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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在香山指导国共和谈

2019-11-04 16: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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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禹,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馆员;隆鸿昊,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副研究馆员

1949年,毛泽东与毛岸英在香山双清别墅

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结束后,国民党军主力已基本被消灭,国民党政府统治的基础已经从根本上发生动摇。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中国人民面临一个尖锐的问题:是将革命进行到底,还是使革命半途而废?1948年12月30日,毛泽东为新华社写了题为《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新年献词,明确指出“用革命的方法,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一切反动势力,不动摇地坚持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封建主义,打倒官僚资本主义,在全国范围内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

1949年1月1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刊登了毛泽东所作《将革命进行到底—1949年新年献词》

1949年元旦,蒋介石在战场失利、内外交困中,为了保存残余的军事力量,取得喘息时间,然后卷土重来,挽回败局,提出了以保存伪宪法、伪法统和反动军队为条件的求和谈判的建议。此时,尽管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有足够的力量和充足的理由,在不要很长的时间就可以全部消灭国民党的残余力量,但是,为了迅速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减少人民的痛苦,1949年1月14日,针对蒋介石的“和平”攻势,毛泽东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尖锐地指出蒋介石“求和”声明虚伪性和欺骗性,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实现真正和平的八项条件:

(一)惩办战争罪犯;(二)废除伪宪法;(三)废除伪法统;(四)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五)没收官僚资本;(六)改革土地制度;(七)废除卖国条约;(八)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

这一声明,表达了全国人民的意愿,获得了全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的热烈拥护。

1949年1月14日,毛泽东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揭露蒋介石“和谈”阴谋,提出“八项条件”作为和平谈判的基础
 

1949年1月21日,蒋介石不得不借故宣布“引退”,由“副总统”李宗仁代理其“总统”职务。李宗仁上台后的第二天,便以“代总统”的身份表示愿以中共的八项条件为基础进行和平谈判。此后不久,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再次表示了结束内战、解放全中国的决心。从2月1日起,中共中央领导人在西柏坡与来访的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部长会议副主席米高扬开始会谈。毛泽东告诉米高扬,目前中国革命发展得比较顺利,其中军事方面的进展比原来预想要快、要好,并阐述了中国共产党要“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战略方针,指出:“中国不能分裂、不能搞南北朝、不能划江而治,实现全中国统一,这是人心所向、众望所归的。”

为尽早实现和平,在中共中央进驻香山的第二天,即3月26日就宣布与国民党政府和谈的决定:(一)谈判开始时间:4月1日;(二)谈判地点:北平;(三)派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为代表(4月1日加派聂荣臻为代表),周恩来为首席代表,与南京方面的代表举行谈判,按照1月14日毛泽东主席对时局的声明及其所提八项条件以为双方谈判的基础;(四)将上列各项经广播电台通知南京国民党政府,按照上述时间地点,派遣其代表团,携带为八项条件所需的必要材料,以利举行谈判。

1949年4月1日,以张治中为首席代表的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成员有邵力子、黄绍竑、章士钊、李蒸、刘斐等)飞抵北平。同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与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在北平举行和平谈判。谈判分为两个阶段:4月1日至12日是双方代表个别交谈的非正式谈判阶段;4月13日至15日为正式谈判阶段。在非正式谈判阶段,毛泽东和李宗仁就和谈问题互通电报商谈。毛泽东于4月8日给李宗仁的复电中指出:“贵方既然同意以八项条件为谈判基础,则根据此八项原则以求具体实现,自不难获得正确之解决。战犯问题,亦是如此。总以是否有利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之推进,是否有利于用和平之方法解决国内问题为标准。在此标准下,我们准备采取宽大的政策。”此外,从4月8日起,毛泽东在香山分别邀见张治中、邵力子、章士钊、黄绍竑、刘斐、李蒸商谈,个别交换意见。为使和谈更顺利,国共双方代表团除进行公开谈判外,国共两党还互派特使,秘密在高级领导层中通报情况,做疏通工作。

从4月13日起,开始进入正式谈判阶段。4月13日早毛泽东致信周恩来,指出谈判应注意事项:“今日下午双方代表团应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在此会议上,宣布从今(十三)日起,结束非正式谈判阶段,进入正式谈判阶段,其时间为十三日至十七日,共五天。在此会议上,大略解释协定草案的要点,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如他们提出任何异议,不论是内容上的或文字上的,均不要允许修改,只把他们的意见记录下来,以便考虑。”“另向张治中表示,四月十七日必须决定问题。十八日以后,不论谈判成败,人民解放军必须渡江。他们派回南京的人,十四日上午去,十五日下午必须回来。南京四要员(李宗仁、于右任、居正、童冠贤,不要张群)如愿来平,十五日至迟十六日必须到达,十七日必须举行签字式。”“应争取南京代表团六人都同意签字。……签字后他们不能回去,叫他们全体留平。如他们因南京不同意签字而不敢签,并有些人要回去,则必须争取张、邵、章三代表(注:指张治中、邵力子、章士钊)及四个顾问(注:指国民党政府谈判代表团的顾问屈武、刘仲华、李俊龙、金山)留在北平。”

中共首席代表周恩来在国共和谈会上发言
 

在谈判过程中,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一再推迟渡江的时间。

2月1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渡江战役总前委电,指出“同意你们三月半出动,三月底开始渡江作战的计划,望你们按此时间准备一切”;

3月20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复渡江战役总前委电,指出“全军可于四月十三日或十四日可以开始渡江,这样对于谈判有利”;

3月29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渡江战役总前委电,指出“同意你们推迟至四月十五日渡江。已定四月一日为我们和国民党开始谈判时间,四月十日左右结束,谈判成败要到那时才能清楚”;

4月1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复渡江战役总前委电,指出“依谈判情况,我军须决定推迟一星期渡江,即由十五日渡江推迟至二十二日渡江,此点请即下达命令”;

4月15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渡江战役总前委电,指出“和平谈判决以四月二十日(卯哿)为限期,本(十五)日即向南京代表团宣布,彼方是否签字,必须在该日以前决定态度,该日以后我军即须渡江”。可以看出,为了配合与国民党政府的谈判,毛泽东在人民解放军渡江时间上反复斟酌,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于谈判的诚意。

4月15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尽可能地采纳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后,提出八条二十四款的《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宣布4月20日为最后签字日期。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一致认为,这个和平协定可以接受,但南京国民党政府最后决定拒绝在协定上签字。随即,人民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胜利强渡长江。

《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
 

和平谈判破裂后,经中国共产党真诚挽留,张治中等国民党政府代表团所有代表留在北平。国民党中央社造谣称张治中被中共“扣留”。

对此,张治中发表《对时局的声明》,公开阐明自己的政治态度,盛赞中国共产党:“我留居北平已八十多天了,以我所见所闻的,觉得处处显露出一种新的转变、新的趋向,象征着我们国家民族的前途已显露出新的希望。就是中共以二十多年来奋斗经验,深得服务人民建设国家的要领,并且具有严格的批评制度,学习精神,和切实、刻苦、稳健的作风。这些优点反映到政府设施的,是有效率的、没有贪污的政府。反映到党员行动的,是俭朴、肯干、实事求是的军政干部。”

作为国民党和谈代表之一的邵力子,也在信中表示:“中共今日之成功,固由于本身依倚民众,组织坚强,而亦由于国民党反乎民之好恶,馁败无能。三年之间,党府从全胜以至惨败,迄犹秋风卷箨,不至扫地以尽不止。此在中外历史,尚无前例。大势如此,人心可知。”

 文章发表于微信公众号“东方红啦”,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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