件时存在工作漏洞,建议完善非法跟踪应对机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完善风险评估机制。被害人在被其前男友非法跟踪时,曾向荷兰警察机关报案,相关部门也向犯罪嫌疑人出具了“人身限制令”,要求犯罪嫌疑人不得继续跟踪被害人。但当犯罪嫌疑人违反限制令继续跟踪时,相关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行为。报告建议,相关部门要完善风险评估机制,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统计与分析跟踪行为的频率、时间,如认为此种行为存在较大风险时,应为受害人提供适当的安全保障;创建信息数据库,收集跟踪者的行踪报告,分析是否存在其他的潜在跟踪行为等。

二、提升案件处理效率。如果警察机关确认为确实存在非法跟踪行为的,应指定一名警察密切关注案件发展情况,及时分析跟踪者的行踪报告。如果跟踪者故意违反“人身限制令”的,警察机关有权强制其使用电子标签,以随时获取跟踪者的位置信息。

(编译:樊星 信息来源:荷兰卫生福利和体育部网站)

➏日本修订继承制度以应对高龄化社会

日本修订后的《民法典》继承制度于2019年7月1日起生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新设配偶居住权。为保障高龄配偶的生活,修订后的《日本民法典》第1028条-1036条规定了配偶居住权,即配偶有权在其长期居住的房屋内继续居住。这项权利将严格限制一方配偶随意出租或出售房屋,损害另一方权益的情形。

放宽遗嘱形式。根据原有规定,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为了鼓励公民采用遗嘱的方式分配个人财产,修改后的《日本民法典》第968条规定,可以由非遗嘱人书写遗嘱附加的财产目录。

规定遗嘱保管制度。自2020年7月起,遗嘱人可申请由法务局保管其自书遗嘱,法务局在保管过程中,将对遗嘱的图片作信息化处理。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可向法务局查询保管遗嘱,并有权申请获得遗嘱副本。遗嘱副本具有公信力,可直接用于办理各项手续,无须再由法院认定副本效力。

(编译:郭子璇 信息来源:日本法务省网站)

➐法国审议《“循环经济”法案》以减少资源浪费

法国环保发展部于2019年7月10日提出了《“循环经济”法案》,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该法案正在审议中。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未售商品回收机制。根据法案规定,对于未能售出的非食品类商品(尤其是纺织品、电子产品和日用品),生产商和经销商不得直接销毁该商品,应负责回收并再行利用。对于未售出的食品类商品,生产商和经销商应在商品有效期内及时捐赠给有需要的个人或机构。

二、规定消费者预缴费机制。法国将按照包装对商品进行分类,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将根据包装分类预先支付相应的垃圾处理费用。如消费者在之后能将拆除的商品包装放入指定的回收箱中,可申请退还预付的费用。

三、完善生产经营者缴费机制。根据现有规定,共有14类商品的生产商、经销商应当向政府交纳垃圾处理费。新法案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补充规定了缴费义务主体,如玩具、餐巾纸、香烟、运动用品、园艺用品等商品的生产商和经销商,也将负有交纳垃圾处理费的义务。

四、健全环保举措奖励机制。如商品以环保方式生产和销售的,法国将对生产商和经销商的环保措施、资源回收率进行分级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编译:郑潇婷 信息来源:法国政府网站)

➑ 华为公司起诉《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违宪

2019年3月7日,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宣布将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美国《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以下简称《国防授权法》)第889条违宪,并请求判令永久禁止实施这一针对华为公司的销售限制条款。

华为公司的诉讼理由有:

一、该条款违反“禁止剥夺公权”规定。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美国国会不得制定剥夺公权的法案,即不得直接以立法的形式给未经法院审判的公民定罪。而《国防授权法》第889条系针对华为公司的选择性惩罚规定,该条款将华为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美国政府机构从华为公司购买设备和服务,还禁止美国政府机构与华为公司的客户签署合同或为其提供资助和贷款,这明显违反了《宪法》规定。

二、该条款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美国《宪法》规定了正当法律程序条款,即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国防授权法》第889条未经正当法律程序,直接规定禁止华为公司销售相关设备,违背了上述要求。

三、该条款违反合法授权条款。根据美国《宪法》授权条款,美国的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相互独立,分别由不同机构行使。国会只有制定规则的权力,而行政机构、司法机关有权对个人实施这些规则。美国国会制定《国防授权法》第889条对华为公司实施制裁,直接行使了规则实施权,违背了《宪法》的授权条款及三权分立原则。

(编译:郑龙辉 来源: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➒ 欧盟规定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查框架

2019年3月5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建立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框架的条例》,为欧盟成员国审查外商直接投资提供了法律基础。该条例于2019年4月生效,过渡期为18个月,将于2020年10月起最终适用。

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确定审查因素。《条例》第4条规定了成员国对外商投资作审查时可考察的因素,包括投资是否涉及关键基础设施,如能源、交通、通信、数据存储等设施;是否涉及关键技术,如人工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网络安全等技术;是否涉及敏感信息等。同时,成员国还可考察外国投资者是否被某国政府以投资等方式控制。

二、规范审查制度。成员国可以保留或修改原有的外商投资审查制度,也可以制定新的制度。成员国应当在《条例》生效后30日内,向欧盟委员会报告现有审查制度,并应每年提供此项制度的年度报告。成员国应当规定具体的审查启动情形、审查理由以及详细的审查程序,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司法救济途径。

三、构建合作机制。《条例》第8条规定,成员国应在开始审查外国直接投资的5个工作日内,向欧盟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通报审查情况。如果其他成员国认为外国投资可能影响其本国公共安全的,可以向审查国提出意见,欧盟委员会也有权提出建议。

(编译:周菲菲 信息来源:欧洲联盟网站)

➓美国制定《禁止恶意机器人电话法案》打击电信骚扰

美国众议院于2019年7月25日审议通过了《禁止恶意机器人电话法案》,规制恶意利用机器人电话系统骚扰消费者的行为。该法案要求:

加强数据管理。机器人电话系统,是指可自动拨打消费者电话或发送短信,以及利用预先录制的语音拨打电话的通讯系统。美国通讯委员会应当及时更新机器人电话号码的数据库,并对合法号码进行认证;运营商应当确保呼叫方的电话号码已得到认证。企业在使用机器人电话系统联系消费者前,应征得消费者同意,并给予消费者拒绝接听来电或接受短信的选择权。

建立监管机制。企业与个人遭遇机器人电话系统诈骗或骚扰的,可向美国通讯委员会举报。通信委员会有权向运营商调取电话拨打记录,并开展调查。如发现确有人恶意利用机器人电话系统实施诈骗或骚扰的,通信委员会有权追踪、监控并处罚该行为人。

(编译:张睿哲 信息来源:美国议会网站)

    责任编辑:单雪菱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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