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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集体合同形式保护送餐员权益极具意义
集体合同的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既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企业合法经营管理的支持。
人称“外卖骑手”的网约送餐员最怕什么?顾客的“差评”!因为它直接影响到骑手们的劳动所得。按照目前大多数网约送餐企业的计酬方式,送单数量和准点率是计算送餐员劳动报酬的主要参数。而送餐过程难免遇到交通堵塞、恶劣天气、地址不明等“不可抗力”,势必影响准点率,极易遭顾客“差评”。这种情况多了,送餐员辛辛苦苦跑一个月,可能由于“差评”累计而使收入大幅下降,甚至跌至最低工资标准以下。骑手们虽然“冤枉”,却也无可奈何。实在忍受不了,只能“跳槽”走人,结果又导致不少网约送餐企业面临“招工难”“留人难”的困境。“差评”似乎造成了一个怪圈。
“差评”是消费者的权利,准点率受意外影响是客观存在,企业考核员工也无可厚非,唯有送餐员夹在其中“受害”,莫非问题无解么?
如今在安徽蚌埠,上述问题有望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了。工人日报报道,一份由蚌埠市网约送餐行业工会联合会代表职工方,与承担该市市区85%以上的网约送餐业务的3家公司负责人签订的行业集体合同,化解了送餐员工作中面临的若干难题,也相对稳定了职工队伍,送餐员与企业都因此受益。
这份有18条内容的集体合同包括:企业应按月发放职工工资,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设立送餐员高温补贴和暖冬补贴……更重要的是,合同确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得工资不得低于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就是说,即使因为顾客“差评”需要扣除相应薪酬,企业也必须保证送餐员获得合同规定的工资收入。有了这个保障,骑手们再也不用担心意外因素导致的汗水白流了。
一纸行业集体合同较好地(话不能说满,还要看实践)解决了困扰送餐员与企业的“老大难”问题,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思考。
首先,送餐员的权益保护是一个群体性问题,尽管个人诉求可能成功,但效果有限,也缺乏保障。通过组织起来,以集体合同的形式解决问题,显然对职工群体更具保护作用,对企业更有约束效力。这里的“组织起来”就是指加入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责无旁贷,而且于法有据。企业方在集体合同中的承诺,有工会监督履约,当然比个人自我保护更有力,有效。由此可见,协调和处理劳动关系,工会组织必不可少。
其次,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集体合同的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既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企业合法经营管理的支持。前者体现出的对劳动的尊重,不仅有助于稳定职工队伍,而且会产生正向效应,吸引更多新人投身有保障的职业,事实上支持了企业经营管理与长远发展。
第三,新经济条件下新职业的产生,给劳动力市场带来了许多新变化,如稳定就业向灵活就业转变,劳动过程的碎片化引起劳动关系的碎片化,以及雇佣关系走向合作关系,劳动者去组织化特征愈发明显,等等,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政府、企业、工会等多方面的重视,未雨绸缪,提早研究对策。
(张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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