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被家暴致耳膜穿孔诉讼2年终离婚,女教师拿到1万精神抚慰金
2年前,董女士被家暴后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引发关注。
近日,此事又迎来新进展,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准许董女士和张先生离婚;婚内财产分割,一人一半;张先生赔偿董女士因为家庭暴力造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董女士终于拿到终审判决,获准离婚并拿到精神损害抚慰金(刘海韵 摄)
2017年6月27日,遭遇家暴后,董女士和女儿东躲西藏,一边应对丈夫的威胁恐吓、跟踪监视;一边寻求法律的帮助,申请人身保护令,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终结噩梦般的婚姻。
“经过两年诉讼,我案子终于结束了,拿到遭遇家暴的精神抚慰金,钱虽少,但意义深刻。”11月26日,董女士对红星新闻记者说,自己新生了。
丈夫家暴,她左耳鼓膜穿孔,女儿手掌缝针
2017年6月27日,董女士永远记得梦魇般的日子。
在女儿填报高考志愿时,丈夫张先生与女儿起了争执,女儿想报北航,她当然是支持的,在前期准备阶段,丈夫对女儿报志愿不置可否,这两天他突然改主意让女儿报中科大或者南大。
董女士说,当天,她和女儿在厨房忙活,张先生喊母女俩到客厅“商量一下”。
董女士讲述被家暴时的情景(刘海韵 摄)
6月25日,三人已经商量过一次,最终结果是,以张先生用电蚊拍打女儿告终。“用电蚊拍,从头打到尾,如果不是我在旁拦着,我担心女儿会没命。”董女士说,在拦阻丈夫过程中,大腿被电蚊拍磕伤至淤青。
这一次再商量,张先生又发怒了。董女士说,当时丈夫拿起杯子往自己砸了过去,她一躲,杯子掉在地上碎了一地,他冲了过来,抓着自己的头发,左右扇耳光,两眼冒金星,只听到脑袋里嗡嗡作响。
董女士隐约看见,女儿抱着爸爸的大腿,拍了拍,女儿保护董女士,张先生怒气更甚。董女士回忆道,丈夫把女儿拎起往地上一摔,脚死劲往女儿腰上乱踩,女儿的手撑在地上,玻璃扎进手掌,血沾在前襟,触目惊心。
女儿手掌被扎破(受访者供图)
女儿爬起来,往房间拿包,往外跑,董女士紧随其后,两人一边跑一边报警,后经医院诊断,董女士左耳鼓膜穿孔,后经过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女儿的手掌被缝了三针。
董女士左耳鼓膜穿孔(受访者供图)
为了女儿步步退让,丈夫的暴力却“变本加厉”
董女士与前夫张先生是辽宁铁岭老乡,又同在成都一高校求学。临近毕业,张先生向董女士表白,两人确定关系。毕业后,董女士留校任教,张先生前往北京某研究所工作,1998年6月6日,董女士28岁,两人结婚。家暴,在恋爱期间,没有任何征兆。
“大家都说他性格好,不急躁,整天笑眯眯的。”董女士说,婚后,开始显露语言暴力,1999年正月,女儿出生,董女士在婆家坐月子,也许因为生的是女儿,婆家对她多有苛责,躺在床上无人照顾,张先生与公公在家喝酒打游戏玩得不亦乐乎。
董女士发火,出言警告丈夫:“若在我们自己家,你还打游戏,我把游戏机给砸了。”
张先生还击:“若不是看在你坐月子的份上,我一定大嘴巴呼你。”
董女士性格直,神经大条,一开始和丈夫吵架,针锋相对,毫不退让,总想,能过就过,过不下去就散了。
孩子百天后,董女士带女儿回成都;婚后四年,丈夫也调回成都,结束异地分居。
2004年,女儿5岁,两人再次争吵,董女士朝丈夫扔了一只塑料碗,碗是女儿的最爱,女儿吓得哇哇大哭,问“妈妈,你为什么摔我的碗?”
