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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审结贪污渎职被告人20.7万人,含140名原中管干部
过去五年里,惩腐行动持续高压,审结贪污渎职案19.4万件。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4年以来,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9.4万件20.7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140人。依法审理周永康、郭伯雄、孙政才、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1.4万人。依法严厉打击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严惩冯新柱等违规操纵产业扶贫基金、中饱私囊的腐败分子,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犯罪。
此外,在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制上,最高法院会同最高检制定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司法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死刑、死缓适用原则等。对白恩培、武长顺等人依法适用终身监禁。
同时,完善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机制,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备案审查,一律上网公示,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
在海外追逃上,最高法院还与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公告,敦促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审理“红通1号”杨秀珠、“红通2号”李华波等案件,决不让境外成为腐败分子“避罪天堂”。
报告说,对主动投案、真诚悔罪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引导外逃腐败分子回国投案。出台司法解释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裁定没收“红通33号”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坚决对腐败分子违法所得一追到底。依法查封冻结彭旭峰等转移至国外的违法所得,对外逃腐败分子形成极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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