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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近日将公布2018年GDP数据修订结果

中国网
2019-11-2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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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经普办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曾玉平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毛盛勇介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

四经普之后,统计部门获得了更加全面的统计数据,是否需要对2018年以及历史的GDP统计数据进行修订?另外,媒体也多次报道了统计局将以四经普为契机来推动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请问目前相关工作进展如何?

鲜祖德:

这个问题请李晓超同志回答。

李晓超: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提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我首先要说的是,我们将依规对2018年及历史的GDP数据进行修订。大家知道,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是要坚持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核算方法。联合国对GDP核算有明确的文本规定,我国按照联合国文本的原则和标准,制定我国GDP核算的方法。第二个原则是数据来源。因为核算GDP需要大量数据,只有数据全面、充分,才能按照核算方法核算出GDP。这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国际上各国共同坚持的两个原则。如果说以上两个方面发生变化,我们就要对GDP进行修订。比如说,过去几年我们曾经对GDP纳入研发支出的核算方法变化,开展过历史GDP修订。如果说数据来源发生了变化,我们也要对GDP进行修订。国际上也是这样做的,比如美国每次经济普查以后都要对历史GDP数据进行修订。

根据我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我国的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是初步核算,每年年初都要公布上一年的GDP。第二次是对GDP的最终核实,主要是根据年度数据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每年年底都要对上一年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当遇到经济普查年份时,还要根据经济普查提供的更为全面和详实的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按照目前的工作安排,我们近日将公布2018年GDP数据的修订结果。2018年是经济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涵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目前,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已圆满完成,并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的基础数据。国家统计局将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关于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的工作,这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中央交办国家统计局的一项重大统计改革任务。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也就是把过去GDP分级核算改为全国统一核算。过去每级核算每级的,即全国的GDP由国家统计局核算,各省级GDP数据由各省级统计局核算。改革后省级GDP都要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核算。这项工作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随后中央深改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国家统计局按照中央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充分准备,由于这项工作任务量比较大,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为把这项工作做好,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因为这项工作技术性很强,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技术上给我们做好充分的保障和支持。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凡是要改革就要有改革方案,根据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改革方案精神,我们制定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完善。我们在制定《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时,遵循了联合国推荐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文本的原则和标准。三是进行了积极试点和试算。去年我们在部分地区根据实施方案开展了统一核算改革试点。今年又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层面开展了统一核算的季度试算,今年以来各地公布的GDP数据还是由各地核算出来的,但是我们同时按照统一核算的要求,对各地的数据按照统一标准进行了试算。应该说,通过试点试算,我们完善了统一核算实施方案、改进了统一核算方法、优化了统一核算组织模式,为全面实施统一核算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目前看,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即将在明年初正式实施。也就是说,明年大家所看到的全国GDP和各地GDP是我们统一核算出来的结果。我就向大家介绍这些,谢谢。

(原题为《国新办就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责任编辑:薛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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