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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霉再撕前公司,音乐人和唱片公司注定相爱相杀?

Taylor Swift和前公司Big Machine的版权纠纷又有了新后续。
11月18日,Big Machine给美国国家公共电台(NPR)发布了一份声明。声明中称,“Big Machine已经和制作公司Dick Clark(全美音乐奖制作方)就一项许可协议达成协议。”还提到,“已经解约的艺人之前的录音作品在电视或任何其他现场表演不需要再额外获得公司许可。”然而,这条声明很快就被Dick Clark制作公司打脸。

其实,关于Taylor Swift的版权纠纷,已经在社交媒体上断断续续闹了半年,而其间延伸出来的权利争夺,很多都具有行业探索意义。
Taylor Swift版权罗生门下的权益纷争
这一切的起因皆是由于今年6月。Kanye West(Taylor Swift死对头)前经纪人Scooter Braun通过其控股公司Ithaca Holdings以3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拥有Taylor Swift 前公司Big Machine,该公司拥有她前6张专辑的录音版权。

而为了能够重新拥有自己的录音版权,Taylor Swift想要采取重新录制早期音乐的计划。根据外媒报道,按照行业惯例,录音作品发行五年内不能重录,但是除了第六张专辑外,Taylor剩下的5张专辑均已过了此时间限制。也就是说,新版本的录音版权将完全属于她自己,并可以重新发行。

那么,为什么Big Machine能限制Taylor Swift在公开平台上表演自己的老歌?在美国版权法中,将“录音作品”和“录音制品”做了明确地划分。“录音制品”是固定录音的实物,而“录音作品”是指固定在唱片等介质上的声音所构成的作品。由于在唱片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唱片公司一直处于较为强势的地位,音乐词曲作品和录音作品属于平行关系,因此录音版权的所有者同样拥有公开表演权,同样可以限制该作品的公开表演(包括以数字的形式)。
因此,Taylor想要出演老歌,或是在新的影视作品中播放老歌的表演片段都需要经过前公司的允许。于是,就产生了最开始提到的声明与否认。

毫无疑问,Taylor Swift在与前公司的“论战”中的持续发声,既挑战了音乐行业内的既定规则,也为音乐人在产业的权益分配上做了示范,争取到了更多的话语权。
音乐人和唱片公司注定相爱相杀?
在我国,往前数十年,对于音乐人来说,签约唱片公司后,所有版权被终身买断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在某些唱片公司的合约中,音乐人签署的合约甚至为委托创作合约,从一开始就失去了谈判的权力。这其中包括我们通常说的词曲版权和录音版权,用法律术语叫做词曲著作权和录音制作者权。音乐人仅能保留一些著作权相关的人身权,例如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失去了对作品后续的收益分配权。
而在最近,国内闹出版权纠纷的吴青峰,便是因为和其前经纪人林暐哲疑似签订了著作权专属转让合约。 在媒体大量报道林暐哲起诉吴青峰后,吴青峰所属唱片公司环球音乐便回应,表示青峰从未把将词曲著作权转让给林暐哲音乐社,且双方已于去年底结束了合作。

遭遇版权在他人手中,不能随意演唱自己歌曲的还有吴青峰的难兄难弟大张伟。1998年,他所在的花儿乐队签约了付翀的公司新蜂音乐,并且当时的合约长达10年。合约中,公司以每首3000元人民币的价格买下了花儿乐队在新蜂时期所有歌曲的终身著作权及邻接权,也即词曲著作权和录音制作者权等所有相关权利。这就意味着,后续哪怕是大张伟本人演唱、录制自己的歌,也得找前公司授权。在大张伟重新回到了大众视野后,其在综艺节目中私自演唱的老歌也被前东家勒令在音乐平台下架。

归根结底,其实艺人和唱片公司的争议点在于早年签订的合约到底是否属于不平等合约。但究其根本,无非是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平衡和抉择,而没有绝对的对错。
在传统唱片业时期,由于宣传渠道、音乐制作资源有限,音乐人想要出名,必须要依靠唱片公司的推广渠道,而唱片公司也要付出相应的企、制、宣成本。至于能不能收回成本,很大程度看运气,比如签约10位艺人,有1位能成名,公司便能盈利,后期艺人的版权到底值不值钱,也是由艺人的名气来决定的,这是音乐公司运营的基本逻辑。而早年唱片公司还是能造星的,所以能保证持续运转。所以,站在客观的立场上来讲,早期唱片公司与音乐人所签订的合约(label deal)并不能单方面地被称作“不平等条约”。


但服务型合约模式(label service deal)下,艺人可以拥有自己的录音版权,唱片公司提供基本的音乐制作、管理和营销服务。换句话说,如果选择服务型合约,那可能面临着较少的预付款、较低的版税收入以及更多的精力成本,艺人其实承担了更多的责任。而类似Taylor Swift于前公司这种音乐人与唱片公司的纠纷被媒体报道后,会让更多艺人了解自己的职业选择,也会更加慎重地考虑自己的选择。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音乐人都会拒绝传统唱片公司的合约(label deal),反而选择服务型厂牌。音乐人与何种类型的公司签约,无非是一种取舍。
结语
随着音乐制作门槛的降低,如今大部分音乐人有条件录制自己的专辑。而在这个艺人被赋予了话语权的时代,是否选择签约唱片公司,只是音乐人个人的选择。从2015年版权不断被规范以来,音乐人对于自己的版权也愈加重视,不再轻易地选择转让版权,尤其是词曲著作权,音乐人对于相关法律条款也更加熟知,签约时也更加谨慎。
曾有艺人经纪抱怨过,由于唱片公司给出的版权条约过于苛刻,优秀的艺人往往不会选择签约,要不转投条件更为宽松的其他公司,或是自己寻找第三方发行平台,抑或直接和音乐平台签约。唱片公司更像是音乐人的一种营销资产,音乐人依靠唱片公司的宣发、渠道资源快速找到受众群体,依赖于唱片公司获得除了音乐版权之外的代言、演出等收入。而很多音乐人在获得了一定的市场话语权后,会优先考虑独立性和掌控权,建立自己的工作室,自己就成了服务型合约的运营主体。
从长远来看,音乐行业的话语权不再单单被唱片公司所掌握,唱片公司的业务发展呈现模式多元化、水平专业化的趋势。在音乐人有着更多选择的今天,唱片公司应该更加积极地寻求转型,提供不同模式的合作方式和更专业的服务,才能更好地生存下来。
参考资料:
1.https://www.forbes.com/sites/rachelsandler/2019/11/18/big-machine-records-will-let-taylor-swift-perform-her-old-songs-at-the-american-music-awards/#5c4d35e23d38
2.https://www.etonline.com/taylor-swift-vs-scooter-braun-a-timeline-of-their-big-machine-feud-136558
3.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0925/22/43460550_690162791.shtml
4.https://www.musicbusinessworldwide.com/accountability-label-services-d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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