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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宣布取缔全部P2P网贷业务,继湖南山东重庆之后第四个
继湖南、山东、重庆之后,四川成为第四个取缔辖内全部P2P业务的省份。
12月4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以下称风险提示)称,经该省网贷应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审,目前没有一家机构业务完全合规。按照整治要求,即日起,对该省业务不合规网贷机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在川开展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风险提示还表示,P2P网贷业务的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借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通过自行和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出借人、借款人、P2P网贷机构如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在四川之前,已有湖南、山东、重庆等省公告将取缔辖内P2P网贷业务。
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称,一致认定该省整治名单内纳入行政核查的24家网贷机构P2P业务均不符合“一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现予以取缔。同时,该省其他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及外省在湘从事P2P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对其开展的P2P业务一并予以取缔。
10月18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称,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该省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11月8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没有一家机构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所有P2P网贷业务也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公告表示,将重庆市29家已报告结清P2P网贷业务、拟主动退出的机构进行公示,拟退出机构在正常公示结束后,退出P2P网贷行业。同时,对该市其他机构开展的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
附: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
广大P2P网贷参与人: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按照“一个办法、三个指引”以及网贷合规“108”条标准,我省对纳入整治范围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简称:P2P网贷)机构开展了合规检查,经省网贷应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审,目前没有一家机构业务完全合规。按照整治要求,即日起,对我省业务不合规网贷机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在川开展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P2P网贷业务的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借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通过自行和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出借人、借款人、P2P网贷机构如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四川省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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