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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回应“国办督查室通报供暖问题”:怀来住建局领导停职
被国办督查室通报“没有把群众温暖过冬真正放在心上”之后,河北张家口已经拿出了处理办法。
据“张家口发布”微信公众号11月27日消息:11月25日,国办督查室通报“怀来县供暖公司无证经营且多年违规收取高额‘报停费’”。对此,张家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令怀来县立即整改。怀来县对此做出了深刻检查,决定:
一、对供暖公司违规收取的报停费,令其限时退还住户。截至目前,已退还约200户。二、对无证经营的供暖公司进行整改,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三、责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停职检查;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职务;免去东花园镇分管领导职务;对其他责任人调查处理。四、迅速对全县所有供暖公司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上述张家口方面消息还透露:张家口市将举一反三,已加大对全市供暖工作的检查力度,切实保障群众温暖安全舒心过冬。
此前据新华社11月25日报道: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冬季取暖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近日派员赴河北省、山西省有关地方进行明察暗访。督查发现,河北省、山西省部分地方和单位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承诺不兑现,没有有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25日,国办督查室通报了相关情况。
其中提到,督查组在河北省暗访发现:张家口市怀来县有关部门监管失职,供暖公司无证经营且多年违规收取高额“报停费”。
新华社报道介绍:针对群众反映张家口市怀来县供暖公司无证经营且多年违规收取高额“报停费”的情况,督查组暗访发现,怀来县佳能热力有限公司于2014年-2018年、河北新阳京北供热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至今先后向怀来县东花园镇站前、新民居、上湖郡3个小区居民按照供暖费的50%收取“报停费”。
根据2014年怀来县物价局下发的相关规定,集中供热申请暂不用热热费补偿标准为当年供暖费的20%。但直到2019年供暖季,河北新阳京北供热服务有限公司仍将“报停费”划分为供暖费50%、20%两档,要求按20%申请的居民签订因停暖造成损失自行负责的霸王条款,并表示2018年按照50%收取的“报停费”不予退还。
督查组同时发现,怀来县佳能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供暖期间,一直未取得《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2018年接手供暖的河北新阳京北供热服务有限公司,直到2019年9月2日,才取得怀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划定电集中供热经营区域范围的批复》,但截至11月17日督查时,仍未取得《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为无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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