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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张永福等32人黑恶势力判了,43名“保护伞”另行处理
孙建德 梁洋 徐洋 孙春雷/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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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客户端4日消息,11月4日上午,吉林市张永福等32人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在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等17项罪名。张永福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到十二年不等的刑罚。法庭上,由于涉及人员众多、犯罪时间跨度长仅判决书就宣读了长达1个半小时。
据了解,该犯罪组织在吉林市缸窑镇哈什蚂村操纵基层政权,长达20年。曾以高速公路占其经营的养鸡场为由,阻碍高速公路施工长达280余天,索要1.2亿元补偿款。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进驻吉林,深挖该组织背后的“保护伞”,目前已查处吉林市当地政府、政协、公检法等系统43名公职人员,其中级别最高的为吉林市政协原主席崔振吉(正厅级)。据悉,43名“保护伞”将另行处理。
(原题为《吉林:43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判了》)
责任编辑:姚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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