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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整治回收箱乱象:非法募捐回收箱将被限期撤走
本文图片 南国早报公众号
不久前,早报君报道了小区内非法爱心回收箱的乱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12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该厅制定印发了《广西开展整治以放置箱子形式公开募集废旧物品乱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全区民政部门将用3个月的时间,对废旧物品回收箱乱象开展调查、整改和处理。
对涉及开展非法募捐废旧物品的回收箱,民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撤走,依法查处放置箱子的社会组织,并通报城管部门。
重点整治4类回收箱乱象
2017年以来,我区不少地方的大街小巷上、住宅小区里,出现了大量打着公益、慈善旗号回收废旧物品的箱子。但实际上,绝大多数摆放箱子的机构,都不具备公募资质。
《方案》提出,将整治4大类回收箱乱象。
一是虽已进行了募捐方案备案,但箱体上未按规范公布相关信息的回收箱。根据《慈善法》,回收箱上应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募资格证书、募捐方案(目的、起止时间及地域、负责人和办公地点、受益人、所募废旧物品用途等)、联系电话、监督单位及电话、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信息。上述信息公布不全,或未公布在箱体显著位置,都属于不规范。
二是以慈善为目的非法开展公开募集(回收)废旧物品活动放置的箱子。包括募捐方案未备案、备案已失效的箱子,以及不具有公募资格的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个人用于募集(回收)废旧物品放置的箱子,社会组织参与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募集(回收)废旧物品的箱子,还有未公布募集(回收)废旧物品活动组织者名称的箱子。
第三类是社会组织参与的以商业为目的回收废旧物品的箱子,包括社会组织单独和参与其他组织或个人放置的箱子。
最后一类,则是未公布回收废旧物品目的箱子。
另外,记者也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了解到,该局从未审批过废旧物品回收箱的占道许可。这意味着,目前南宁市市管道路上的所有废旧物品回收箱,还涉嫌违规占道。
整治不到位将被全区通报
根据《方案》安排,今年底前,全区各地民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募集(回收)废旧物品的箱子放置情况开展调查摸底,随后向属于整治对象范围的箱子所属社会组织,进行约谈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2020年2月20日前,各地民政部门将对辖区内的回收箱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对超过整改时限仍未按规范公布信息,以及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和个人以慈善为目的开展非法募集(回收)的箱子,民政部门将公开相关情况,并通报当地城市管理或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依法依规处置。
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集(回收)废旧物品的,民政部门将移交案件材料给公安机关依照《慈善法》查处。
对以商业为目的回收废旧物品以及未公布回收目的的箱子,将被通报给当地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处理。
同时,涉及开展非法募捐的社会组织,以及以商业为目的非法开展回收废旧物品活动的社会组织,也将被依法处罚。
自治区民政厅将对各地整治效果进行检查,对整治不到位、整治后仍有负面社会反映的,经查实后将在全区范围通报。
(原题为:《广西民政部门出手了,非法募捐回收箱将被限期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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