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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李佳琦”式司法拍卖,也是严肃的

2019-12-16 18:32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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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司法网络拍卖当中玩脱了。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女子卢某在知晓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的情况下,点击加价1869次,让被拍标的从3832万元涨到2.2522亿元,拍到了标的却不付余款。结果被人民法院依法没收了750万元的保证金,并换来了15天的司法拘留,还有10万元的罚款。

卢某到底是不是故意拉抬标的价格的“托儿”,还有待司法机关的权威调查。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看起来跟普通的电商网站“秒杀”、视频直播没啥区别的司法拍卖,却是严肃的司法活动。它在法院执行机制当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网络司法拍卖有《民事诉讼法》作为上位法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为此专门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网络司法拍卖提供制度支撑,网络司法拍卖的权威性不容挑战。像卢某这样故意恶意叫价、哄抬标的价格,又拒不付款,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其实,网络司法拍卖也有它亲民、“剁手”的一面。前几天,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线上拍卖平台,联合开展司法网拍直播活动,1小时成交额就破亿。各位法官“带货网红李佳琦”附体,和专业的网络主播,一搭一档,把自家的拍卖标的“吹出了花”来,“海景房又土又豪”,“我们的热线电话,你打一个两个,是进不进来的;三个四个,也是不行的”。网友调侃:“法官真去做主播,可能都没李佳琦什么事了吧”。

网络司法拍卖,积极利用了中国电商的基础设施,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司法创新。当年最早由淘宝网试水司法拍卖时候,传统拍卖行业还认为这是一个笑话,甚至对其“出生合法性”提出过质疑。如今网络司法拍卖已经成为中国司法执行当中的基础性制度。

以往由拍卖行组织的司法拍卖,受到线下场景、参与人数,成本费用等限制,竞价并不激烈,所以司法拍卖经常发生流标,使得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了损害,判决不能执行到位。而网络司法拍卖跨地域的性质,使得拍卖标的物能在更大范围内询价,能更充分实现自身价值,从而保障权利人的权利。

如今的网络司法拍卖兼具传统电商交易的便捷性、娱乐性,同时又承担着司法拍卖的法律职责。它把网上“剁手”和严肃的判决执行结合在一起,这样的“反差萌”是在短短的几年当中完成的。法官“笑脸迎客”,其实还是为了执行标的,不要因为法官脸上带上了李佳琦式的微笑,就不把这当成了司法行为。

    责任编辑:甘琼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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