女儿稚嫩的质问,让董女士觉得亏欠,下定决心再不会当着女儿的面争吵。
张先生与董女士的结婚证(受访者供图)
后来,一次次的争吵,张先生发现,女儿是董女士的软肋,开始对女儿打骂。
“女儿小时候学拖地,他一路跟着,女儿一边拖他一边骂。”董女士说,丈夫打骂女儿,不分时间地点,手上有什么砸什么,女儿躲过杯子、水晶球、笔筒、牛津字典等。最初她以为丈夫要求严格,只是方式稍微粗暴,还安慰女儿,“爸爸是爱你的,对你负责。”
2006年秋季 ,董女士与丈夫争执,他把东西砸得满地都是,女儿头撞桌子,问父母:“是不是我不好,没有每次考第一,才惹得你们吵架?”
女儿这一磕,把董女士的心都磕碎了。她走在丈夫面前,跪了下来。“我保证,从此以后再也不跟你争吵了。”丈夫不置可否,没理她。
跪下那一刻,她就后悔了,一遍遍地责怪自己,“当着女儿的面,给他爸爸下跪,在纵容他暴力行为。”
据董女士讲述,事实正是如此,女儿高中后,张先生在家里装了三个监控,专门监视女儿;女儿高三时,张先生提出收养一个男孩,被董女士拒绝。后来,有邻居告诉她,男孩不止一次出现在小区。
“可能是我拒绝,导致他把所有怒气都发泄在我们母女身上。”董女士说,张先生一两个月打骂女儿一次,甚至半夜把女儿拎拉起来骂一通,并警告董女士不许护着,“你越护着我越要弄死她”,董女士心惊胆战,劝女儿忍耐。
“我跟女儿说,你不要跟他正面冲突,否则我不在家,你被他弄死了怎么办?”董女士说,她打算把问题集中女儿上大学后,一次性解决。
没想到,还是没有等到那一天。
一边应对跟踪监视,一边申请人身保护令
2017年6月27日,报完警,母女俩赶往医院就诊,董女士和女儿见到了张先生,是警方将母女俩就医地址告诉了张先生。
“你去报警家暴,警方觉得这是家务事,让我们自己处理了事。”董女士说,张先生看到母女俩,不问伤势不关心病情,说了一句“你来了”。
随即,匆匆离开医院,董女士说,丈夫赶着回去删监控,取快递和遛狗。
母女俩再也没有回家,在川大附近找了一所连锁酒店,更换了电话号码。
“大学人多,如果他找到我们,打我们,我们还有地方躲。”董女士说,所幸女儿早有准备,逃跑前,她折身回卧室拿了救生包,那里装着一点钱、充电宝和手电筒、随身用品,蠢的是,2016年4月,丈夫失业,为了照顾他的自尊心,她把自己工资都存在了丈夫名下,手上只余数千元。
董女士讲述被家暴时的情景(刘海韵 摄)
董女士说,她不敢告诉娘家,可是还是被觉察出异常,弟弟赶到成都,见到姐姐不敢置信。
“问我怎么会把日子过成这个样子?”董女士说,这个问题往后的两年,她一直在问自己,“我只想不要影响女儿,遇事选择避开,渐渐迷失自己不自知。”
她和女儿东躲西藏,住在各大学校附近酒店,不敢住亲戚家,但凡有哪个亲戚有她们的信息,张先生威胁骚扰别人,警告“在谁家都会给谁带来很大的麻烦,我终究会知道谁在庇护她,不让她改正错误,那是在坑害她,离间我们父女关系的人会很倒霉,包括任何人”。
2017年8月6日,张先生成功跟踪到省体育馆附近的酒店,当时,女儿正在楼上房间睡觉, 董女士和弟弟外出回酒店,正遇到张先生与大堂经理争吵,他索要母女俩房间号。
“我们换了手机号,且没有告诉别人手机号,他说是通过网上买到的。”董女士说,她报了警,警方来了,却没有将张先生带走,只是警告他不许上楼乱敲门,后者躺在沙发上,打算守株待兔,等母女俩下楼。
“我很害怕,只能把律师叫过来,律师再次报了警,并且陪我们到半夜,次日才换了酒店。”董女士说,律师告知,此刻正确处理方式是,请警方陪母女俩换个酒店。
人身保护令(受访者供图)
拿着报警记录、聊天短信、伤情诊断等记录,2017年8月8日,董女士向成华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一天后8月9日,她拿到了为期半年的保护令,从此,丈夫停止了无休无止的骚扰威胁谩骂。
“真的很感谢法院的这一纸保护令,让我们很害怕很惶恐的内心,得以暂时的安宁。”董女士说。
一审被判不准离婚,诉讼两年终于离婚成功
以遭遇家暴为由,2017年11月20日,董女士向成华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半年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经过媒体采访,法官表示,要给男方机会,给予半年的冷静期。
这一解释,引发社会哗然。时至今日,对于这一判决,董女士依然非常失望。
一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受访者供图)
