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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个别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孙茜楠 通讯员 王元义
2019-11-06 16:17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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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北京高院再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近阶段北京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及后续部署。北京高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蓝向东表示,扫黑除恶斗争应落实“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要求,既不拔高处理也不降格认定,严把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

通报显示,截至10月30日,北京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30件592人(其中涉黑组织3个5件、涉恶案件114件、涉伞案件11件),一审审结83件345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涉伞案件2件);二审受理46件,审结43件。同时,依法不认定恶势力6件。自今年6月以来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25件,占已结一审案件数的30%。

在量刑方面,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83人,最高刑期25年,重刑率24%。同时,强化“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2.7亿余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从前述审结的83件一审涉黑涉恶案件看,违法犯罪事实共计800余起,平均每个案件约10起,作案次数多,违法犯罪事实多;作案持续时间长,平均14个月,最长跨度13年;黑恶势力逃避打击能力强,相当一部分案件需要补查补诉补证。

“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更多触犯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抢劫等侵犯财产类罪名。同时,犯罪手段趋于隐蔽,实施恐吓、威胁、滋扰等‘软暴力’成为主要犯罪手段。”蓝向东透露,在市区,市场经济领域、新兴行业、重点地区的恶势力犯罪易发,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汽车和电子交易市场、房屋租赁市场、民间借贷融资领域等;在郊区,涉土地、矿产等资源密集地区、公共交通道路等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时有发生;黑恶势力有向农村地区、向基层政权渗透的趋势,严重破坏基层政治生态。并且,有个别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纵容包庇,充当“保护伞”,影响恶劣。

蓝向东介绍,此次专项斗争注重转变传统办案思路,探索形成“追缴罚没同步、公检法协同、审执部门联动”的“打财断血”工作机制。同时,在“打伞破网”方面,注重深挖彻查,初步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12377平台移转线索核查和实名答复工作,并坚持刀刃向内,对涉法院干警“保护伞”线索逐一认真开展核查。

此外,针对涉黑涉恶个案突出、类案共性问题,北京法院落实“一案一建议”要求,实现扫黑除恶司法建议全覆盖。

蓝向东要求,北京法院应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切实打好扫黑除恶法律战,坚持证据裁判,全面落实“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要求,既不拔高处理也不降格认定,严把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

    责任编辑:蒋晨锐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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