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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定西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杜辉珍被双开通报破千字
甘肃省纪委监委网站12月20日下午援引定西市纪委监委消息称,定西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杜辉珍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这则通报细数了杜辉珍的各项问题,字数过千。
杜辉,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甘肃定西人,他曾任通渭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通渭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定西地区行署公安处副处长等职,2004年1月任定西市公安局副局长,其后又兼任过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等职,2015年11月被明确为正县级干部。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今年10月,官方曾通报杜辉珍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问题:其在担任通渭县公安局局长、定西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收受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贿赂,与该集团违法犯罪分子沆瀣一气,为其站台撑腰、暗中庇护,利用职务之便为恶势力成员谋取非法利益创造条件、提供帮助。杜辉珍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
定西市纪委监委最新通报称,现已查明,杜辉珍在担任定西市通渭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党委书记、局长,定西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串通他人做伪证,订立攻守同盟,掩盖犯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排管理对象单位购买高档车辆长期归个人使用,多次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配偶利用职务影响经商谋利,由利益关联单位报销应由其亲属支付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不重视家风建设,放纵配偶大肆敛财,造成恶劣影响;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为恶势力成员更改户籍年龄、办理“农转非”,违规审批办理机动车车牌号;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损害企业利益;虚构事实,骗取农村宅基地修建别墅。同时,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定西市纪委监委介绍:杜辉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化变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无视党的纪律规矩,肆意践踏国家法律法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三观”不正,表里不一,是典型的“两面人”。
杜辉珍工作上滥权妄为,与恶势力集团犯罪分子沆瀣一气,为其站台撑腰、暗中庇护,充当“保护伞”,知纪违纪,执法犯法。经济上贪婪成性,以权谋私,把公权力当做攫取个人利益的筹码和任性妄为的私器,将相关业务关联单位视作“唐僧肉”,以各种理由大肆索要财物和贿赂、私设“小金库”胡支乱花;让亲友承接关联企业的工程项目谋取大量利益,成为贪欲的“俘虏”。
杜辉珍生活上腐化堕落,追求个人名利和物质享受,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狼狈为奸,长期进行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收受巨额贿赂;罔顾中央禁令,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修建别墅,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
杜辉珍家风败坏,幕后指挥、纵容放任妻子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向利益关联单位和人员推销烟酒、倒卖房产,大肆敛财。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侵犯群众切身利益,败坏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警民关系,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十分严重,性质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定西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定西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杜辉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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