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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迎改革:不以学历、论文论人才
文博专业人员是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中坚力量,是推动、引领文博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1986年建立的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对调动文博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加强文博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文物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国文博系统从业人员16万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万余人,形成了一支具有较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结构比较合理的文博人才队伍,为文博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原有职称制度存在的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专业设置不合理,评价方式单一等问题日益凸显,需要通过改革加以完善。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指出,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要突出文博行业特点,遵循文博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丰富评价方式,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文博专业人员,为促进文博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意见》健全了制度体系,规范了评审专业设置,根据文博行业特点和行业发展需要,设置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四个专业类别,畅通相关领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了评价标准,把品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全面考察文博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行为;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考核文博专业人员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行代表作制度,将文博专业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创新了评价机制,实行分类评价,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灵活运用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创新基层文博专业人员评价方式,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原题为《不以学历、论文论人才!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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