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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丨那些开着车去哄抢萝卜的,你们可以还钱了
我女儿即将两岁,受那首儿歌的熏陶,一直管萝卜叫“拔不动”。等她再长大些,我准备告诉她,哪怕拔得动,也不能去拔别人家的“拔不动”。遗憾的是,有些人一把岁数却连小孩子需要懂的道理都不懂。
前些天,湖北武汉数百亩萝卜被谣传“全免费”引上千人哄抢,有人现摘现卖,有人载歌载舞还拍视频上传网络。短短三天内,上百万斤萝卜被拔光。面对镜头,种植户陈柏林几乎哭了出来。
今天,澎湃新闻的报道《疯狂的萝卜》还原了这一事件更多的细节。读者们发现,陈柏林自己可能要为这场萝卜风波承担一定责任。他曾在抖音的评论下回复道,“萝卜丰收了,就是没人买,全部不要了,想要的来拔。”但他所指的是大约50亩没有做好抗旱措施、品相不佳的萝卜,不是全部萝卜,而且他绝没有想到会招来如此多的不速之客。玩笑话在传播中失真、放大,变成惨痛的损失。
蝴蝶扇了一下翅膀,却招来一场将自己淹没的狂风暴雨,不能责怪蝴蝶不小心。那些慕“名”而来的人,并没有仔细甄别哪些萝卜可以拔,更没有在现场寻求萝卜主人的授权,他们只是一拥而上、乱拔一气,用别人的萝卜成就自己的狂欢。
擎着一句网络传言就可以肆意瓜分他人的合法财产了吗?
我想起了一个词“吃大户”,指的是“旧时遇着荒年,饥民团结在一起到地主富豪家去吃饭或夺取粮食。”如果说生死关头顾不得许多还情有可原,可是这些开着车去拔萝卜的人不缺吃不少穿。
有评论说,“完全是令人一场哭笑不得的误会,只有极少数人是为了占小便宜而来,大多数人并没有那么坏”。事实或许是这样,没人是奔着坑害农民去的,大多是凑热闹不嫌事大的闲人。但好人还是坏人,既得论心又得论迹。抛开非黑即白的“好人”“坏人”二分法,这些“闲人”都不是文明人。
文明人内心有一根标尺,不因人多势众而肆意妄为,不因人少势孤而怀疑自我。财产权是一个社会向现代文明演进的基础性权利,稍存对他人财产权的敬畏之心,就不会参与哄抢萝卜的荒唐闹剧。
古人讲君子慎独,事实上,君子也应该慎众。一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因置身群体之中而有免责特权。希望这些有时间有精力去抢萝卜的人,也有时间有精力去还上这笔萝卜账。如此,大家还可以互相安慰“没几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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