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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达人②︱一个73岁律师的“老娘舅”兼职
【编者按】
谈及上海,近些年的“潮流”是回溯上世纪三十年代。“孤岛”时期的繁荣留下了大量历史建筑和名人轶事,但当光环褪去,这些上了年龄的楼宇和社区仍未退役,剩下的像是一堆琐碎的日常。有人囿于房屋产权的历史遗留问题,有人需要与老旧的设施对抗,没有电梯、垃圾清运、噪音、鼠患,乃至公共空间的使用权限……谁来发现这些需求?如何解决它?但这往往是自上而下的社会治理的断裂环节。
今年,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与上海市黄浦区政府合作,发起了“社区达人”计划。当人们认为居民没有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时,他们在调研中却发现,每个社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活跃分子,有的基于个人的家国情怀,有的来自职业惯性,有些基于兴趣和利益驱使,有的只是单纯的“爱管闲事”。这些超龄的“社区达人”仍在努力编织着老旧小区里的日常生活。
建于1924年的淮海坊,视觉中国 图在上海,热闹的淮海中路以南有个南昌社区。旧称“霞飞坊”的淮海坊一度名人云集,巴金、竺可桢、徐悲鸿、鲁迅都曾是这里的住客。如今这里是淮海路商圈的核心地带,历史建筑、名人故居、繁华商圈是围绕它的多重叙事,但当光环褪去,弄堂里的日常仍是家长里短。
73岁的陈冠安几乎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退休前他是一名律师,供职于上海四达律师事务所。职业生涯的后半段,他的“副业”成了社区里的“老娘舅”,先是成为社区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后被选入调委会,通过法律咨询摆平邻里纠纷。
最早,上海社区里的调解工作属于户籍警,归属于治保委,上世纪五十年代调委会设立后,社区调解逐渐单列成为一条工作线。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作用,上海各街道司法所指导鼓励各居委成立各自的调解室。
2011年5月,“淮海坊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陈冠安成为工作室的负责人。
将法律行业的专业从业者引入最基层的调解工作,这意味着“老娘舅”有了专业的法律依据。陈冠安回忆:“这与当时整个大气候有关,纠纷越来越多,法院压力大,所以强调人民调解的作用,典型的调解案例媒体、政策都在宣传。”
调节工作室成立后,每个工作日下午2点至4点半,工作室成员会轮班接待社区居民来访。淮海坊的这间工作室一度吸引了其他地方的居民
老社区的一大邻里纠纷源自房屋产权,这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在上海中心城区,不少老旧小区都存在类似问题,一些旧式里弄和新式里弄都属于直管公房,住户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而狭窄的生活环境中,晒台、厨房、卫生间等公共空间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限往往引来多方扯皮。
工作中的陈冠安 作者供图有一次,两户居民就因此产生了矛盾,他们曾签订过协议,但一方想要推翻,给出的理由是签字时只有妻子在场,丈夫不知道。陈冠安找来了试图推翻协议的居民进行协调,当初协议是在居委会协调下双方签字,女方签字已经代表了丈夫的意愿,“丈夫不知道”只是借口,不能成立,如果不接受,调委会也可以出具证明让他们去法院打官司,但陈也给出了自己的经验,认为这样的官司必输,“逞一时之快打嘴仗还得付出精力和费用,没有意义”。
陈冠安表示,在处理“相邻纠纷”时,一般的原则是先看公房租赁凭证的记载,再看争议的使用场地的历史原状,同时还得维护双方合理方便的使用原则。
此外还有老人赡养问题。曾有一对姐妹因母亲的赡养问题在不同层级的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姐妹俩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患病丧失行为能力,她们最先找到法院,但法院出具了一份裁判文书,判定母亲为无民事能力人。接着二人又去了街道和居委,最终找到了陈冠安。对此,陈有些哭笑不得:“其实还是不肯担责任吧。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民法通则》写得很明白。我最后是让她俩自己商量谁作为母亲的主要监护人,另一方需要在协议上表态,并不因为不是主要监护人而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协议一式三份,居委备份,事情就解决了。”
多年的“老娘舅”经验下,陈冠安总结出了一些趋势变化,基层矛盾往往与更大范围内的社会矛盾息息相关。改革开放后政治经济制度发生巨变,邻里纠纷诸如房屋产权和公用位置等是调解重点,而近些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邻里矛盾减少,而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等方面的咨询需求越来越大。
当然,基层调解存在限度,能让矛盾双方达成协议已是最理想的结果。但比较难解决的是一方想要调解,而另一方不想,只能走司法程序。陈冠安表示:“根本原因是老百姓感觉基层调解缺少‘权威性’,习惯性认为官方才有权威和效力。”
(商叶儿系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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