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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振华:一个没有投票权的评委会主席
终评会正式开始评选前,孙振华详细地介绍评审规则、流程
▌一个没有投票权的评委会主席
在今年10月召开的第七届侯登科纪实摄影奖评审筹备会上,孙振华首先提出了一个想法:评委会主席不参加投票,“评委会主席的任务是掌握评审规则,因为这个规则是他制定的。如果他再拥有投票权,他就会制定一个对他有利的规则。”
他进一步解释:“评委会主席是一个价值中立的裁判,他担任主持、掌握投票的规则和评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监督评审的纪律。作为评委会主席,他对任何作品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管理人,主席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尊重规则,尊重评委。”
这一建议被组委会采纳,并写入《侯登科纪实摄影奖(第七届)评审规则》中。
在向组委会和评委会解释评审规则时,他一直提到一本书——《可操作的民主:罗伯特议事规则下乡全纪录》(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这本书的作者是将议事规则在机构中实践的民间公益行动者寇延丁和议事规则专家袁天鹏。书中提到“动议可行原则”“主持中立原则”在这一届的“侯奖”终评会上都得到了具体的实践。
在本届“侯奖”终评会正式开始评选前,他再次向评委们解释了自己作为主席为什么没有投票权。他说:“通常评审主席权力太大,常常是最后的拍板者。他靠的不是民主、而是个人意志。所以,我们应该限制主席的权力,他只是作为一个规则的掌握者,负责解释规则,在碰到有争议的问题时,根据规则作出判断,但是不能对作品本身的好坏和价值作判断。这次‘侯奖’首先应该把这点坚持下来,看看以后能不能形成这样的评审惯例——主席只是掌握规则,对整个评审的程序,对学术的公正性负责”,而在具体的对作品的评审上,尽可能将“所有的权力交给他们(评委)”,“既然我们请了他们,就信任他们”,“这一届侯奖组委会也做得很好,他们没有参与发表任何意见。”
本届的“侯奖”无论是初评还是终评,都是由五位评委的分数和票数来决定的。
▌为什么是二十分制?
在终评会前的近一个月里,评委需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评为独立评审,评委之间不得就评选事宜相互交流。此外,这一评委名单在当时处于保密阶段,除组委会和评委会主席之外,即便是评委本人,也不知道其他评委是谁。
评委需要阅读每个申报项目的全部资料,包括报名表、作品图、主题阐述等,并提交10个项目的入围名单。而本届“侯奖”有效申报项目为291个,看完所有申报资料对于评委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工作量。但这也是出于对每位申报者的尊重,让他们的作品都能够被评委们看到,务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组委会再根据各评委提交的全部入围名单,统计出最终的入围名单。这一届的入围项目共有43个。
而最终的获奖项目和提名项目便是从这43个入围项目中选出。特别要注意的是,入围项目在初评阶段所获的票数在终评前全部清零,不再计入下一阶段的评选。也就是说,在终评阶段,所有入围项目又在同一起跑线上重新开始“较量”。
终评为公开评审,即不隐匿参评者信息,评委之间可公开讨论,发表意见。全程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投票制,每位评委从入围名单中选出3个各自心目中认为应该获奖的项目。第一轮投票的结果,共有10个项目进入下一轮。
在这一轮评选结果公布后,第二轮评选开始前,评委集中讨论。孙振华解释这个环节的设置,是因为 “有很多时候,我们(每个评委)可能有(自己的)盲点,比如抄袭,比如这个作者有某些特殊的情况,或者有某种不合适的特别背景,评委个人可能一下子看不出来,这时候就需要有个议论的过程,可长可短。”
“(我们)有民主,但不完全是票决,也有交流和协商。” 他说。
终评进行到第二轮,评选方式从投票改为打分,分制为二十分制。每位评委对这一轮选出的10个项目打分,最低一分,最高二十分。根据每个项目的总得分进行排名,分数的重合概率不会太大,最后就是根据细微的分差评出最终的结果。得分最高的前三个即为获奖项目,其余的七个则为提名项目。
面对打分制,评委先要摒弃常规的及格和不及格的概念,只需按照他们心中对各项目的满意程度排成一个分数的序列,最好不要重合,通过分数拉开距离,以便于形成分数的序列。
二十分制是孙振华根据多年来为各大奖项评选的经验总结出来最适合“侯奖”的方式。“这个二十分制相当于百分制里面从六十分到一百分中的逢五为一档,这是人们打分的规律。它既能够用分数到把序列排出来,又不会造成恶意的打分,如分差太大,一两个人就可能操纵结果。打完分以后就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了,就靠分数说话。”孙振华说。
除了评选方式,在设置每个环节的项目数量时,孙振华也有自己的考虑。在10月的评审筹备会上,综合考量获奖数量(每届固定3个)、本届评委人数(5位)、有效申报项目数量(291个),他定出:每位评委初选时提交入围项目数量为10个,“即使完全不重合,入围数量也就是50个。针对这50个展开重点研究,这一点很重要,它充分照顾到了每个评委的意志。”从近300个项目里选出3个获奖,也可以说是“百里挑一”。
而就本届评选的实际情况来看,五位评委提交的入围名单重合率为14%,也的确如他所设想地那样“照顾到每个评委的意志”,充分体现了个人的意见。
初选提交项目的数量、终评两轮的评选方式......整个评选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的设置,孙振华都有充分且全面的考虑。
如他所言:“民主就是把每个人的意志相加,最后取得最大的公约数,大家相对比较认可的。可能最后的结果不是每个人心目中的3个。我们只能靠相对公正的,按照多数民主来决定,每个人的意见也只能保留。”
▌评委会主席的特权
除了评选方式等具体环节的设置,还有一项看似“常规”的设置在实际的评选过程中发生着作用。
在《侯登科纪实摄影奖(第七届)评审规则》第3.2.1条“轮值主席的工作准则及要求”中,有这样一条规定:无投票权,但当评选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等本规则未尽之事宜,轮值主席拥有决定权。
终评第一轮结果出现了一个特殊的情况,陈杰申报的两个项目《俯瞰污染的大地》和《悬崖村的变迁》均出现在名单中。有评委提出,一个人有两个项目提名是否适合?由于此前的规则中并没有规定一个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所以根据3.2.1条的规定,评委会主席孙振华决定这两个项目均进入终评第二轮的评选, 因为“没有人能够替作者来决定用哪一套来评选”。
在最终获奖名单出炉后,部分评委认为应该有一个提出动议的环节,对最终的结果或者是一些未能进入提名的“遗珠”再次进行讨论。上述3.2.1条规定再次生效,由于此前的评审规则中只在终评第一轮和第二轮中间设置了专门的议论环节,而非评选结果出来之后,因而孙振华再次决定这个提议无法在这一届的评选中执行。
但他同时认为这两个确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可以在下一届“侯奖”中修改。他提醒组委会将此两项记录在案,纳入下一届“侯奖”的议论事项中。
这是他作为第七届“侯奖”评委会主席对第八届的评委会主席提出的第一、二项修改建议。
没有投票权的评委会主席
“侯奖”是怎么评出来的
评审过程大揭秘
评委说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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