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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11个地区已启动开展“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
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互认、探索建设区域养老服务数据资源中心、鼓励发展异地养老……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发展又有新进展。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11月19日上午在合肥开幕的第二届“长三角民政论坛”上获悉,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民政部门决定,在养老服务领域,将通过一系列举措,形成长三角地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发展。
目前,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浙江省嘉兴市、湖州市,安徽省芜湖市、池州市,以及上海市静安区等11个地区,已启动开展“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部分市、区已开展实质性合作。下一阶段将实现长三角40个城市与上海市16个区对接合作全覆盖。
鼓励发展异地养老
当天,沪苏浙皖四地民政部门明确,将共同把“养老服务合作”纳入各自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健全养老服务规划制定的协同机制,提高政策制度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推动实现养老资源均衡分布、合理配置,推进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标准的共同研制和四地已发布地方标准的互认。
四地民政部门还明确,将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推进智慧养老数据、信息、接口等的统一,探索建设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数据资源中心,逐步实现长三角养老服务供需资源有效对接。
四地民政部门一致决定,努力破除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鼓励发展异地养老。同时,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将闲置资源全面推向长三角养老服务市场;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探索建立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库。
四地民政部门将共同鼓励知名养老服务品牌在区域内布局设点或托管经营,建立跨区域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共同打造一批国际知名、各具特色的长三角旅游康养示范基地。同时,加强长三角城市之间共建康复辅具产业集群,推动建立一批跨省合作的产业园区。
此外,四地民政部门还将探索建立“长三角养老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实行养老企业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资源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惩戒制度。
已启动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
过去一年,三省一市民政部门已在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联动方面取得一定进展。
2018年5月11日,沪苏浙皖四地民政部门在沪召开首届“长三角民政论坛”,明确要“联手推进一体化战略下长三角区域的社会养老服务业,实现高品质养老服务的共享发展”。
目前,经三省一市协商,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浙江省嘉兴市、湖州市,安徽省芜湖市、池州市,以及上海市静安区等11个地区,已启动开展“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部分市、区已开展实质性合作。下一阶段将实现长三角40个城市与上海市16个区对接合作全覆盖。
一年来,本着“资源互补、市场共享、务实合作、协同发展”的原则,三省一市民政部门联合举办了“首届长三角养老人才招聘会”,培育养老人才专业市场;依托线上“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开通了“长三角频道”,涵盖长三角区域各省、市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行业动态,异地养老服务资源等内容,未来还将统一发布长三角区域养老行业征信信息。
同时,成立了“长三角养老行业人才培养”共享平台,纳入三省一市37所相关院校、24家协会等,初步建立了区域内养老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储备机制。
截至2018年底,长三角区域户籍人口总数为2.14亿,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为4589.97万人,户籍人口老龄化水平为21.47%,长三角区域人口老龄化水平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上海市人口老龄化水平最高,安徽省人口老龄化水平最低,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2018年底,长三角区域养老机构总数达7801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万余个,机构养老床位总数多达130余万张,户籍老人床位拥有率为2.8%。长三角区域养老机构数量最多的是安徽省,为2489家;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数量位列第一的是江苏省,为1288家;养老床位数最多的是江苏省,为43.24万张;户籍老人床位拥有率最高的是浙江省,为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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