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拒绝吸烟行为倡议书

2019-11-27 21: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远离烟草 健康同行

——拒绝吸烟行为倡议书

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各位居民:

吸烟有害健康,其中二手烟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影响更大。许多发达国家、城市已经认识到了烟草对身体的危害,并逐步出台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在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2017年7月1日《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以来,为了引导和规范公民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北仑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贯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执法,并大力倡导在限制吸烟的场所开展控烟。根据《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八条及《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等要求,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不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管理单位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共铸健康北仑。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为了树立和展现我区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养成良好文明的生活习惯,创造文明、洁净、优美的社会环境,我们向全区人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在限制吸烟的场所提倡文明吸烟,不乱丢烟灰、烟头;

二、增强自我控制能力,自觉抵制诱惑,提倡不吸烟、不互相敬烟;

三、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更要文明吸烟,以身作则,用行动带动周边群众;

四、 积极参与宣传吸烟的危害,让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明白吸烟的危害,自觉远离烟草。

五、如有发现在规定的禁烟场所内吸烟者,积极劝阻他人或拨打举报电话12345。

尊敬的全区人民,请响应我们的倡议,为了你、我、他的健康,为了洁净、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一起努力,远离烟草的危害!

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

卫生健康部门执法的10类禁烟场所

1.医疗服务场所;

2.教学活动场所;

3.公共交通工具;

4.公共电梯间;

5.影剧院、音乐厅、游艺厅、歌舞厅;

6.候车室和售票厅;

7.室内体育场(馆);

8.商场(店);

9.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档案馆;

10.邮政、电信和金融、证券机构的营业厅。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北仑区卫健局)

猜你喜欢

原标题:《拒绝吸烟行为倡议书》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