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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管理员借墓生财:私建28座墓穴,卖外地人获利40余万

汤小均/红星新闻
2019-11-2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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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自家附近修建了一处公益性公墓,杨某某夫妻俩的人生从此发生了改变。

杨某某本是农民,后来成为四川绵阳安州区雷家山公墓管理人员。在当公墓管理员期间,她伙同丈夫徐某某在公墓内私自修建墓穴13座,出售给当地户籍以外的人。同时,夫妻俩还私自在公墓附近“关山湾”林地和自留山林地内修建15座墓穴对外出售,一共获利40余万元。

11月5日,绵阳市安州区法院作出判决,二人均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那么,作为杨某某夫妻非法出售的墓穴,购买者买的墓穴还是否有效呢?11月25日,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政府正在研究方案,会分类妥善处置。同时,政府已专门成立了公墓管理委员会,加大公墓管理力度,避免管理人员再钻政策漏洞,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自家附近修了处公墓

她与当地政府签协议,成为公墓管理人员

杨某某和徐某某夫妻俩是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先林村二组村民。因为自家附近修建了雷家山公墓,夫妻俩的生活从此改变。

2000年6月22日,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配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花荄镇先林村二组签订征地协议,征用先林村二组20余亩土地用于修建公墓。

2001年5月25日,安州区民政局(原安县民政局)向花荄镇人民政府下发了安民基(2001)32号关于花荄镇人民政府建公益性公墓的批复,允许花荄镇人民政府在先林村二组利用荒山嵴地20余亩建公益性公墓一处。该公墓为公益事业,主要用于花荄镇公民,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盈利经营。

雷家山公墓

该公墓因地处雷家山,因此得名雷家山公墓。杨某某的家就在公墓所在地的下方。

公墓建成后,花荄镇人民政府与杨某某签订了公墓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杨某某守护管理公墓,主要负责公墓内绿化草木的整理,监督检查墓地不能超高、超宽,协调好服务工作。

作为曾经地地道道的农民,在成为公墓管理者后,杨某某每年领取600元的管理费。刚开始两年,她在种好庄稼之余,做好了规定的管理工作。

看到“生财之道”

发现修墓可挣钱,借管理员身份顺势接活

几年后,杨某某夫妻看到了“生财之道”。11月25日,杨某某的丈夫徐某某回忆,因为公墓本是荒山,每次有死者安葬时,家属都会请人建墓穴。刚开始他们夫妻二人并不会修墓,只是一边做着庄稼,一边按规定管理着公墓。后来,他们发现修建墓穴可以挣钱,于是开始学习修建墓穴,并承接修建墓穴的活。“死者家属肯定都不会自己修建墓穴,都需要请人,而我们有便利的条件。不过,死者家属要找另外的人修建,我们也不会阻止。”徐某某说。

当地村民称,杨某某是公墓管理员,死者家属都会先联系她,他们就顺势接过修建墓穴的活,而且死者家属一般不会找另外的人修建,因为杨某某还要守护管理公墓。

2018年,杨某某领到了政府发放的2000元管理费。她告诉记者,10余年来,她领了3次管理费,前面两年每年600元,第三次就是去年领的2000元。

公墓旁的管理用房

花荄镇政府社会事务办负责人表示,他去年刚接手该项工作,确实发放了2000元的管理费,但是以前是否发放他并不知情。

为钱钻政策漏洞

官方允许承接修墓,他们却私建墓穴卖给外地人

“管理费确实很少,所以允许他们承接修建墓穴的活。收费就是他们和死者家属自己协商,但是也按规定不能修建豪华墓。他们就钻了这个空子,将部分墓穴卖给了非花荄户籍的人员。”花荄镇政府社会事务办负责人说。

刘某某(化名)不是绵阳市安州区花荄户籍,但紧挨着花荄,多年前其父去世后,他们看中了雷家山公墓的环境,但按照规定,非花荄户籍的人员不能在该公墓下葬。于是,刘某某找到了杨某某夫妻,希望能行个方便,并开出了一万多元的修建墓穴费用。

