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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PP:中国大步迈向全球化的阶梯
2019年12月5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当被问及中国是否正在考虑加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可行性时,新闻发言人高峰回答,“中方一直坚定地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同时,中方也主张建设开放透明、互利共赢的区域自由贸易安排,只要符合世贸组织原则,开放、包容、透明,有利于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我们都持积极态度。”这充分表明了中国坚持多边贸易体制、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心,也阐明了中方未来的前进方向。然而,CPTPP标准相对较高,中国仍需在诸多方面做出努力;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应处理好区域一体化同多边贸易自由化之间的关系,力争以加入CPTPP作为迈向经济全球化的阶梯。
一、CPTPP的起源与发展
2015年10月,美国与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和越南等11个国家达成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2017年1月,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后便签署行政令,宣布美国退出TPP,并表示退出TPP对美国工人来说是件“大好事”。特朗普政府认为多边贸易协定不符合美国的最佳利益,将贸易谈判重点放在双边贸易协定上,从而更有利于保护美国制造业。
TPP生效的条件为至少6个国家批准,且批准国家的GDP之和占全部成员国GDP总量的比例超过85%,而美国占12国GDP超过60%,美国的退出增加了TPP的不确定性。为了推动协议生效,日本替代美国成为协议谈判的主导。经过多次协调,2017年11月,日本与越南代表在越南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除美国外的11国将继续推进TPP,并签订新的自由贸易协定,新名称为CPTPP。各方经过多轮磋商,于2018年1月完成CPTPP谈判,并于3月8日在智利举行新协定的签署仪式,CPTPP最终于2018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
CPTPP的协议内容基本沿用TPP的框架,虽冻结或修改了20余项条款,协议标准有所降低,但由于保留了TPP中95%的协议条款,CPTPP仍不失为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
二、中国加入CPTPP的制约因素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在世界贸易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当年建立TPP就是美国试图提高在亚太地区话语权、遏制中国发展的途径之一。中国广泛参与国际分工,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不断通过对外经贸合作提升了自身的影响力:从最初APEC(亚太经济组织)的参与者,逐渐成为主导者,成为规则制定者;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形成中国主导的、连接亚非欧三个大陆的区域合作平台;2015年,在中国的倡议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对发展中国家摆脱对发达国家的资本依赖具有重要意义。在美国退出之后,日本主导了CPTPP的谈判和签订进程,原因之一在于日本在亚洲的经济地位和影响力日渐衰落,CPTPP便成为其提升在亚太地区话语权,同中国相抗衡的重要手段。目前,中国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对内改革使国内政策更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加入更高标准自贸协定的基础和能力,因此,社会各界对中国加入CPTPP寄予厚望。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CPTPP的部分标准仍然较高,成为中国加入其中的制约因素。
CPTPP较TPP的标准有所降低,如取消因专利局的延迟而调整专利保护期限、生物制剂测试数据排他性期限为5-8年、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在世以及死后至少70年、技术和信息的新型保护措施等条款,但绝大部分章节得到保留,包括电子商务、ISDS(投资国争端解决)、劳工、环境,以及颇具争议的国有企业条款。
保留条款中,对我国影响较大的条款包括国有企业和制定垄断、劳工、环境等条款。国有企业和制定垄断条款要求各政府保证其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企业在从事商业活动时,必须按“商业考虑”原则开展产品或服务的购销活动,不得通过对其国有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非商业资助,从而对其他缔约方造成不利影响,需公布其国有企业、指定垄断企业及非商业资助等相关信息。在现行的经济运行状态下,中国距离CPTPP的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
劳动标准重在强调基本劳工的权利,包括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废除强迫或强制劳动、禁止童工劳动和消除就业与职业歧视,中国已批准了后两个基本权利涉及的4个国际核心劳工公约,未批准前两个基本权利涉及的4个国际核心劳工公约。
相比于CPTPP环境标准,我国自贸协定环境条款覆盖范围窄,未包含气候变化、私营部门等;我国自贸协定环境条款未重视国家间的环境合作,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相反,CPTPP重视国际合作,单独设置环境合作条款;我国自贸协定环境条款约束水平较低,而CPTPP环境条款中纳入争端解决机制,加强了其对各成员国的约束作用。
综合以上分析,CPTPP虽然较TPP的标准有所降低,但CPTPP仍为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加入CPTPP仍然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
三、以高质量区域一体化推进经济全球化
从短期来看,中国未加入CPTPP对我国经贸发展的影响有限,但从长期看,国际贸易规则的改写、CPTPP的贸易创造效应、投资带动的贸易竞争优势等,都会对我国产生影响。所以,从长期来看,中国应努力通过如下调整与改革,尽早加入CPTPP。
首先,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扶持国内企业与国际标准接轨。
CPTPP中制定了高标准的劳工、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对我国未来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随着我国劳动法的逐步健全,劳工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国内也通过立法保障劳工权益,但仍具有改善的余地。我国应当将现行国际劳动标准中尊重和保障工人权利的有益成分吸纳到我国劳动法中,推动我国劳动法制的建设。
CPTPP环境规则中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臭氧层保护等规则,而我国相关还未建立相关机制和法律,未来应尽快针对相关领域进行立法,并逐步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这不仅有利于缓解我国在贸易规则中面临的限制,也有利于国内环境的改善,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
第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贸易谈判中为其争取更大空间。
虽然CPTPP中的国有企业条款可能会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但市场经济体制走向公平竞争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经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国也应该为经济的发展添加新动力,进一步推动市场化,减少政府干预,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生产率、创新。同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我国国有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公平竞争扫清障碍。在内部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中国也应在谈判过程中为国有企业争取空间,从而为改革提高良好的外部条件。
第三,联合新兴国家,增强话语权,推动贸易规则向有利于自身的方向发展。
由于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的短期目标有差异,导致由发达国家主导制定的贸易规则往往不利于发展中国的发展。面对这种情况,我国要勇于挑战不合理的贸易规则,与面临同样困境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对话,提高联合程度,扩大影响力,增强谈判中的博弈力量,缩小与发达国家谈判实力的差距,共同寻找适合自身发展利益的贸易规则,并引领发展中国家制定符合发展中国家权益的世界贸易新规则,减轻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限制。
正如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强调的,“中国是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坚定支持者。我们始终认为,只有开放合作,才能推动世界经济更好地发展。”希望中国能以加入CPTPP为契机,参与高质量区域一体化组织,在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过程中昂首阔步,获取更大的开放红利。
(作者王孝松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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