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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13岁女孩玩网游打赏主播:43天花掉家里7万多元积蓄
为了玩游戏能升级、让游戏装备比同学好以及打赏主播,四川自贡的13岁女孩向某某在43天时间里先后向国内某短视频平台、多个游戏娱乐平台充值490余次,直到几乎花光母亲储蓄卡里的74000余元存款,才停止她的“疯狂游戏”……
11月10日,温清淑在家人陪同下,到自贡富顺当地派出所报案寻求帮助。日前,红星新闻记者也联系上涉事短视频平台,对方回应如果未成年人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一经核实,平台会全额退款。
母亲银行取钱:
被告知“卡里余额不足”
7万余元积蓄“不翼而飞”
11月10日下午3时许,51岁的温清淑到银行取钱交房租,却被柜台工作人员告知“卡里余额不足”,这让她大吃一惊:卡里明明有7万多元,怎么会不翼而飞呢?
温清淑很是不解,通过进一步查询才发现,储蓄卡被人为绑定了支付宝,卡里的74242.58元几乎全部通过支付宝支出,只剩下0.46元。
多年来,丈夫在外地打工,温清淑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照顾两个还在读小学的女儿。为了方便女儿上学,她还专门从农村老家搬到县城租房住。
温清淑的文化程度有限,从来没有使用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出于节约考虑,她连最简单的银行卡短信提示功能也没有开通。
那么,究竟是谁动了家里的积蓄存款?温清淑赶紧给已经工作的大女儿打去电话,让她回来一查究竟。
核对流水清单:
一个多月内490余条“支出”
金额最低1元、最高1000元
得知母亲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大女儿叫上丈夫,急忙从自贡城区赶回富顺。在女儿女婿的帮助下,温清淑在银行打印了流水清单,然后带回家仔细查阅。
银行卡流水打印回家的清单共14页,详细记录了从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0日的银行卡支出和收入信息。经查阅,最开始的10多条取存款流水信息正常,而从2019年9月14日起至2019年10月26日的流水清单信息,着实让温清淑一家人惊讶。
据清单记录显示,全年交易信息约508条,其中490余条交易信息为支出,且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9月7日的交易信息仅10余条,2019年9月14日至10月26日期间的信息竟然达到490余条。这490余条信息记录全部为“支出”,“交易类型”一栏主要显示为“快捷”和“消费”两种,金额最低1元、最高1000元,以68元、108元、198元、508元金额的支出居多。
在2019年10月26日当天有过交易之后,温清淑的银行卡再无交易记录。直到11月10日下午,她到银行取钱,发现卡内余额仅为0.46元。
通过猜测和反复思考,家人们把二女儿向某某纳入了怀疑对象。
召开家庭会议:
二女儿承认动了银行卡
用于玩游戏、打赏主播
大女婿曾某告诉红星新闻,11月10日下午6时许,家里召开了家庭会议,经过一番询问,二女儿承认:是她动了妈妈的银行卡。
二女儿向某某向家人坦言,银行卡里的钱是她用了的,但具体用了多少并不清楚,只知道10月底最后一次支付后,再也用不起了。这490余次支出的共计74000余元,悉数被用于玩游戏,还有打赏主播。
向某某还说,这些钱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在游戏中购买“皮肤”,二是用在观看短视频软件里的游戏直播时打赏主播。曾某说,虽然二妹把短视频软件和游戏里的所有交易记录都删除了,但是通过查询支付宝支付记录,其中大约5万元用于打赏,2万元用于购买游戏里的装备。
据曾某介绍,银行卡里的大部分存款被用于打赏短视频软件里的多名直播主播,几乎都是直播玩角色扮演类游戏。据他不完全统计,向某某用于打赏的金额大约为5万元。向某某告诉红星新闻,通过看直播,除了可以学习打游戏,还可以在主播的带领下一起玩游戏。
当事女孩讲述:
充值打赏都是自愿
在同学面前有自豪感
在母亲温清淑的陪同下,向某某向红星新闻讲述了此事的来龙去脉以及她的心声。
向某某告诉红星新闻,她大概是从去年年初时候开始接触角色扮演类游戏的,主要以“第五人格”这款游戏为主,每天放学回家便用手机玩耍,一般情况下,每天两三个小时,周末时玩游戏的时间更多。
向某某称,她所用的手机号码是母亲身份证注册的,她悄悄找到了母亲的银行卡,并自己注册了支付宝,继而开始充值。
向某某告诉红星新闻,每次充值都是自愿的、打赏主播也是自愿的,之所以心甘情愿,一是因为可以升级,在同样玩这款游戏的同学面前有自豪感;二是因为充值购买“皮肤”,可以拥有许多好看的衣服。
对于红星新闻记者问及“你知不知道,你充值的这些钱在现实中可以购买多少衣服”的问题,向某某表示“不知道”。“你知道这些钱对于你的母亲及家庭来说是怎样一个数字?”向某某同样表示“不知道”。
此时,曾某告诉她:“用这些钱,每个月给你买一套新衣服,每套按200元计算,可以买30年。”向某某愣住了,没有说话。
母亲陷入自责:
