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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外婆将早产男婴丢入河道溺死,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胡玉菡、程欢彦/正义网
2019-11-2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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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河道惊现早产男婴尸体,法医鉴定死因是生前溺水身亡,真凶竟是亲生外婆刘玉华。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了解到,11月28日,该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

河道惊现男婴尸体:早产儿被放弃治疗

2019年5月4日,上海市民刘先生与同事一起在小区附近河道钓鱼,发现河面上飘来一个物体,疑似面部朝下的布娃娃。两人用鱼钩将漂浮物勾到了河道边,发现这竟然是一名男婴。

俩人报警后,经法医勘验发现,该男婴遗体体重不到3斤,应该是一个未足月就出生的早产儿。他的四肢、头面部发育完好,没有明显畸形,足底有医院生产后所盖的蓝色印泥,脐带剪断处也有医疗专用的脐带夹夹着。种种迹象显示,该男婴应该是在医院正常生产的婴儿。

究竟是怎么回事?警方对上海所有医院一周内的早产新生儿进行逐一排查,终于在浦东新区一家医院内找到了可疑目标。5月1日晚,该医院曾接待过一名因大出血入院的产妇小兰。当晚10点28分,小兰剖腹早产生下一名男婴,男婴的身长和体重都和案发现场的男婴基本一致。因为男婴早产时出现了多种并发症,所以需要转运至市级医院进一步救治,但男婴家属却表示要放弃治疗,并且签署了《患者拒绝或放弃治疗告知书》。

医院的监控显示,2019年5月2日零点50分,一名中年女子怀抱一名婴儿走出了医院。经调查后确定,这名婴儿就是在河道中发现的男婴。随着嫌疑人的确定和调查的深入,整起案件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真凶是亲生外婆:只想尽快处理掉“麻烦”

医院监控视频里那个怀抱婴儿的中年妇女不是别人,正是孩子的外婆刘玉华。当时,早产男婴诞生后出现了多种并发症,需要继续进行救治。令医护人员没想到的是,刘玉华当即表示自己没钱,无法支付救治婴儿的费用。小兰从麻醉中苏醒后,确认表示愿意放弃治疗,并在放弃治疗告知书上签了字,刘玉华以孩子外婆的身份签下了第二个名字。

5月2日凌晨,刘玉华怀抱着婴儿离开医院,只想着赶紧处理掉这个“麻烦”,她思索一路,决定找个偏僻的地方将其丢弃。大约一个小时后,她在松江区泗泾镇一处僻静处下车,感觉到怀中的婴儿越来越虚弱,心里也更加慌乱起来。刘玉华原本准备找个不起眼的草丛,她忽然看到旁边有条河,心想将孩子扔在河里的话会沉入水中,更加不容易被人发现,于是一狠心将孩子丢进了河里。

据了解,刘玉华早年间曾经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丈夫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导致刘玉华也在外“骗钱”,最终两次沦为阶下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有期徒刑四年。小兰从小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10年前,年仅22岁的小兰和丈夫结了婚,于2018年初正式分居,搬回娘家居住。9月的某日,小兰去参加一个旧同事的聚会,酒后与之前的一名男同事发生了关系。没过多久小兰就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她并没有跟男方说,因为她知道男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医院的儿科主任刘医生清楚地记得这个28周出生的早产儿,也记得当时孩子外婆坚决的态度——“绝对不会救治这个婴儿”,理由有三:一是孩子没有父亲,二是早产儿可能救治不了,三是家里没钱去支付医疗费。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嫌故意杀人罪

刘玉华到案后,对将女儿小兰的非婚生男婴扔入河中的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刘玉华在得知婴儿病重,需花费大量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将婴儿从医院抱出,致其生前溺亡。经审查,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11月28日,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刘玉华提起公诉。

“刘玉华主观上至少存在放任的故意,故而该案不可能为过失犯罪。”办案检察官认为,嫌疑人刚到医院,就表现出对孩子放弃的态度,其主观上有追求孩子死亡结果的意图。

办案检察官也提到,近年来各地屡屡出现不称职父母“放弃”孩子的事件,每一起悲剧都令人扼腕叹息。对生命的淡漠,法治意识的淡薄,是他们走上错误道路的重要原因。如果能对生命多一份尊重,对法律多一点认识,刘玉华就不会犯下如此大错。敬畏生命,是她应得的教训,也是每个人需要牢记的准则。

(原题为《亲生外婆将早产男婴丢入河道溺死 上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陈建慧
    图片编辑:薛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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