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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回应“获奖豫剧剧组讨薪”:将创造还款条件,支持公演

澎湃新闻记者 薛莎莎
2019-12-14 18:5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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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豫剧《青陵台》剧组人员称,2016年创作至今,他们还没拿到合同约定的创作费用。另据媒体此前报道,封丘县豫剧团演艺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继昭表示,该剧目共花费150多万元,文广局下拨了30万元专款,封丘县豫剧团垫付了50多万元。“剧团没钱,垫付的钱都是演员的工资。这个剧是文化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让演的,钱就应该文化局出。”

12月14日,封丘县县委宣传部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来的一份盖有封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章的“情况说明”称,县委、县政府对剧团的奖励金均未滞留,即到即拨。剧团因申请国家艺术基金未成功,导致所欠费用搁置无法还款。该县文广局将为剧团还款创造条件,并予以公演支持。

剧组人员签署的“委托创作合同”。  受访者 供图

稍早前,《青陵台》剧组编剧、导演等人员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合同显示,封丘县豫剧团演艺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于2016年8月、12月与剧组人员签订“委托创作合同书”,并约定好价格。张继昭作为甲方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合同书盖有“封丘县豫剧团演艺有限公司”公章。

14日上午,剧组徐姓导演介绍,到目前为止,他仅收到一万元起动费,合同规定的“正式演出或录像后,应支付尾款四万元”,他至今未收到。

豫剧《青陵台》剧组人员提供的资料载明了欠款明细写着,共欠包括导演、编剧、作曲等人员60.9万元。

而豫剧团总经理张继昭此前回应媒体称,“剧团没钱,垫付的钱都是演员的工资。这个剧是文化局(文广局)让演的,钱就应该文化局出。”

前述盖有“封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章的“情况说明”介绍了豫剧《青陵台》创作资金问题。

该“情况说明”称,2016年约8月,张继昭与文广局相关负责人面谈表示,创作经费暂不需政府投资,搬上舞台后争取国家艺术基金(最高可达200万),如果申请成功,政府奖励多少是多少。于是,封丘县文广局予以支持。

“情况说明”还称,剧本写出后,张继昭向文广局报告称剧团自筹了一部分资金,估算不超过一百二十万,但资金仍有缺口。当年11月,文广局拨付十六万元支持。

该剧搬上舞台并获河南省文华大奖。县委、县政府分别予以剧团10万元和48万元,以此鼓励。该资金未在文广局滞留,即到即拨。

“情况说明”称,后剧团申请国家艺术基金没有成功,剧团所欠费用就此搁置。文广局予以最大限度支持剧团公演,以期剧团挤出费用清还借款,剧团认为所要费用太高为由,予以搁置。

文广局表示,鉴于剧团申请国家艺术基金未成功,剧团日常运营困难,文广局将积极为剧团还款创造条件,最大限度予以公演支持。

14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前述张继昭,均未接通,他也未回复澎湃新闻的相关短信。

公开资料显示,豫剧《青陵台》讲述了“比翼鸟”、“连理枝”的故事,这一故事流传于封丘县几千年。2015年有研究发现,封丘县为《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故事的发源地,该县展开了一系列相思文化打造活动。

    责任编辑:李思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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