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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公安局原分管户政副政委受审,当地曾有多起高考移民
据海南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海南检察”消息,2019年11月7日,海南省万宁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运平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海南省万宁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海南省万宁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4年至2017年间,时任万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的犯罪嫌疑人刘运平分管户政及治安工作,但刘运平在分管户政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外省户口违规落户万宁市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分管治安工作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2.5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海南万宁此前就曾披露过一起警方人员违规办理落户等问题的案件。
据海南政法网4月10日消息,万宁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一起涉高考移民犯罪案。被告人黄某明等3人因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2个月不等。
经法院查明,2013年至2017年间,为将一些不符落户规定的省外户口迁入并落户海南省万宁市,时任万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长的被告人黄某明向辖区相关派出所所长打招呼,促使99户共219人被以虚假招工或投靠亲属名义由辖区派出所未审查通过初审批。被告人黄某育时任万宁市公安局东岭派出所所长,对落户自己辖区的户口进行违规初审批。
在落户到万宁市的99户中,有38人参加2017年海南省高考,被海南省考试局发现后取消高考成绩。
万宁法院公开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明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被告人黄某育因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2年;被告人杨某伟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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