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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少女被迫卖淫致死案宣判,受害人母亲:想申请检察院抗诉
40岁的李秀娟(化名)生活在失去女儿的痛苦中。她说,这是一种无法缓解的痛。“你知道我写申诉材料的时候哭过多少次?”
2018年9月23日,15岁的女儿吴婷(化名)被人强迫卖淫,并殴打致死,随后,遭分尸掩埋。
时隔一年多,2019年12月5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除一名涉案人被判无期徒刑外,其余五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2月5日晚,李秀娟告诉澎湃新闻,她对判决结果不满意。
李秀娟说,她不知道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是否会抗诉,以及抗诉的结果,但她会尽最大的努力去申请,她希望严惩凶手。
【对话】
澎湃新闻:今天(5日)上午开庭宣判,你们人在哪里?
李秀娟:早晨9点多,榆林总院的人打电话让我们过去。在路上,我们就想着终于要宣判,这个案子终于有结果了。我们最初就想着“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们必须要判死刑。
11点、12点的时候在神木法院的大厅里拿到宣判结果,当时有我和我丈夫、还有孩子的姑父、律师四个人。他们把宣判结果递交到我手里告诉我,犯罪嫌疑人分别判了几年,然后让我们签字压手印。
澎湃新闻:听到宣判结果,你当时什么反应?
李秀娟:当时我听到这个宣判结果,眼泪就掉下来了,为什么是无期徒刑,心里很难受,我丈夫低着头。不满的原因是没有判死刑,还有一个是宣判结果没有提到嫖客韩某某。
澎湃新闻:期间有接触过犯罪嫌疑人家属吗?
李秀娟:没有。他们没有道歉,连电话道歉也没有。
澎湃新闻:下一步你们有什么打算?
李秀娟:申请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女儿现在在殡仪馆里,当这件事情解决完之后,我不想在这里住,想要回山西的乡下,跟丈夫种点地。
澎湃新闻:你对检察院抗诉的结果有把握吗?
李秀娟:这个我不知道,尽我最大的努力。一年多的时间,我就在想什么时候判决结果能下来,结果判下来没有一个死刑的,还有三年零六个月的。判决当中,没有提到嫖娼的韩某某,我要追究韩某某的刑事责任。韩某某教唆未成年人,种种原因就是因他而起。
澎湃新闻:最后一次见到吴婷是什么时候?
李秀娟:2018年9月22号,女儿遇害的那一天,她跟往常一样,我走的时候是晚上6点多,因为我在附近一家KTV做保洁工作,23号凌晨才下班。
澎湃新闻:从2018年9月,吴婷被害到今天宣判,这一年多时间你家里发生了哪些变化?
李秀娟:这一年当中,自我女儿出事,我和老公没有出去工作,一直写实名举报信和申诉书,要还女儿一个公道。我们家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前段时间跟我朋友借了2万元钱。
女儿走了一年多,时间对我来说过得都慢了,没有以前快。我身体也不太好了,一直吃药,我跟医生说,我总是惊慌,晚上睡不着,医生让我吃一种安心丸,给我还配了中药,吃了半年多了。
澎湃新闻:是什么支撑你一直写申诉材料?
李秀娟:你知道我写申诉材料的时候哭过多少次?谁能理解我做母亲的心理有多么的难受?一直支撑我的就一个念头,我女儿死的太冤了。
澎湃新闻:你会想起你女儿吗?
李秀娟:我经常会想起她,有时候一个人坐,无聊的时候看看她以前用过的东西,在家里面会给女儿整整衣服。有时候闭上眼睛,好像女儿就在身边,经常梦见女儿。你想想,失去女儿的心有多痛,根本缓解不了,女儿从小就是我一手带大,十几年有多少个日夜?
这一年会感觉特别无助,这个事情咋解决,(才能)还我女儿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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