“不是冲动离婚,是无法忍受又毫无办法。”董女士说,法院书记员劝她半年后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很大,她坚持要上诉。
董女士说,被家暴后,女儿和自己都留下心理阴影,女儿从此害怕电蚊拍,害怕红色的车子,这是张先生车的颜色;董女士不敢接张先生的电话,也不敢挂他的电话。
“每次他打电话来,我就想把窗帘拉上,从地球上消失,让谁也找不到我。”董女士说,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她整夜睡不着觉,半夜常从梦中惊醒,暴瘦了20斤。
董女士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今年6月,成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许双方离婚,财产一人一半,对董女士主张的5万元家暴精神抚慰金不予以支持,双方上诉,张先生要求分割70%的财产。
10月3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准许董女士和张先生离婚;婚内财产分割,一人一半,北京房子归张先生,成都房子归董女士,张先生补房屋差价给董女士;张先生赔偿董女士因为家庭暴力造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11月27日,董女士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这是经过斗争能够取得的最大成果,尤其是这1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意义深刻。
“如果没有精神抚慰金,对于家暴男来说,打了就是打了,违法成本很低,不用承担任何后果,但是这1万元,就是告诉家暴男,家暴有成本,违法了要付出代价,结婚证不是家暴许可证。”董女士说,遗憾的是,法院对于遭遇家暴后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没有做过多的财产倾斜,依然是财产一人一半。“以后应在立法上要做出界定,若出现了家暴,就应该被剥夺多大比例的财产,才能够震慑住那些家暴男,在举手的那一刻,三思而后行。”她说。
丈夫庭审称是家庭纠纷,判决后一次性支付170万
11月6日,董张两人先后拿到判决书,11月14日,张先生一次性支付了包括房屋差价和精神抚慰金的170万元给董女士,并且很快从成都房子搬走。
11月26日,董女士重新回到家,把房屋打扫了一番,准备搬进去入住,结束两年在外租房子的日子。
“我没有想到他会这么爽快执行法院的判决,并且很快就把房子腾出来。”董女士说。
董女士终于拿到终审判决,获准离婚并拿到精神损害抚慰金(刘海韵 摄)
就这些消息,11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张先生向其求证,听闻是记者,他立即挂断了电话,红星新闻记者向其发送短信也未收到回复。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在庭审中,张先生坚持辩称,夫妻俩主要是因为在填报女儿志愿上发生纠纷,属于家庭纠纷,其行为不具备家庭暴力的主观故意性、行为持久性、目的控制性以及后果严重性的四个条件,无须向董女士支付物质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离婚后女儿回家取东西,张先生报警警方询问笔录(受访者供图)
董女士说,在诉讼期间,张先生曾向母女俩道歉,写过道歉信,但从未有过悔意。7月12日,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后,女儿未知会自己情况下,跑回家取自己东西,拿钥匙开门打不开,喊人无人应答,打张先生电话无人接听,不得已,女儿喊开锁师傅开门,女儿奶奶坐在房间,张先生赶回家报警称“女儿私闯民宅” 。
两份询问笔录佐证了报警的事实。在询问笔录中,警方说,你女儿来家拿东西,你就让他拿走,你以后也不要和她吵架,问及是否需要补充。张先生说:“我希望我的女儿不要盲目行事,我老母亲在家,未经我同意不要带陌生人进来,只要她来拿东西,提前通知我一声,我都全力配合。”
(原题为《被家暴致耳膜穿孔诉讼2年终离婚 女教师拿到1万精神抚慰金:我新生了》)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