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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畅畅:从真人秀明星的猝死,看卫视的内容生产机制
高以翔猝死,网络一片哗然。
《追我吧》节目组,几乎成为舆论讨伐的唯一对象。更有甚者,有评论把浙江卫视历年节目的安全隐患与对参与明星的人身伤害做了梳理,大有痛打落水狗之势。2013年,《中国星跳跃》录制现场,释小龙助理当场溺亡;《跑男》等户外体验类真人秀,明星受伤的信息,接二连三。节目组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不言而喻,必须责令其进行认真检讨和改进。但我们的反思,是不是仅仅到此就打住了?
不少自媒体对当前综艺节目的高强度提出抗议。高强度,是明星户外竞技类真人秀的典型特征,以浙江卫视的《跑男》、东方卫视的《极限挑战》以及湖南卫视的《全员加速中》为代表。明星作为参与主体,接受体能挑战,展开竞争,是节目的主要卖点,也是节目被模式化的核心。今年下半年推出的《追我吧》,更是将此前《跑男》的户外挑战,同《全员加速中》的追逐与躲避元素,相互嫁接。与其简单粗暴地指责此类型节目的“奇观化”,不如仔细思考为何一线省级卫视热衷于此类型节目的生产,其交换价值与流通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康奈尔大学管理学研究生院经济系教授弗兰克(Robert H. Frank)与库克(Philip J.Cook)提出的“赢者通吃”理论,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国内电视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生长出一片并不那么和谐、与国际电视市场几乎同构的丛林环境。在这一环境下,行动者倾向于过高估计运气和能力。他们相信,风险大的赌注一旦成功,就会从物质状况和在电视界的社会地位、荣誉两个方面,带来极大的提升,因此,回报越高,这种倾向愈发明显。关键是,失败的成本,并不由他们直接承担。所以,一线省级卫视必定会“铤而走险”,综艺节目市场“人满为患”。
然而,大概从2016年开始,省级卫视,或者说中国电视行业进入了广告收入断崖式下跌、产能过剩的发展阶段。二三线卫视开始转战文化类或政论类节目的生产。然而,一线省级卫视发现,综N代节目,广告商依然愿意为此买单助阵。只不过,受众市场表现出来的强大的倦怠感,稀释了这些节目的商品价值。于是,在“赢者通吃”心态的驱动下,一线省级卫视为了抢夺为数不多的蛋糕,各出奇招。浙江卫视节目的制作与播出,市场化的痕迹更为粗砺直接。湖南卫视其制作的节目已经逐渐回归家庭(例如“我家那”系列),回归平缓(例如“客栈”、《我想和你唱》系列),或回归专业(例如《舞蹈风暴》)。只有浙江卫视,依然在户外竞技类节目的路上,越走越激进。
这是让人觉得很悲哀的事实。几家电视台巨头为了获取日渐缩水的广告投放,不得不彼此竞争;自我持存,对它们而言,只是为了保住自己处于资本积累的“中心地带”一百年不动摇。
不停留在批评浙江卫视节目组草菅人命上,一线省级卫视的生产机制才是真正需要关注的。一线省级卫视这些年相继实行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改制的重要结果,节目团队制,即实现独立的财政核算,与人员招纳制度。与此同时,节目生产成本的不断缩减。因此,大量临时工和实习生,开始成为任何一档大投入制作的节目的基层干事,他们的剩余劳动时间,以加班之名,被无限拉长。这些底层员工,承担了节目的主力制作;而高报酬参加节目的明星或名人主体,他们的表演、有意无意的隐私暴露,则担保了节目的吸睛度,以及最终的吸金度。然而,前者,作为廉价劳动力的再生产(生命权利),与后者作为红利分享者同时也是劳动力的再生产,都被掩盖在资本驱动所扬起的滚滚烟尘里。
刚才分析的是大环境的影响。我们仍需要纵深思考,如果户外体验类真人秀节目如此“危险”,如此充满不确定性,为何如此多的明星参加了此类型节目的录制?
这个问题不是剑指明星自我商品化的推销动机,而是表明,内娱圈的内部分化、经纪或演艺公司与电视台相互寄生的非均衡的权力关系,共同促生了一种独具特色的真人秀奇观:国内的真人秀大多以明星为参与主体,参与者大多为跨界之举。
任何被市场或资本浸润的行业或领域,最终必然出现“二八现象”,即百分之二十的少数人握有百分之八十的资源。娱乐圈只是更为显性直观地呈现了这一残酷的分化定律,在这个层面上,我一直很反感《演员请就位》。这个节目的最大讽刺之处在于,明明是流量明星的生产者,二八格局里的“二”,竟然以假慈悲的方式关注被流量明星毁掉的演艺圈,关注尾部即“八”里的演员的生存状态,很难不让人对其背后的动机存疑。
然而,中国电视改革所导致的电视行业的二八格局,显然更为惨烈,前文已经分析了这一点。2013年开始,真人秀节目成为电视行业的赢利增长点,高投入、大片化的生产方式,不仅强化了真人秀节目的利润率同一线省级卫视之间的自洽关系,更激活了一批参与节目的名人或明星的商品效应。例如,杨颖通过《跑男》成功洗白圈粉,王迅参加《极限挑战》,一众明星父亲在《爸爸去哪儿》里体验为父之责后,接获不少广告代言。
我在一篇学术文章里曾指出,真人秀节目造就了一种名人文化的公关化。在经纪或演艺公司的安排下,明星或名人参加明星户外体验或竞技类真人秀,不得不遵循公关管理或“形象战争”这一首要法则。参加真人秀,而不是原本的演唱、演出或演戏等本职,成为了他们的工作常态。较高的收入(成本动辄过亿的头部项目,明星酬劳一般占比6到7成),让他们在户外真人秀中必须面对和处理的各种风险,被合理化为一种在外人看来“不足以道也”、必然付出的机会成本。
悖论的是,明星或名人主体在节目中遭受的“苦痛”,经真人秀的后期剪辑后,其意义被高度提升,往往能产生“无权者的权力”效应,从而激发粉丝与观众的好感,最终获广告商或剧组垂注。这应该是当前大部分经纪或演艺公司在残酷的“二八定律”面前,欣然采取的曲线救国路线——它们,及其麾下的艺人,同真人秀的生产者,即省级卫视之间,维系了一种非均衡的互为因果的共生关系。只是,抱着投机主义心态的节目组,屡次成为被言语攻歼的对象,而那些挣扎在底层苦苦求生的制作“牲人”或明星助理,他们的生存权,却再次被淹没在有关明星的可持续性发展的网络舆论中。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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