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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任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陈之常另有任用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19-12-24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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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上午,石景山区召开区领导班子会议,会上宣布了北京市委关于李新、陈之常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经市委研究决定:李新同志任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陈之常同志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原题为《李新任石景山区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蒋子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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