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河北省查处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9-2020年秋冬季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期间河北省部分区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行动驻秦皇岛市执法组查处一起典型违法案件: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且长期违法排污,拒不整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受不良气象条件影响,近日,河北省部分区域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秦皇岛市于20日10时发布城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日,省生态环境厅驻秦皇岛市执法组在对部分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对柴油货车进行有效管控,违规使用大量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运输作业;厂区地面未硬化,路面有较厚积尘,露天堆放大量砂石料,均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此外,该企业废油储存间未按危废管控要求建设,废油未按要求密闭存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异味污染严重。
同时,执法检查还发现,该企业存在露天焊接、露天喷漆作业、无任何焊接烟气收集处理装置、大量焊接烟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等违法行为。
上述问题发生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该企业上述环境问题均长期存在,且拒不整改。早在2017年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组就对其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也曾多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时过两年,此次执法检查发现,其环境违法问题仍然突出,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废气无组织排放,甚至长期存在擅自偷排废气、非法排污问题,违法情形十分恶劣。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大型一类企业。作为一家国企,该企业本应率先垂范,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自觉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但从省生态环境厅执法检查情况看,该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环境管理方式粗放,污染治理措施缺失,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甚至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仍拒不执行应急减排措施。
目前,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已对其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立行立改。
(原题为《省生态环境厅对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