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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香港暴徒涉制造炸药案,17岁男生以50万申请保释再遭拒
张莎莎/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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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12月13日消息,近段时间以来,香港黑衣暴徒频用爆炸品作武器。今年10月15日,香港警方在大角咀某住宅单位捣破武器库,检获大量怀疑汽油弹和自制炸药原材料,还有至少两个手提电话引爆装置和3部航拍机等。香港警方以制造和管有炸药罪起诉两名男子,案件昨日(12日)再于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名被告提出愿以50万元申请保释外出,但遭裁判官拒绝,两人须继续还押至明年(2020年)2月27日再提讯。
综合香港《文汇报》和《大公报》报道,两名被告为暂时停学的副学士学生董上琳(23岁)、中五学生丁展峰(17岁)。控罪指,两人10月15日在大角咀橡树街75号大厦一单位内,明知而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即硝酸钾与硫磺。
报道称,香港警方于当晚七时三十分左右在大角咀一住宅单位附近截获两人,搜出两人各有一条该单位的锁匙,其后警方搜查该单位,检获汽油弹、汽油弹原料、易燃物品、投掷器、信号弹及无人机等。
控方在交代香港警方调查进度时指出,涉案的怀疑汽油弹液体具有高挥发性,现场检取的3部航拍机全部操作正常,能负重300克至500克,不排除会用作运送汽油弹或其他危险品袭击香港警方。控方续指,还于屋内发现了连接电线的电话,现仍要调查是否用来连接遥控爆炸装置,并需更多时间检验及分析所发现的化学物品、对讲机以及怀疑信号弹等。控方表示,未来不排除以更严重控罪起诉两名被告。
港媒称,昨日(12日),次被告丁展峰的代表律师提出以40万元现金,加上次被告父亲的10万元人事担保,共计50万元申请保释外出,但被香港主任裁判官罗德泉以案情严重拒绝,法官下令二人继续还押至明年2月27日再提讯,以待控方进一步调查。
(原题为《两香港暴徒涉制造炸药案 17岁男生以50万申请保释再遭拒》)
责任编辑: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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