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停车414次累计欠费两万余元? 企业称管理车位为政府授权
目前,太原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共有三家公司经营管理。 本文图均为 中新网 图
中新网太原12月24日消息,11月28日,本网发出《停车414次累计欠费两万余元 山西太原现“天价”停车费》报道后,引发网友对于太原市昕宝咪表泊车有限公司(下称“咪表公司”)收费是否合理等话题的关注。24日,上述企业回应称,公司管理部分泊车位为2001年官方授权,收费标准遵照物价部门规定。太原市城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已建议政府进行“市场定价”。
“特许经营”解决特困企业难题
根据咪表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该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54年的太原自行车总厂,1993年底停产,1200多名职工全部下岗,成为太原市特困企业之一,1997年变更为太原昕利轻工机械总厂。
2001年4月,根据当时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46期会议纪要精神,由太原昕利轻工机械总厂组建成立咪表公司。太原市政府将其定性为由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一家社会公用性经营服务单位,并授予咪表公司负责静态交通临时停车(咪表)系统管理的日常经营管理及相关技术开发投资。
彼时,道路内的咪表车位设置由太原市交警支队审批,经营收费遵照物价部门规定并由太原市发改委审批、监管,太原市交警支队负责该公司咪表停车的业务指导。
由此,临时停车位项目解决了咪表公司400多名职工再就业问题和900多名职工退休问题。
2018年5月29日,山西省太原市桥东街,一座50米高的创意立体车库占地仅56平方米,可停放50辆汽车。
“僧多肉少”停车管理成难题
“这几年,家家户户买了车,车位少、车辆多,矛盾越来越突出。”咪表公司党委书记宋丰萍坦言,为提高泊车位使用率,公司上线泊车管理系统,对欠费不缴的车辆张贴告知单。
停车欠费并非个案。根据该系统后台信息库查询,仅2019年9月,停放于咪表停车位的欠费车辆2228辆,欠费金额高达84万余元。“对于这些不缴费的车辆,我们暂时没有追缴办法,只能张贴通知单告知车主,对欠费金额达到法律可追缴的车辆,将来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缴。”宋丰萍说。
针对民众反映的“设立收费车位时是否考虑老旧小区没有规划车位”这一现实问题,负责人解释,2010年以来,太原市交警部门相继取缔该公司在主干道的咪表停车位,把咪表停车位逐步由主干道迁移到单行组织片区的小街小巷。
这些小街小巷有的处于老旧城区地段,有的处于商业和住宅混合地段,停车不缴费情况时有发生,矛盾和纠纷较多成为公司管理的“老大难”问题。
鉴于此,该公司对老旧城区常住居民的车辆采取以月卡形式缴纳停车费,根据不同地段推出300元、400元的月卡,但尚未形成管理制度。宋丰萍认为,尽管优惠力度很大,自觉缴费车辆比例仅有四成。
太原市昕宝咪表泊车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员工260余人,备案登记咪表系统管理街道共50多条、6200多个停车位,实际管理40多条、5200多个停车位。
官方:将推进泊车位管理市场化
城市道路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应如何充分、合理利用?太原市城乡管理局交通设施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太原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共有三家公司经营管理,分别是太原市龙城智迅停车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昕宝咪表泊车有限公司和太原市廉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据我们了解,三家公司都属特许经营,没有通过公开招投标。”上述负责人表示,截止2019年4月底,太原市昕宝咪表泊车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员工260余人,备案登记咪表系统管理街道共50多条、6200多个停车位,实际管理40多条、5200多个停车位。
上述负责人坦言,中新网报道发出后,该局曾对车辆欠费情况进行了解,“我们不鼓励车辆占用停车位不缴费的行为,不过我们也向太原市政府提交建议,比如对城市道路的泊车位进行市场化运营等。”
根据该局12月6日对太原市静态停车设施经营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目前,太原市停车管理相关办法未出台,停车场管理工作缺乏直接法律依据;城市道路停车经营权分散,不利于统筹协调管理;城市停车场占道费收费方面,除咪表公司上交财政400余万元城市停车场占道费外,龙城智迅及廉顺公司未缴纳城市停车场占道费。
上述调研报告称,市民还反映某些道路停车经营公司存在强行推行停车储值卡、无卡不让停车等问题;存在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站场、私设地锁地、圈地停车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以及擅自改变公共停车设施用途、挪作他用等行为。
针对此,太原市城乡管理局交通设施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停车设施使用监管,建立由太原市城乡管理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配合的停车场管理体制;加快出台《太原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对现有道路停车泊位统筹管理,完善道路停车占道费用的收费机制。”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