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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腾格里沙漠污染”看中央环保督察:最大程度消除污染隐患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陆琼
2019-11-15 14:3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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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腾格里沙漠边缘再现大面积污染物”事件,生态环境部在派出工作组核查后,11月13日发布消息称决定对中卫市环境污染问题公开挂牌督办。

生态环境部消息称,污染物是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公司(以下简称:美利环保)于1998年至2004年倾倒的造纸黑液。现场已发现12万平方米的区域内分布有14处点状、块状污染地块。粘稠状物质的属性和区域其他环境状况需要等候进一步的鉴定和评估结果。

“腾格里沙漠污染”并不是一个新词。2014年,媒体曝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腾格里工业园区多家化工厂利用沙漠腹地的“污水蒸发池”处理工业废水。

今年再次出现的“腾格里沙漠污染”,虽然涉事企业主体位于宁夏中卫市,但污染场地美利纸业(速生)林区的行政管辖,严格说来归属于内蒙古阿拉善盟。

当年内蒙古方面的大排查,似乎并没有完全覆盖到这一辖区边缘地带;而宁夏方面,即使在2014年的事件中也出现了中卫市某染化企业的身影,但似乎并没有跟着内蒙古的做法“见贤思齐”。

本次污染的涉事企业,同样不是“初犯”。美利环保的股东之一,上市公司美利云曾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接受过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2003年,美利云的前身宁夏美利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利纸业)向黄河排污案件被原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六大不法排污案件之一。

经过复杂的股权变更后,曾经的美利纸业成为现在的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纸业),归属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实现了从县办企业到央企的华丽转身。

本次污染曝光后,从北京飞赴中卫的中国纸业副总经理许仕清表态说,“我们央企有责任,不管花多少钱,……先把它处理好,其他问题再来说。”

但这不是中国纸业第一次涉及环境污染问题:2009年,岳阳纸业控股的沅江纸业、骏泰浆纸、湘江纸业;2011年,华新包装控股的红塔仁恒纸业;2013年和2019年,中冶纸业控股的银河纸业;都曾被当地环保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岳阳纸业、华新包装和中冶纸业一样,都是中国纸业的子公司。

造纸黑液是造纸厂用碱性溶液蒸煮秸秆、木材等原料来制取纸浆时产生的废水,由于含有大量(纸品不需要的)木质素而呈现黑色。它往往具有强碱性和腐蚀性,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盐,向自然环境直接排放会造成严重污染。

造纸厂排放的废水曾一度成为困扰全国多地的主要污染物之一,199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就将“小造纸”列为应予取缔关停的“十五小”企业之首。

然而,上述涉及污染的造纸企业,并非年产规模有限的“小造纸”,污染行为的发生,更是从上世纪持续到本世纪。在本次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上,我们看到了中国纸业领导的积极表态,也相信他们能承担他们应负的责任;但其中有几个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进行思考:

两次腾格里沙漠污染的共性,是涉事企业利用沙漠的特性,把在其他地区通常排放入水体的污染物排放进了土壤,造成了土壤污染。与污染物在水体或大气中的迁移转化不同,土壤污染物的物理位置往往更为固定,造成的污染也会更加持久。

更为重要的是,土壤污染通常更为隐蔽。城市地区,土壤污染可能被高楼大厦广场马路所掩盖;农村地区,山林之间都可以成为不法分子藏污纳垢的地点;荒山、沙漠,人迹罕至的野外地区,更是多次发生污染物倾倒事件。

从本次污染延伸开来,我们要怎么发现那些隐藏着的污染场地?发现污染场地之后,如果多年前的污染主体找不到了,怎么办?谁来承担处理污染并修复环境的责任?

显而易见的是,无论是公有制经济主体还是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都应该遵守包括《环境保护法》在内的各项法律法规。

不过,一些人可能会产生这样的印象:出于最大化盈利的考虑,非公有制企业逃避污染治理责任的动机更强烈;非公有制企业的股权变更和注销清算更频繁,导致多年后找不到责任主体;非公有制企业中中小企业数量庞大,其资金实力往往不能承担可能发生的污染修复成本。

与之相反,对于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一些人会有这样的认识:在经济功能之外,国有企业还富有政治担当;国有企业虽然也会发生复杂的股权变更,但总是有迹可循,更何况还有各级国资委当“娘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国有企业普遍来说资金实力雄厚,至少有更丰富的信贷资源,所以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管花多少钱,……先把它处理好,其他问题再来说。”

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当其分解为各级子公司和岗位的考核指标时,可能足以驱使企业以各种形式最小化自己的生产成本。一些地方国有企业可能会破产清算或转制,但其遗留的隐藏污染责任(多为土壤污染)可能会在多年后“发作”,会对地方国资委和地方政府,特别是财政资金紧张的那些造成困扰。

至于国企有钱赔付的问题,则可以从两个角度考虑:

第一,环境污染治理之所以总是被企业所逃避,是因为一些类型的治理成本确实很高。2014年的腾格里沙漠污染,多家涉事企业投入数亿资金进行修复,并有企业被判处数百万元罚金。本次美利环保污染曝光后,美利云直接跌停,说明证券市场投资者对该公司可能承担的经济成本和商誉减值做出了一定判断。

第二,国有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再行赔付治理的做法,当然不是“两倍GDP”的笑话,也不是掏左口袋放右口袋的“零和”增长,而是先伤害国有自然资源“绿水青山”,再伤害国有经济资源“金山银山”的双重伤害!

2019年开始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将中国五矿和中国化工纳入督察范围,它们分别位于国资委《央企名录》的第40位和第57位。本次污染涉事企业美利环保的控股股东中国纸业,则是《央企名录》第51位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接受督察却被曝光在腾格里沙漠和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附近产生污染,如果能成为警示案例而促成内部自督自查,可能对于中国诚通来说还是一件好事。

千万家央企、地方国企及其各级子公司,在经济生产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最大程度地消除各类污染问题和隐患,既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也更加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内蒙古版和宁夏版的“腾格里沙漠污染”相继发生后,鉴于腾格里沙漠还有一部分属甘肃省管辖,我们由衷希望,今后不要再出现甘肃版的“腾格里沙漠污染”。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教研室讲师,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博士)

    责任编辑:李敏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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