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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城管局长齐聚南京交流经验:执法冲突已大幅下降
就江苏省而言,2018年,全省13个设区市城管部门在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中,8个被评为“优秀”,5个被评为“良好”。
据浙江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一平分析,近年来,随着城管执法职责拓展,管辖区域扩大,管理人口增加,执法标准提高,应急保障任务频繁,而编制和力量配置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同时,由于保障不到位,抗法冲突事件一度呈上升之势。
执法冲突多、处罚执行难、执法力量不足,一时成为制约城管执法的突出问题。
根据多地城管局长的说法,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的形势下,全国不少地区均面临与宁波类似的城市管理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地做了一些不错的探索。
其中,南京市城管局开发了网上办案系统,探索信息化时代“阳光执法”模式,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规范,防止“任性执法”。
南京市城管局对涵盖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违法建设等共10类234项城市管理执法所有处罚事项,逐条明确执法权力事项,形成自由裁量的基准,并把“基准”纳入全市统一的网上办案系统,实现网上运行流转。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特点,划定基准,确定处罚的幅度和额度。
根据南京市城管局局长金安凡的说法,“自由裁量权规则”网上运行以来,全市城管作风建设满意度持续提升,社会认可度稳步提高,“住建部还编发专题简报,在全国城管系统予以推广”。
另外,宁波市城管局则创新实行了“非现场执法”的模式。根据该局局长郑一平的介绍,在前期教育、劝导无效的基础上,城管执法人员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现场情况进行收集和记录,并形成特定的影像数据资料,以此为证据,经调查、审核、告知、执行程序后,对违法当时人依法作出处罚的执法方式。
与传统的现场式执法相比,这种执法方式由“现场控制”向“证据锁定”转变,“提高了城市治理的法制化、系统化”。“通过这种做法,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以前在《电视问政》节目中垫底的城管局,现在群众满意度遥遥领先。”郑一平说。
值得一提的是,城管部门的压力仍然较大,行政管理事项庞杂,少则100多项,多则数百项,常常出现很多事“管不过来”,也“根本没法管”的情况。另外,多个行政部门权责交叉引发的相互扯皮现象也时有发生。
譬如,在城管部门看来,其主要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本应由农村农业部门分管的农村生活垃圾也一并“交给”了城管部门,导致两部门之间“打架”。
另外,涉及到露天烧烤、油烟扰民等问题,属于环保执法职权范畴,按道理来说应该由生态环境部门管理。可是,大多数地区将该项职责划归了城管部门,为此引发了两个部门之间的“博弈”。
针对上述问题,不少城管局长均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介入协调,明确规定部门的权责事项,提高执法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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