杨某某夫妻心动了,但心里也在盘算着风险。不过,最后他们还是答应了,因为在他们看来,公墓少有人来,附近村民又不认识刘某某,当地政府也不可能对每个死者的户籍进行检查,于是他们开始铤而走险。

11月25日,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要进入雷家山公墓,需要先到政府的社会事务办(原民政办)核实是否是花荄镇户籍。如果不是当地户籍,则无法进入雷家山公墓。而且,以前的民政办也会不定期检查。但是,公墓内上千座墓穴,政府也无法一一核实。

该负责人坦言,杨某某夫妻就是钻了政策漏洞。他们利用当管理者的身份,死者家属都会和他们联系,于是铤而走险,在公墓内修建墓穴出售给非花荄镇户籍的人员。

据了解,杨某某夫妻不仅违规将公墓墓穴卖给非花荄户籍人员,他们还在附近的“关山湾”林地和其自留山林地内修建墓穴对外出售。

被群众举报

查实私建出售墓穴28座,获利40余万被判刑

11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雷家山公墓,一排排墓穴掩映在山林中。在公墓下方几百米远的地方,就是杨某某夫妻的家。这是一幢小洋楼,夫妻二人并不在家,一条小狗在门口守护着。

杨某某的家就在公墓下方不远处

“他们还有轿车,据说被查封了。”当地一位姓洪的大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有人举报他们,然后就被警察抓了,“这里的墓都是他们在修。几年前我老伴去世,安葬在我们自己家的自留山地,想找他们买两棵柏树他们都不卖。”

绵阳市安州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案民警刘昌介绍,春节后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经过初查,于今年3月28日正式立案,3月29日杨某某夫妻俩被刑事拘留,4月30日被执行逮捕。

“排查难度很大,整个公墓有2800余座墓穴,我们还专门发了一个通告,让相关人员到公安机关登记。”刘昌介绍,经过大量调查,查实杨某某夫妻二人在雷家山公墓内向户籍在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范围外的人员提供墓穴用地,修建并出售墓穴13座,销售金额22.808万元。同时,二人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先林村2组关山湾林地和他们自己的自留山林地非法出售和修建墓穴15座,销售金额18.9199万元。经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认定,关山湾墓群和他们自留山墓地,均属于非法建设的墓群。

11月5日,绵阳市安州区法院作出判决,杨某某夫妻两人均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17279元。

对于此事,徐某某表示,“有人眼红想把我们赶走。现在我也不关心是哪个举报的,我们不会再做这个了。”

卖出墓中还有“活人墓”

当地政府:将研究相关方案,分类妥善处置

杨某某夫妻俩被判缓刑回家了。这几天,四川绵阳等地多名购买墓穴的人和他们联系,询问曾经购买的墓穴还是否有效?夫妻二人只能一一解释,并让对方到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咨询。

红星新闻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现在公墓内,杨某某夫妻俩卖出的墓穴中还有部分是“活人墓”。对此,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社会事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有人病危,家属可以提前做好墓穴;还有一些夫妻墓,可能只有一方已经去世安葬了。

花荄镇人大副主席谷志红表示,在法院判决前,也有很多购买了杨某某私自修建墓穴的人员到政府咨询,寻求解决方案。政府已经表态,将在法院判决后,研究相关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批准,肯定会分类、妥善进行处置。

同时,谷志红表示,为了杜绝“杨某某事件”再次发生,政府加大了管理力度,在村上设立了公墓管理委员会,死者要进入公墓,家属须带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先到政府登记核实,并由镇政府开具条子,而每张条子都有编号,然后家属带上条子到公墓管理委员会,这样才能进入公墓。

谷志红称,而且,为了有效管理资金,如果家属让公墓管理委员会修建墓穴,则商谈价格,目前初步价格有两种,一种4000多元,一种9000多元,费用进入公墓管理委员会的专有账户,用于支付修建墓穴的人工工资、公墓的管理、防火等,进行专款专用,政府每个月会和公墓管理委员会对账。

“以后会将公墓内相关的各种价格进行公示,让人们明明白白,而收支情况也会进行公示,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谷志红说。

(原题为《公墓管理员“借墓生财”:私建28座墓穴,卖外地人获利40余万》)

    责任编辑:柴敏懿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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