自己没管教好女儿
希望平台能够退款
温清淑很是自责,她坦言,“这些高科技我不懂”,但二女儿玩游戏花光家里积蓄的这件事,也怪她平日里没有管教好女儿,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温清淑称,这7万多元是近两年多来,丈夫在外打工、自己省吃俭用积攒起来的,家里也就这么多存款,还指望着多存一些,供女儿读书用。突然间,全部积蓄不翼而飞,她心里很伤心,希望平台能够退款。
11月10日晚上9时许,温清淑在家人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以寻求帮助。11月11日,女婿曾某还带着向某某到当地文化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并致电相关游戏软件的注册地所在文化部门讲述情况、备案。
曾某告诉红星新闻,这次向媒体反映情况,主要目的是希望更多的家长能引以为戒,正确引导和管理孩子玩游戏,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其次是通过媒体寻求帮助,了解追回相关损失的合法途径,希望平台能够退款。
涉事短视频平台:
如未经监护人同意
一经核实全额退款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也联系上向某某所使用的短视频软件平台。该平台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平台不赞成未成年人在观看直播时充值打赏,如果未成年人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一经核实,平台会全额退款。此外,在未成年人使用软件平台时,家长可以先在界面里开启青少年模式,该模式开启后,会呈现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且无法给直播充值打赏。
此外,“第五人格”游戏的出品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家长可以通过平台的“家长关爱平台”进行相应申诉。另外,平台方建议家长能够多跟孩子进行沟通,教育未成年人合理游戏。平台也会跟家长一起努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
【律师说法】
13岁女孩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向平台申报退款,监护人也有一定过错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张柄尧律师分析认为,《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张柄尧称,就该事件而言,13岁女孩充值游戏卡并打赏74000元,已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行为,法定代理人没有追认,则该行为无效,可以要求返还全部充值和打赏。一方面,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消协帮助;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具体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原告方还需举证证明充值和打赏等行为是由13岁未成年人实施;此前已有因无法举证该行为系由未成年人实施,因举证不能败诉的判例。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冯骏律师表示,13岁女孩属于未成年人,在民法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可以以现行年龄相对应的生活事宜做出判断。一般理解认为,如果女孩用几百块钱购买游戏币,进行诸如电玩城的游戏娱乐是可以的,但陆续使用7万余元用于游戏充值,其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正是基于此,游戏运营商应当“因女孩大额充值行为没有得到父母同意”向女孩的父母返回已经充值款项。
冯骏表示,作为父母,应当固定证据,以证明父母对该大额充值行为不知情,再向游戏运营平台的客服电话进行申报,如该平台拒不受理,则可以父母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款项。本事件中,女孩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以及银行卡保管责任,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也应当向游戏运营商支付一定比列的手续费等,以弥补游戏运营商处理本次事件的相关成本支出。
(原题为:《13岁女孩玩网游打赏主播 43天花掉家里7万多元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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